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CEPA協議十月間簽署是最佳時間安排 澳門CEPA協議十月間簽署是最佳時間安排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結束了三天的訪港行程之後,昨日中午離開香港返回內地。在這三天中,溫總理不但透過其「平民總理」的形象和作風,及「零距離」與市民接觸的實際行動,向香港居民展現了中央政府新一屆領導人貼近民眾,艱苦朴素,不驕不躁,實事求是,腳踏實地,努力工作的嶄新精神面貌,使廣大香港民眾看到偉大祖國持續發展的美好未來,也給香港民眾送來了中央政府的關懷和支持。──在精神上,有中央政府將毫不動搖地繼續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及「香港基本法」,繼續支持香港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及香港特區持續繁榮穩定發展的宣示;在物質上,他為香港送來了「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即「CEPA」〕的「大禮」。「CEPA」廣受香港社會特別是工商界的歡迎,認為它不但可協助香港特區在「SARS」疫情後恢複推動經濟發展,而且可為香港未來的經濟發展打開一條新路,令人對香港前景更有信心。

香港「CEPA」簽署後,「內地與澳門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的磋商工作,也將會進入實質性階段。值得注意的是,香港「CEPA」協議是比原定計劃提前一天簽署的,而澳門「CEPA」也有傳說,將可能會從原定的年底〔估計是十二月二十日澳門回歸四周年慶典活動之時〕提前到十月間簽署協議。但兩地提前的原因,則可能各有不同。其中香港是因為溫總理要趕在七月一日返回內地,參加深圳市的慶祝中共八十二周年黨慶活動,而須提前離港,也可能是與有意在「大遊行」起步之前離開香港的安排有關。而在澳門,「CEPA」協議的提前簽署,其一,很可能是「CEPA」從簽署協議到實施需要有一段時間以作適應﹑准備,而且協議簽署後仍有技朮問題需要商定,應當在實施前將之妥善解決。如是在距離協議正式實施尚只有十天的回歸四周年慶典活動期間簽署,則可能會顯得准備時間不夠充足,而有必要使這個准備﹑適應期有適當的延長,而在十月間簽署協議則可使這個「准備適應期」長達兩個多月,可避免「CEPA」在實施時會「倉促行事」。何況,有了香港「CEPA」的經驗在前,澳門「CEPA」的商談時程也可適當加快。實際上,當年關於香港前途的中英談判,就花了兩年的時間;而關於澳門前途的中葡談判,只是十個多月。盡管澳門問題較為簡單,並無「三個不平等條約」之爭,而且葡方態度較為友好﹑明智,這是中葡談判較為順利﹑所需時間相對較少的主要原因;但有中英談判的經驗在前,「中葡聯合聲明」可參考「中英聯合聲明」的原則﹑內容而研擬,從而節省不少時間,也是中葡談判所花時間較少的主要原因。按此推理,盡管澳門「CEPA」不會完全照搬香港「CEPA」的內容,但既然兩者的性質相同,主要內容也大同小異,也就可為澳門「CEPA」的磋商及其協議的草擬,節省不少時間。故此,澳門「CEPA」提前到今年十月間簽署協議,是完全有可能的,而且也是可行的。

其二﹑第一屆葡語國家論壇因受「SARS」疫情影響,將延期到十月間舉行。按照國際慣例,在中國領土召開的這類國際會議,東主國的政府首腦應當出席並主持開幕式。因此,未曾來過澳門的溫家寶總理屆時也就極有可能會親臨澳門出席會議並主持開幕式。而在此時,如澳門「CEPA」協議已經磋商成熟,溫總理就可順道主持澳門「CEPA」協議的簽署儀式。而由於中國是第一屆葡語國家論壇的東主國,中國政府的外交部和商務部的負責人也應是與會代表之一,由正在出席會議的商務部負責人代表中央政府簽署澳門「CEPA」協議,也正好是與香港「CEPA」協議簽署儀式的「規格」對稱,可以避免「大香港小澳門」之嫌。

更為微妙的是,如是在第一屆葡語國家論壇召開期間簽署澳門「CEPA」協議,可能會對與會的葡語國家領導人產生「示範效應」,促使他們思考是否也應與作為「WTO」成員體之一的「中國澳門」成立類似「自由貿易區」的經濟合作關係的問題,從而鞏固和發展葡語國家論壇的合作關係,進而使之成為中國內地與葡語國家以至拉丁語系國家之間聯繫的橋樑。說不好,可能還將會進一步促成中國與葡語系國家以至拉丁語系國家建立「自由貿易區」,使中國繼成為「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的重要成員之後,再次與另一個重要的政治區域的國家群建立「自由貿易區」。這樣,就可有效地狙擊台灣當局企圖與中南美洲及非洲「邦交國」建立「自由貿易區」的圖謀。這是因為,這些中南美洲和非洲國家,有不少是操西班牙語,故台灣當局的「外交部」和「新聞局」,就招攬了不少西班牙語的人才。而西班牙語正是拉丁語系其中一個主要語種。

如果澳門「CEPA」協議是提前在十月間簽署,並是由溫家寶總理來澳主持簽署儀式的話,還可解決一個究竟是由哪一位中央領導人來澳門出席回歸四周年慶典活動的問題。──按道理,回歸慶典活動屬於「國家」層次,當然是由國家主席胡錦濤擔任此角色最佳。而他未曾來過澳門,也很應該在當選為國家主席的首年之內,就踏上這塊屬於自己國家的土地。但若安排「CEPA」協議在回歸慶典活動時簽署,如是由國家元首主禮,就一來會形成「角色不合」的情況〔該協議屬於政府事務,應是由政府首腦主禮〕,二來也與香港「CEPA」協議簽署儀式的「規格」並不對稱。如是為了遷就這種情況,溫總理亦專程來澳,就將會變成「雙首長」來澳,又於禮制不合,因為畢竟這只是回歸四周年慶典活動,並非政權交接,也不是逢十逢五的大慶,沒有必要國家主席與國務院總理一齊來澳。因此,將澳門「CEPA」協議簽署儀式與澳門回歸四周年慶祝活動的時間錯開,是最合理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