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司法機關應讓廣大澳人感受到回歸喜悅 特區司法機關應讓廣大澳人感受到回歸喜悅

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在二零零三/二零零四年司法年度開幕典禮上致詞時,特別提及到社會上對司法系統運作的四大合理期待:一、案件的排期與推遲審理仍有待改善;二、刑事、民事案件的審理要平衡;三、積極穩妥地推進中文在法院的運用;四、積極研究其他非訴訟途徑排解糾紛的方法。岑浩輝作為澳門特區司法機關的最高負責人,敢於正視自己管轄下事務的不足之處,並在經過調查研究之後找出形成差距的主客觀原因,及作出了予以改善的承諾和提出解決問題的設想、措施,這是一個負責任官員的應有表現,也符合作為法官應有的嚴肅、認真、公正態度。

在岑浩輝列舉的「四大期望」中,看來廣大「澳人」最為迫切的,是「積極穩妥地推進中文在法院的使用」的問題。在這方面所出現的差距及其成因,岑浩輝也有所解釋,指出這是因為歷史的原因,許多法官、律師和中高級司法輔助人員都不懂中文,而本澳的中文法學教育、法學理論和學說研究也起步較晚,再加上法律規定的合議庭審理制度和合格翻譯力量嚴重不足,致使三級法院使用中文審理案件舉步維艱。為了使各級法院能正常、有效地運作,只能以循序漸進的方式推進中文在法院的使用步伐。他承諾,在明年新一批雙語司法官加入司法官隊伍、開始履行職責後,中文在法院內的使用問題將會逐步得到解決。

岑浩輝所指出的「中文審案舉步維艱」問題,確是澳門司法現代化及本地化進程中所存在的重大問題。也正因為如此,在被列為澳門過渡期「三大問題」之一的「法律本地化」中,就含有法律翻譯成中文,以中葡雙語立法及審案,司法文件也應以中葡雙語製作等內容。這是執行「澳門基本法」第九條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除使用中文外,還可使用葡文,葡文也是正式語文」規定的要求,更是體現澳門回歸祖國、實施「澳人治澳」的必然,當然也是落實「司法為民」的應有之舉。

實際上,澳門是一個中國居民佔人口絕大多數的社會,百分之九十六以上的居民都是中國居民,在日常生活中,中國居民均使用中文,他們中大多數人不懂葡文。但在回歸前的長時期內,葡文卻是唯一的官方語言;即使是在後來中葡兩國政府簽署了「中文成為澳門官方語文」的協議,及前澳葡政府頒佈了相關法令之後,中文仍難登司法機關的大雅之堂,葡文仍是大行其道。縱使是陸續加入了一些「本地化」法官,他們仍是使用葡語審案,及採用葡文製作司法文件。可以說,司法機關是在澳門的「三化」進程中,最難攻克的頑固堡壘。即使是在澳門回歸之後的最初一段時間內,這種情況仍然繼續。在這種以葡文為優先的情況下,不少「澳人」吃盡了苦頭。當接到司法機關發出的司法文書時,因為他們不懂葡文,有的嚇得魂飛魄散,有的卻不當是一回事,而致未能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這就使到司法領域成為澳門回歸後,廣大「澳人」最為未能感受到「回歸喜悅」的部分。

誠然,正如岑浩輝所言,回歸後司法機關在使用中文方面作出很大的努力,使中文在三級法院內的使用已大為改善,大部份司法文書尤其是各類型通知書已使用雙語表格,而初級法院的大部分獨任庭法官已逐漸在各類型案件中,尤其是在未成年人民事、刑事案、簡易程序刑事案,獨任庭普通刑事案、勞資違法案和離婚案等以中文製作判決書。部分合議庭主席亦已開始嘗試在審理部分案件時,以中文製作判決書。這才使「澳門基本法」的相關規定,得以在澳門特區的司法機關獲得部分落實,也方便了部分「澳人」。

但即使如此,按照岑浩輝所指,初級法院亦有「另一部分」合議庭未有使用中文製作判決書,而中級法院和終審法院的判決書在使用中文製作方面,更是存在很大的改進空間。因此,有必要盡快改變這種種既不合理,也不合法〔「澳門基本法」〕的現狀。最佳的方法,當然是盡快更多地培養本地雙語司法官。

然而,目前在招聘司法官或司法官學員時,卻出現了一些與此目標相反的怪現象。其一,是仍向葡國聘請法官。這些葡國法官不懂中文,徒增添中葡雙語審案的難度。這就像是「火上澆油」──本來應是撲滅未能很好地實現中葡雙語審案的「烈火」,但卻又澆上了一批新的不能中葡雙語審案的「燃油」。而且,他們在審案時需要有翻譯人員在場,作出判決書時又需要翻譯人員翻譯製作,更加重司法機關的人力資源負擔。更嚴重的是,這些葡國法官長期習慣葡國的法律環境,對澳門的社會環境、習俗……等掌握甚少,在審理案件時往往也就難免會以葡國的習慣思維來理解澳門案件所處的東方「特殊」背景,很可能會發生司法瑕疵,使司法機關的錯判率高踞不下。

其二,是在招收司法官學員時,在考試中仍然強調葡文程度。一些法學理論及素養較高,以中文為母語的法學畢業生因為在嚴苛的葡文考試中「不過關」而被拒於門外。為此,有人質疑這種做法不符「澳門基本法」中澳門特區以中文為第一官方語文的規定,也有人懷疑這是有人為了維護「既得利益」而製造障礙,防阻某些中文法學素養較高人士進入特區司法機關,徒為自己增添「競爭對手」。

倘以上質疑或懷疑屬實,看來澳門特區的司法機關要真正體現「回歸」的真諦,還真的是連腳步也舉不起來,更遑論是「舉步維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