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長張春賢兩岸直航談話正反兩面觀

在十屆人大一次會議上,剛在去年十月底才被委任為交通部長的張春賢,成了台港澳記者「圍訪」的重點對象之一。台灣記者關注的是兩岸直航問題,港澳記者關心的是港珠澳大橋問題。為此,在本月五、六兩日人大舉行全體會議時,台港澳記者都「緊密部署」、分工合作,「把守」會場各個入口,「圍堵」張春賢,以圖從他口中掏出有價值的新聞內容。也真的是「皇天不負有心人」,除了是香港的兩家「左報」憑藉其政治優勢,獲得大會當局「喂小雞」的權利,專門採訪了張春賢之外,台港澳記者也在會場門口權當休息廳的中央大廳「逮著」了張春賢。結果,所有有分參與「圍訪」的台港澳記者,都得其所哉,皆大歡喜。

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張春賢的交通部長任命時,公佈任命他的理由之一是「作風務實,處理問題注意以調查研究入手」。不過,從張春賢這兩天接受記者專訪或回答記者提問的內容來看,似是他對兩岸直航及港珠澳大橋方案的問題,調查研究工作做得並不是十分充足,故與實際情況有一些出入。比如,首天他說港珠澳大橋投資額為四十億元,翌日又自我更正,指出其靜態投資至少一百六十億元,動態投資將達兩百億元。又如,他指稱兩岸直航的大前提是「九二共識」,又稱中央允許外資參與兩岸直航,則在台灣方面引起一陣猜測。

實際上,兩岸直航的大前提是「九二共識」的提法,似是與即將卸任的錢其琛副總理所宣佈的兩岸直航談判可以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內涵,以民間與民間,公司與公司,行業與行業方式進行談判,及商談「三通」可以避開政治問題,並不要求台灣方面對「九二共識」表態的政策,大有距離。──如是按張春賢所言,兩岸直航的大前提是「九二共識」,那麼:一方面就必須首先要求台灣當局承認「一個中國」原則,並對「九二共識」表態,在目前台灣地區的實際政治態勢之下,如要推動盡早實現兩岸直航,看來並不樂觀;另一方面,在兩岸關係的實踐中,「九二共識」一般上是被視為進行兩岸事務性商談的前提基礎,故一提起「九二共識」,人們就很自然地將之與恢複大陸海協與台灣海基會的兩岸談判聯掛起來。因此,兩岸直航的大前提是「九二共識」的提法,就很容易被解讀為兩岸直航談判,應由大陸海協會與台灣海基會來商談,這與錢其琛所提「民間與民間,行業與行業,公司與公司」談判的政策,顯然是並不吻合,相反卻是與「陸委會」近來所堅持的直航談

判「應由海峽兩會進行」,較為接近。

而中央允許外資參與「兩岸直航」的說法,也是與「陸委會」一向所堅持的應讓外商參與的立場,較為吻合。故「陸委會」副主委陳明通昨日就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大陸釋出的這一訊息,與台灣方面一貫的想法「比較接近一點」;蔡英文主委也表示「陸委會歡迎對岸這樣的想法」。不過,這一訊息卻是與大陸海空主管當局近年來多次公開宣示的兩岸海空航線是「兩岸自家人的事,絕對不可能開放外商參與」,以至去年底張春賢自己所任職的交通部強調的未來兩岸直航一定要由在兩岸註冊的船舶航行,絕對不能再用在外國註冊的「方便旗旗船」〔權宜輪〕往來的提法,也有一定程度上的出入。

從好處理解,兩岸直航允許外資參與,這就等於是北京將兩岸航線定位與兩岸通航區隔開來,間接地証實了「三脫鉤」的傳說〔即北京決定兩岸直航談判與「一中」內涵相脫鉤,與兩會談判相脫鉤,與陳水扁是否連任相脫鉤〕,而且也折射出北京在對台政策上已進一步趨向靈活變通,有利於爭取主動權,就像在對待「台商春節包機直航」問題上,從當初的堅持雙向對飛,不停經港澳」,到後來作出適當讓步,在堅持「對飛」權利的同時暫時同意由台灣航機單飛及中途停經港澳那樣。並要透過允許外資參與,來借助外商財團向台灣當局施加強大的直航壓力。但倘從負面角度解讀,如果允許外資參與,就很可能會被台灣當局逮住了將兩岸航線定位為「特殊國與國航線」,藉以抗拒「一國化」的機會。實際上,過往北京方面堅決排除外商參與,就是為了保障兩岸航線被定位為「特殊國內航線」或「兩岸航線」。這是因為,按照國際公法的理論,國內河流及內海完全處於國家主權管轄之下,除另有條約規定的之外,任何外國航舶都沒有在內河航行的權利。國際法的理論和實踐都肯定了國家對內河和內海的主權。在舊中國,帝國主義國家通過不平等條約,致使不僅外國商船而且軍艦也橫行於長江、珠江等內河上及台灣海峽中,完全破壞了國際法規定的關於內河內海的法律地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廢除了一切不平等條約,並根據國家主權的原則,對外國船艦的所謂內河航行權也徹底取消。也就是說,一個國家的內海內河航運,是具有強烈的「排它性」的,亦即是只許由本國的航商經營,不准外國輪船參與。也正因為如此,國台辦負責人就曾多次強調,兩岸「三通」不能讓外國航商參與,而交通部頒佈的《台灣海峽兩岸航運管理辦法》等法規也明確規定,「非經交通部批准,外國航運公司不得經營台灣海峽兩岸間雙向直達的或者中轉的貨物運輸和旅客運輸」。

另外,在法理上,按《海洋法國際公約》規定,內水構成國家國內水域的一部份,其法律地位與內陸的河流、湖泊、內海等一樣,沿海國在內水享有排他性的主權,一切外國船舶非經沿海國許可不得在其內水航行,沿海國為本國及其公民保留沿海運輸貿易權及沿海漁業權。而在實踐上,世界上的主要沿海國家都幾乎不開放外國船公司介入本國的沿海運輸市場。以美國為例,儘管夏威夷距離美國本土逾千公里,但美國仍視為國內運輸,不開放外國船公司經營。因此,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應當堅持兩岸之間的貨物由兩岸的船公司經營,非經批准不允許外國航公司經營。這不但是維護國家主權的必然,而且也是保護兩岸航運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