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特區管理線改革刮了梁廣大一記耳光 經濟特區管理線改革刮了梁廣大一記耳光

據中新社報導,經國務院、中央軍委批准,廣東省公安邊防總隊從今年六月一日起,對深圳、珠海經濟特區管理線〔俗稱「二線」〕及粵港澳邊界管理線〔俗稱「一線」〕的邊防管理工作進行改革。此次改革的主要內安有九項,而與澳門有關的,則有簡化辦証手續,內地居民前往珠海憑身份証直接申辦一年有效「邊防証」,取消介紹信等手續;部份群體免辦「邊防証」進入珠海特區,六十歲以上男性公民,五十五歲以上女性公民直接憑居民身份証進入珠海特區等。

這項據說是珠海特區「二線」管理最大幅度改革的措施,將使人員、車輛進出珠海更為方便,促進珠海特區的經濟發展,也有利於粵澳的往來與交流。不過,它並非是一些全國和廣東省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近年來所提議案倡議的「撤銷二線」。相反,最近有媒體報導,深川經濟特區的「二線」將往後搬,把寶安區的一些地域亦划進「二線」之內,這就顯示,「二線」還將繼續保留一段時間,至少是在最近幾年內不會撤銷。否則,又何須浪費財力物力人力,去興建新的深圳經濟特區「二線」?

但即使如此,也已是對珠海市前負責人梁廣大拼命鼓吹,頻向中央游說,並向前澳葡政府施加壓力的「收緊二線,放開一線」方案徹底的否定及無情的鞭笞了。這是因為,放寬「二線」管理,實質上與「收緊二線」是南轅北轍。既然放寬了「二線」管理,就根本不可能實施「收緊二線」。中央的有關決定,是絕對不顧珠海市實際財政承受能力及當地實際需要,為了要與澳門搶建國際機場,置屬於國家內部建設事務的經濟特區建設的利益,置於當時還是屬於國家對外事務的中葡關係,及澳門回歸後屬於國家統一大業重要組成部分的澳門特區發展的頭上的錯誤做法予以否定之後,又一次否定梁廣大的錯誤決策。

所謂」收緊二線,放開一線」的主要內容,按一九九四年三月一日中新社報導所示,是「一線內的烴濟自由將大為放開,包括境外進出珠海的人員、車輛、貨物,將盡量簡化手續,在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下做到隨進隨出」。這是「官式化」的詮釋。至於其實質內容,則是梁廣大一語道破的「海關後移」。實際上,他曾對澳門一些媒體表示,所謂「收緊二線,放開一線」,就是在保留拱北、灣仔等幾個口岸的邊防檢查之下,將拱北、灣仔等口岸的海關及其職能,後撤到「二線」的幾個檢查站。這樣,珠海市生產的產品,就可以澳門的名義及配額出口,《珠海特區報》還曾刊登過市委政策研究室的一篇調查報告,謂澳門的紡織品配額,都沒有用盡,形成很大的浪費;而珠海的紡織品工廠要出口產品,必須向中央外經貿部和廣東省有關部門申請出口配額,但因全國各地都有此需求,分配到珠海的配額遠難滿足需要。如果能實現「海關後移」,珠海的產品就可使用澳門使用不完的配額…云云。

然而,「海關後移」,就意味著拱北海關在珠海經濟特區的範圍內〔即「一線」與「二線」之間〕,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所賦予的各項職責及功能,並任由槍械、反動黃色書刊、毒品等違禁品進入「二線」之內,危害「二線」之內的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與此同時,在當時澳門已經加入「GATT」中國正在爭取「複關」的情況下,如任由「貨物自由進出」澳珠邊境,也會在客觀上迫令澳門違反《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的相關規定,損害澳門的履約能力。而且,也會為中國的「複關」談判帶來困擾。即使是在澳門已經回歸,中國亦已成為「WTO」的成員之後,也由於「WTO」是把中國和「中國澳門」視為兩個各自獨立的關稅區,而「澳門基本法」也規定澳門特區保持自由港地位;是單獨的關稅地區;可以「中國澳門」的名義參加「GATT」〔現已改為「WTO」〕、關於國際紡織品貿易安排等有關國際組織和國際貿易協定,包括優惠貿易安排;澳門特區取得的和以前取得仍繼續有效的出口配額、關稅優惠和其他類似安排,全由澳門特區享有;澳門可對產品簽發產地來源証;…等。而珠海則只是整個中國關稅區的一個地方行政單位,也不是自由港,更不可能自行簽發產地來源証,這又如何能「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地去佔用澳門的配額、優惠安排及盜用澳門的產地來源証?這豈非是「靠害」,迫令澳門違反「WTO」的相關規定和「澳門基本法」,以及澳門與一些國家簽訂的雙邊貿易協議?作為曾親自舉手通過「澳門基本法」的全國人大代表的梁廣大,為何卻無視「澳門基本法」的相關規定﹖而且,當時他向前澳葡政府及澳門施加「收緊二線,放開一線」及「二十四小時通關」的政治壓力,也是干擾澳門平穩過渡,損害中葡關係的行為。

其實,在中國加入「WTO」後,經濟特區正在越來越失去其特殊性,經濟特區在中國的歷史使命已經完結。這是因為,經濟特區的特殊政策是與「WTO」的「普遍經濟國民待遇原則」精神相違背的,是對不是經濟特區的全國絕大部分區域的不公平,用「WTO」的術語來說,就是「歧視」。為此,有經濟學專家認為,經濟特區至少在「字面上」已失去了存在下去的必要,或是隨著中國「入會」及全國實施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將整個中國大陸成為一個「大經濟特區」,亦即一個真正在市場環境下發展和競爭的國家。正因為如此,在中央推行西部大開發時,國務院就明確表示,西部開發中不設立經濟特區,而今年三月新一屆國務院組成也撤銷了「國務院經濟特區辦公室」。或許,今次中央決定改革經濟特區管理線,就是取消經濟特區的序曲。

〔發自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