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親聯盟轉守為攻搶抓「公投」議題主動權

 

台灣地區的「總統」大選在即,一切以「拼選舉」、「拼連任」為重的陳水扁,為了能鞏固選票基本盤和爭取中間選民,不顧美國人的不快及不滿意,也要執意推動「公投」。昨日,他趁應邀參加被台灣媒體形容為「早就設定議題結論」、「一言堂」的「全國非核家園大會」並致開幕詞之機,聲稱「核四公投」不只是他的政見,也是執政黨對台灣人民的承諾。故他宣佈,在下一屆「總統」選舉之前,也就是在明年三月二十日或者之前,台灣當局將對「核四」及其他重大的公共議題舉行「公民投票」,由人民直接做成最後的決定,積極消弭各界的歧見與紛爭…云云。

陳水扁昨日的「公投公告」,將「公投」的內容鎖定在「核四及其他重大的公共議題」。他這樣做,顯然是受到美國的警告和島內在野政黨的壓力之下,為了撇清「切香腸效應」、最終走向「統獨公投」的嫌疑,而被迫主動把自己要推動「統獨公投」的政治企圖「綁死」。實際上,為了要推動「公投」,「扁政府」可說是苦心孤詣,想盡了一切辦法。除了是派出「外交部長」簡又新專程赴美國向白宮解釋台灣當局將所進行的是「公共政策公投」而不是「統獨公投」之外,還策划由「行政院」頒佈「全國公民投票實施要點」,以「行政命令」的層次証明這次「公投」只限於公共事務,而不及於「憲制」層次的「國土」、「國號」等問題。

這一招,不能說是沒有收效。實際上,站在美國人的立場,公投是民主政治常態,是民主社會人民的基本政治人權,如果台灣當局所推動的「公投」確是僅限於公共事務而不涉及「統獨」議題的話,慣打「民主」旗號的美國政府也就不好公開反對,而只能是對其是否會發展為「統獨公投」,及是否會導致台海局勢緊張,而表達關切。而在大陸方面,國台辦新聞發言人李維一日前就「公投」問題的發言,也是表達了堅決反對台灣當局藉「公投」活動進行分裂國土活動的原則性立場,並未直接對「核四公投」等公共政策公投表示態度。為此,北京聯合大學台灣研究所所長徐博東指出,台灣「公投」如果不觸及「統獨」、「主權」問題,大陸方面不宜也不會干預。反之,涉及「統獨」的「公投」就是踩上大陸當局的底限。然而,中共當局已將「公投」視為「漸進式台獨」,台灣當局應該謹慎思考,避免破壞兩岸關係現狀。北京大學國際關係學院外交系教授牛軍亦認為,大陸在反制台灣當局企圖加入世界衛生組織問題上不得不謹守原則,但卻引起台灣民眾的情緒反彈。經過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大陸有關部門不會對台灣「公投」問題隨之起舞,免得民進黨當局在輿論操作上再佔便宜。

顯然,在野政黨也敏銳地注意到這些微妙變化。尤其是他們本身亦遇到可能將會遭到民進黨「設計」的問題﹕如果一味反對「扁政府」推出的僅是涉及公共事務的「公投」,可能就會被擅於操作議題及輿論的民進黨攻擊為「反對民主」、「反對改革」,從而流失大量渴望「當家作主出頭天」的選民的選票。而這種結局,正是民進黨要推動「公投」的其中一個政治目的。為此,在野政黨很有必要解放思想,從過去「推動公投就是搞台獨」的慣性思維中跳脫出來,並反過來搶抓操作「公投」議題的主動權,將「公投」的內容限死在公共政策的小范圍內,以防制民進黨利用「公投」來進行國土分裂活動。

在野政黨轉守為攻,從「反對公投」到「支持公投」,其實是具有法理及思想基礎的。這是因為,當年蔡同榮、林濁水、黃爾璇等「獨派立委」分別提出內容包括「國土、國號變更」的「公投法案」之後,蔡慕明、高育仁等「統派立委」當即提出了內容含有不得就「國土、國號變更」等內容進行「公投」條款的「公投法案」,予以反制。後來,「行政院」提交的「公投法案」和「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的「公投法案協商版」,也都將「國土、國號變更」等內容排除在「公投」范圍之外。即使是在「政黨輪替」之後,由民進黨骨幹余政憲任部長的「內政部」草擬的「創設、複決公投法案」,也主張不得將「國土、國號變更」列為「公投」內容。而在蔡同榮與台聯黨團連署提交的含有「國土、國號變更」條款的「公投法案」於今年五月底險些「闖關成功」之後,國親兩黨亦曾研究提出,以「創設、複決公投法案」來作反制。既然有這樣的背景,為何不將「公投立法權」搶到手,正式推出只涉公共政策、因而較為容易通過的「創設、複決公投法案」,來阻止及取代涉及「統獨」議題的「公投法案」﹖這樣做,不但可阻擊民進黨的「切香腸效應」,而且也可使自己拋脫「反民主」、「反改革」的帽子,牢牢掌握「總統」大選的主動權。

於是,就在昨日陳水扁正式宣佈實施「核四公投」之後僅四個小時,國親兩黨即舉行緊急高層會議,確定了已醞釀數天並已成熟的決策﹕國親兩黨決定連署召開「立法院」臨時會,在七月間進行「公投立法」,八月舉行「公投」。這不但是要主動操作議題,及藉「公投立法」活動遏制「統獨公投」,而且也是要將公投日程提前到八月,防止陳水扁利用「公投」抬升選情。當然,在野政黨的「支持公投」可不是「舉白旗投降」,而是提出了很「辣」的條件,就是按照國際慣例,應當實行「公投責任制」,如果由「政府」推動的「公投」的投票率或支持率未過半,「總統」或「行政院長」須負起政治責任下台。

國親兩黨的這一「招」,確實犀利,令到一直研判在野陣營將會以慣性思維反對「公投」的民進黨跌碎滿地玻璃片。既然在野政黨都「要五角給一元」了,民進黨總不好拒絕他們提前至八月進行「公投」的提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