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四年:澳門特區任務艱巨不容有失 二零零四年:澳門特區任務艱巨不容有失

送走了風雲變幻、多事之秋的二零零三年,我們迎來了充滿希望的二零零四年。在新的一年依始,我們祝願全澳居民快樂進步,各行各業興旺發達,在特首何厚鏵的領導下,團結一致,同舟共濟,奪取新的勝利。

在過去的一年,我們經受了嚴峻的考驗。面對著突如其來,兇神惡煞的「SARS」疫情,特區政府「預則立」,及早作出部署並搶得了寶貴的關鍵時間,做好各種預防因應措施。廣大醫護工作者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克己為眾,以臨戰姿態積極投入抗擊疫情「火線」;各民間社團密切配合,發動群眾性的清潔衛生活動,終將「煞神」抗禦於區門之外,創造了只有一宗輸入型病例,沒有本土病例的奇跡。這不但是從最大程度上保護了澳門居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也贏得了鄰近地區的衷心贊譽,及中央政府和世界衛生組織的高度肯定,更為澳門經濟的盡快復甦及進一步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

「SARS」的威脅解除後,中央政府推動內地居民「個人遊」、「CEPA」、「跨境工業區」等利好措施,協助澳門特區盡快重振經濟。再加上特區政府在前年賭牌開放中播下的種苗,去年也開始有所收獲,在內外利好因素的共同作用之下,去年下半年經濟運行達至前所未有的高速度,不但是彌補了「抗SARS」期間的損失,而且也使全年經濟增長率達至兩位數。在水漲船高下,與旅遊博彩業相關的行業呈現一派旺景,失業率也有所下降。應當說,去年是澳門近年來最為暢旺活絡的一年,基本上兌現了特首何厚鏵在二零零三年「施政報告」中作出的主要承諾。

進入新的一年,更多及更為艱巨的工作擺在特區政府及全體「澳人」的前頭,需要大家共同去承擔、奮鬥。其中,特首何厚鏵在二零零四年度「施政報告」中提出的「深化行政改革,建設公平社會」、「促進經濟發展,優化產業結構」、「把握CEPA機遇,加強區域合作」、「致力教改准備,推動人文發展」等各項任務目標,需要一項一項具體地予以落實。尤其是其中的行政改革及司法制度改革,在特區政府運作渡過了最為困難的的初段「磨合期」,並已走上正軌之後,就宜以「攻關」的態度及手法,集中精力攻克這兩個「難關」,以掃除澳門經濟更高速發展道路上的兩大障礙物。這也是為了更好地體現澳門已經回歸,從過去的「殖民管治」轉變為「澳人民主治澳」的實質性變化。

值得重視的是,二零零四年是完成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發出的「短中期法規草擬、修改計劃清單」最後時程的一年。到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就須在去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完成「短期」計劃的一百零六項法規的草擬、修改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完成「短、中期」的四十八項法規的草擬、修改工作。而從目前情況看,有不少「欠賬」,一些被列入「短期」進程的法案項目,直到目前仍未完成草擬及修訂工作,早已超逾了去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原訂進程期限。在此情況下,這些未完成的工作,就必然須「拖」進二零零四年。這也就給本來就任務艱巨的「中期」草擬及修改法規任務,帶來更為沉重的負擔。何況,還有一些已經顯得並不適應當今發展實況,或是處於「行政不依法」狀態,而必須盡早修改的法規,如「道路法典」、「出版法」、「傳染病防治法」等,並未被列入這份「清單」之內,但卻不能因此而將其立法或修改工作擱置起來。因此可以說,二零零四年不但是必須為司法制度改革做好准備工作的關鍵一年,而且更是清理現有法規的關鍵一年。特區政府有必要加強對行政法務領域的領導,採取各種可行方式,按時接量按質完成上述任務,不要把應當完成但卻並未完成工作的「包袱」,留交給第二屆特區政府。

實際上,這兩年就有一些「歹戲拖棚」的情況出現。除了是法改清單中的若干項目未能按原定時程完成之外,特首何厚鏵曾隆重其事批示要進行的、按照「澳門基本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研擬調整特區政府主管文化、康樂、環境衛生等方面事務,是否併歸由民政總署承攬的工作,就一直是「泥牛入海無消息」,並早已超逾相關工作臨時編組的存續及工作期限。為維護特首行政批示的權威,確是有必要予以追查、敦促。否則,其他各政府部門也「有樣學樣」,當特首的各項行政指令「透明」、「冇到」,特首的領導權威就必然會大受損害,也將滋長無政府主義及「懶漢主義」情緒。

在政治上,二零零四年有一項至為重要的任務,就是選舉產生第二任行政長官。當中,既涉及到「行政長官選舉法」的擬制及立法,也涉及到「選舉委員會」的籌組。這雖然是有首任特首選舉產生的經驗可供參考,但畢竟在澳門回歸之後,具體做法上已有所不同,亦即是已由首任特首選舉產生的由中央政府協助辦理,轉為第二任以至以後各任特首選舉產生的由澳門特區自行辦理。故第二任特首的選舉,在澳門特區來說仍是一項新鮮事物,並將為以後各任特首選舉奠定基礎,提供經驗。因此,選舉工作是否進行得順利完滿,將直接影響著特區實施「澳人治澳,高度自治」及以後各任特首選舉的質量。

其實,從政治層面看,根據「澳門基本法」規定,今年還有許多工作要做。這除了是第二任特首選舉產生並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第二任候任特首提名第二屆特區政府主要官員的人選並由中央政府任命之外,還有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任期,也將在今年十二月二十日屆滿,必須由行政長官、立法會主席和終審法院院長聯合提名,報全國人大常委會任命。按照「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的原理,特首何厚鏵和各相關機關都有必要及早綢繆,物色人選,並趁此機會進行調整,「汰弱留強」,加強特區政府的戰鬥力,並使特區政府更能體現「澳人治澳」及落實「以民為本」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