選舉會議成員宜大公無私選好全國人大代表 選舉會議成員宜大公無私選好全國人大代表

澳門特區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會議將於今日召開第二次會議,按照「澳門特區選舉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的辦法」的規定,及「選舉會議主席團」第一號「公告」的決定,以無記名投票方式,從二十名候選人中選出十八人作為正式候選人,參加於後日進行的正式選舉,選出十二名澳區全國人大代表。

選舉澳區全國人大代表是澳門特區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在澳門回歸後,雖然曾於二零零零年一月進行過全國人大代表的選舉工作,但那次只是「增額選舉」,亦即是因應中國政府已對澳門恢複行使主權,澳門地區參加全國人大的代表脫離廣東省代表團,自行組成澳門特區代表團,在原有的五名代表的基礎上增加七名代表名額的情況下,進行選舉的。故此,澳門特區出席第九屆全國人大的十二名代表,並不能算是全部都由澳門特區選出的代表﹔而上次「選舉會議」也不能算是選舉產生整個澳門特區代表團的代表的會議。而今日開始進行的投票選舉活動,則是首次選舉產生整份「澳門特區代表團」成員名單的選舉活動,故其政治意義並不遜於前年初召開的「選舉會議」。她將寓意著在澳門回歸後,澳門特區的中國公民當家作主,選出自己的代表參加國家事務的管理及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的工作,行使國家的最高權力。而透過全國人大代表選舉的活動,體現了國家的一切權力最終都掌握在人民的手中,廣大人民群眾是通過了人民代表大會這一根本途徑,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務、管理社會事務,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力。

因此,「選舉會議」的二百零三名成員,責任重大,責任光榮。他們必須以「當家作主」的精神和態度,選好澳區人大代表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來體現和落實「澳門人不僅是澳門特區的主人,也是國家的主人」的理念,並落實「澳門基本法」第二十一條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依法參加國家事務的管理。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確定的名額和代表產生辦法,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在澳門選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參加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工作」的規定。這是澳人作為國家主人身份的重要體現,更是中國政府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之後的必然結果和要求。

選好澳區全國人大代表,也是澳門保持長期繁榮穩定的需要。雖然澳門實施「一國兩制」,社會主義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不會照搬到澳門,澳門也不設立人民代表大會機構,澳區全國人大代表也不會透過全國人大來干預屬於澳門特區高度自治范疇的事務,但澳區全國人大代表也有「澳人」的身份,也享有澳門特區的公民權利。他們在澳門發表意見,參與澳門特區的事務並發揮重要作用,這也是「澳門基本法」賦予他們的權利。尤其澳門與祖國的命運息息相關,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可以而且應該在加強澳門與內地合作、維護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方面,發揮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選舉會議」的成員,選出當之無愧的人大代表,實際上也就是維護廣大澳門居民及澳門特區的利益。

正因為「選舉會議」成員手中的選票是如此的重要,故我們認為,他們在圈選候選人並投下自己的神聖一票時,宜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一、圈選那些忠於祖國,忠於「憲法」和法律,忠於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候選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七十六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第三條都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必須模范地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機密,並且在自己參加的生產、工作和社會活動中,協助憲法和法律的實施。」這其中,「模範」二字特別重要,強調了是必須「可以作為榜樣的、值得學習的」〔引自《現代詞語辭典》詮釋〕地遵守「憲法」和法律,而不是「一般」地遵守「憲法」和法律。而在中國「憲法」中,是含有「四個堅持」的,凡是不認同甚至是反對「四個堅持」的人,就並不具備出任人大代表的政治條件。「選舉會議」成員們在投票時,是應當掌握好這個「度」,不能將選舉全國人大代表與選舉澳門特區立法會議員混同起來。

二、「憲法」第七十六條和「人大代表法」第四條都規定,全國人大代表「應當同原選舉單位和人民保持密切的聯繫,聽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見和要求,努力為人民服務」。這就顯示,人大代表是一項光榮職責而不是「榮譽」。這就要求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必須認真履行代表的各項義務及權利,尤其是密切聯繫群眾,積極反映人民群眾的意見和要求,向人民群眾負責,及時溝通人民群眾與國家機關之間的關係,並向人民群眾宣傳國家大政方針,而不是貪圖出任人大代表所應享有的各種特權和禮遇,而沒有認真履行代表的各項權利和義務。二十名候選人平時在這方面的表現如何,是搞大團結還是搞小圈子、排擠他人,相信「選舉會議」成員們都是心中有數,故應投下自己大公無私的一票。

三、應當注重「人民代表」的廣泛代表性。在圈劃選票時,所圈選的候選人最好是能大致上體現及反映澳門同胞的階層、界別的狀況,做到幾個最主要的界別都有其代表人物,尤其是在保証傳統愛國社團背景者能當選外,也能讓一些獨立工商界人士和科技專業界人士也能「入圍」,使到澳區全國人大代表的「代表性」顯得較為廣泛及合理,以體現最廣泛的愛國大團結。

四、年齡問題。既要注重新老結合,更要借鑑中共「十六大」選舉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所強調的「年輕化」精神,盡量圈選年富力強的候選人,使到當選者的平均年齡,較為接近港區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的五十八點四歲的平均年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