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助弱勢群體建議對澳門特區政府有啟迪意義 扶助弱勢群體建議對澳門特區政府有啟迪意義

朱鎔基總理在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引起了強烈的反響。這不單止是因為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全面地總結了朱鎔基出任總理的五年間,國民經濟保持良好發展勢頭,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邁出重要步伐;改革開放取得突破性進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初步建立;科技創新能力明顯增強,教育事業蓬勃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設成效顯著;人民生活顯著改善,總體達到小康水平;國防和軍隊建設邁出新步伐;祖國統一大業取得新進展;外交工作的輝煌成就,從而折射出朱鎔基本人是繼周恩來之後,又一位人民的好總理之外,還因為他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毫無保留地將自己的工作體會留交給其繼任人,並贈予了八個「治國錦囊」,充分反映出朱鎔基大公無私,樂於扶持後人的高尚品格。

值得注意的是,在朱鎔基向新一屆政府提出的八項工作建議中,有四項是與扶助弱勢群體有關。其中,在第一項的「繼續擴大國內需求實現經濟穩定較快增長」中,著重提出了「要繼續增加城鄉居民特別是低收入者的收入,努力提高人民群眾生活水平。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減輕農民負擔。切實解決好困難群眾的生產生活問題」。在第二項「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全面發展」中的「繼續把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作為經濟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切實做好『三農』工作」,「認真落實減輕農民負擔的各項政策措施」,「切實保護農民利益」,第三項中「積極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西部大開發」中的「支持革命老區和少數民族地區加快發展」,第五項「進一步做好擴大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中的「認真落實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的各項政策措施。廣闢就業門路,積極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充分發揮第三產業、中小企業和個體私營經濟在擴大就業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勵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積極提倡和推廣靈活多樣的就業方式。大力發展職業培訓和就業服務。加強對高等學校和職業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指導和服務工作」,「完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醫療保險制度,繼續擴大各項社會保險覆蓋面」,合理確定『低保』標准和保障對象補助水平,切實做到應保盡保。妥善解決國有困難企業和關閉破產企業職工的基本生活問題。多渠道籌集和管好社會保障基金。建立和完善對低收入者的救助制度,重視解決城市特殊困難家庭在住房、子女就學、醫療和取暖等方面遇到的問題」,「搞好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試點工作。發展社會福利,社會救濟、優撫安置和社會互助等社會保障事業。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進一步做好老齡工作。支持殘疾人事業發展」等。

筆者之所以不厭其煩地抄錄了「政府工作報告」中的上述內容,是因為深深地感覺到,朱鎔基總理向其繼任人提出的上述建議,其實有不少內容同樣也是適用於澳門特區政府的。當然,由於澳門特區實施「一國兩制」,不能完全照搬內地的一些政策措施,也由於澳門地區的社會經濟是屬於城市型態,上述建議中的一些內容,如「三農」政策等,也不適用於澳門,但扶助弱勢群體,設法增加低收入者的收入,減輕人民負擔,千方百計地促進就業和再就業,廣闢就業門路,擴大各項社會保險覆蓋面等,卻是不分區域界限,同樣亦適用於澳門特區的,至少是對澳門特區政府具有啟迪作用。

實際上,社會學的深厚理念,就是「增促社會進步,減縮社會代價」。這裡所說的「增促社會進步」,就是增加和促進社會的協調發展、可持續發展以及社會成員個人的全面發展;而「減縮社會代價」,則是指社會代價盡管是不可避免的,但人們可以研究如何把代價減少到最低限度、縮少到最小的范圍的辦法。這是因為,社會代價往往大多數是由社會弱勢群體來承擔的。按照市場競爭中的「馬太效應」,好者愈好,富者愈富,差者愈差,貧者愈貧,在市場經濟中收益突出。缺乏資金、權力、能力和社會關係等方面資源優勢的弱者,改變自己處境的機會相當少,一步趕不上,往往步步趕不上,處在競爭的劣勢地位。因此,社會弱者比社會強者為社會付出更多的成本,承受著來自經濟、社會、心理等方面的更大壓力。一旦到了臨界點,往往會造成社會不穩,破壞經濟發展所需的良好環境。二零零二年六、七月間失業工人上街遊行以至釀成街頭暴亂的情況,就是一個深刻教訓。因此,有必要扶持弱勢群體,這除了是發揚「以民為本」精神,維護廣大「澳人」權益之外,也是維護社會穩定,為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環境的需要。

我們欣喜地看到,特首何厚鏵近來多次談話,都強調了扶助弱勢群體的問題,而在實踐工作中,特區政府也加強了社會保障工作,豁免或減少多項稅收以減輕市民負擔,開展職業培訓,促進失業工人再就業等。這些,都將在一個方面,減低可能會導致影響社會穩定的因素。不過,與朱鎔基總理的建議相比,仍有一定的距離,還須繼續努力,尤其是認真對照朱總理所開列的建議措施,從中吸收養分,豐富自己的施政內容。相信,只要能做好扶助弱勢群體的工作,澳門特區就能創造出一個更為穩定的社會環境。

〔北京專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