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制度改革宜注意提高當事人服判息訴率 司法制度改革宜注意提高當事人服判息訴率

據內地媒體報導,本月初召開的北京市法院隊伍建設工作會議作出決定:今後法院審理案件和作出判決,應當更加注重社會效果,當事人是否服判應被納入法院系統評選先進的指標之一。而在過去,法院在評選先進方面,對於審判工作的考評主要包括:法定時限內的結案率、上訴率、人均結案數、上訴改判率及發回重審率等,採取扣分與加分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考評。法官只要審判程序合法、對案件事實認定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基本就可以作出判決。至於當事人是否能從思想上接受法院的判決,通過判決是否讓社會矛盾真正得到解決,當事人是否服判,一直沒有定量考核的標準。而現在把當事人是否服判首次納入法院評選先進的指標,是要求法官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既要依法判案,還要盡可能做好當事人的解釋和疏導工作,使當事人息訴服判,達到好的社會效果。不過,原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國家法官學院教授張泗漢則認為,在案件審理中做到依法判決、公正高效,使當事人的問題得到解決,並且盡可能說服當事人息訴服判,這當然是最好的效果,法院以這種高標準要求法官也是積極的。但是案件審理的特殊性是判決是否公正,有時並不完全取決於當事人是否服判。上訴權和申訴權都是法律賦予當事人的合法權利,所以在將當事人是否服判納入考核法院工作指標時,還應該制定科學、具體的細則,並在實踐中來檢驗、完善。

這則報導尤其是北京市法院隊伍建設工作會議作出的今後法院審理案件作出判決,應更加注重社會後果,讓當事人服判的決定,對目前呼聲甚高的澳門司法制度改革,應是有一定的參考價值。也就是說,不但要達成特首何厚鏵在二零零三至二零零四年澳門特區司法年度開幕典禮上所提出的「我們的法律及司法體制,應以有效保障市民的權利與自由為目標,作出及時、適當的調整與修改。在這一過程中,不僅要突出司法公正與效率的價值所在,也要以統籌兼顧、循序漸進的方式,用與時俱進的精神,來回應社會改革的需要」,及特區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在同一典禮上提出的四個指標:改善案件的審理排期,平衡刑事、民事案件的審理,積極與穩妥地推進中文在法院的使用,積極研究其他非訴訟途徑排解糾紛的辦法……的問題,而且還應在此基礎上,在審理及判決案件時進一步注重社會效果,以最大程度地實現司法公平。

誠然,在「一國兩制」之下,澳門實施與內地並不一樣的法律制度,而且澳門特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內地法院系統的一些做法,不宜完全照搬到澳門特區。但是,由於法律原則及精神卻是無疆界的,尤其是內地實施的社會主義法系,與澳門實施的歐陸法系是相通的,故內地法院系統的一些成功經驗,卻是可以借鑑參考,並結合澳門的實際情況,以其適用部分在澳門試行的。

實際上,司法改革的目標應是:一、保障司法獨立;二、防止司法腐敗;三、提高司法效率;四、實現司法公正。回歸四年來,在保障司法獨立及防止司法腐敗方面,澳門特區各級司法機關還是做得較好的。尤其是較好地實現了特區法院和法官在審理案件時,不受任何團體和個人的干預,而特首和行政機關、立法機關也並無試圖干預特區法院依法行使司法權和終審權。而特區的法官也是屬於「高薪一族」,在「高薪養廉」政策之下,加上法官本人自律自愛,至今也未聽聞有「司法腐敗」事件發生。這些,均體現了回歸祖國給澳門所帶來的好處。

不過,在司法效率方面,則仍有待進一一步提高。一般說來,提高司法效率應當體現以下兩個方面:一方面,在司法總資源有限的條件下,特區對司法系統和司法活動配置的資源,應當取得最大的和最佳的社會效益,包括提高結案率,減少上訴率及上訴改判率和發回重審率,建立及時高效的司法運行機制和程序;另一方面,讓參與司法活動的當事人,能以最小的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得到公正的結果。在保障公正的前提下,兼顧效率的提高。既要注意避免「重實體、輕程序」的現象,也要解決訴訟率低、成本高,當事人打不起官司的問題。進一步高標準要求之,就是所謂注重社會效果,提高當事人息訴服判率的問題。

在這方面,特區司法機關還須進一步努力。當然,由於歷史的原因,澳門的法官本地化起步較遲,這在客觀上導致特區的年輕法官,歷練經驗尚淺,不排除有時會有誤判、錯判,這在所難免。實際上,在澳門回歸前夕,香港一家電視台在專訪候任終審法院院長時,他就坦言回歸後必然會存在這樣的問題。當記者問及,如果判錯案,怎麼辦?終審法院院長只能以一種有點無奈的口吻回之:還有中級法院和終審法院,可以上訴解決。以當時的條件來說,也確是唯有此途了。但也正因為有「當時的條件」這一特定時空背景,中級法院和終審法院的法官也多是屬於「初哥」,倘若訴審仍是誤判,又該怎麼辦?何況,一些案件的訴訟程序只是二審終結,少了一次再上訴的機會。一些當事人對自己的正當權益能否得到切實保障產生疑慮,這也是可以理解的。

因此,澳門司法制度改革的其中一個標的,適宜放在提高司法效率,實現司法公正,讓案件當事人服判息訴,並在此基礎上,實現最大的和最佳的社會效益這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