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要實施「公投制憲」規劃能否如願?

陳水扁在接受《華盛頓郵報》專訪時聲稱,要在二零零六年透過「公投」制訂台灣「新憲法」。此語當即受到美國的高度關切,國務院發言人包潤石重申,美國反對兩岸片面改變現狀的立場,並再次一字一句地唸出「四不一沒有」的全文。

然而,以陳水扁的「硬拗」本性,由於他已沒有「連任」負擔,相信他必定會不顧美國的反對,全力推動現已改名為「憲政改革」的「公投制憲」,成為「在台灣的中華民國」的「開國之父」。當然,在今年底的第六屆「立委」選舉之前,出於種種需要考量,他可能還將會裝出一副「尋求緩和兩岸關係」的樣子。但由於他已在對《華盛頓郵報》的專訪中聲明,不接受在「一中」原則下的兩岸談判,故他的有關「兩岸談判」的建議,肯定不會得到對岸的正面、積極回應。而這也正是陳水扁所要達到的情景效果﹕在明年五月推動成立「制憲會議」時,他就可以運用其在今次「總統」選舉中已收到成功效果的「惡人先告狀」手法,聲稱是因為得不到對岸的善意回應,故才走出「公投制憲」這一步。

但是,陳水扁要推動「公投制憲」,果真就能「心想事成」、得償以願嗎?從種種跡象看,很可能又會像他的那個將之捧到「台灣第一次,世界都在看」、「如果公投沒有過關,當選總統也沒有意義」的高度的「三•二0公投」那樣,以失敗告終。

實際上,「公投制憲」的推動規劃尚未正式實施,就已遇到與「三•二0公投」剛啟始推動時同樣的狀況:「三•二0公投」的題目和議題,一改再改,從「防禦性公投」改為「防衛性公投」,再改為「和平公投」,而其內容也改到根本不符合《公民投票法》第十七條所規定的「國家遭受外力威脅」、「國家主權有改變之虞」等要件,因而遭到各方的質疑;而「公投制憲」則是已悄悄改為「憲政改革」,其「制憲」方向,也由原來陳水扁所指的「新國家」,改為只是理順目前「憲政」運作不順的問題,因而「國號」、「國旗」、「國歌」等都不需更改,甚至還一度聲稱現行「憲法」第四條的「固有疆域」,也可不予觸及。──既然如此,還要「制」甚麼「憲」?而且還要勞師動眾,動用龐大社會成本發動「公投」去推動之?!

其實,透過今次「總統」大選中陳水扁的種種缺乏作為政治人應有的誠實表現,以及「三•一九」槍擊案的種種疑團未能解開,以至在綠營的各種造勢場合中,只見清一色的綠色旗幟,根本不見任何一面「青天白日滿地紅」旗,連「萬綠叢中一點紅」的「奇跡」都未能顯現,人們就有理由質疑,陳水扁雖然是在表面上降低了「公投制憲」的敏感度,但其本質,還是要搞「法理台獨」,要消滅「中華民國」。──陳水扁正在設法完成李登輝所未能完成的「消滅中華民國」任務,這已成為許多人的共識。正因為如此,在「三•二0」後「總統府」廣場的七日七夜政治抗爭中,只見「青天白日滿地紅」旗海一片,參與者是抱著對「中華民國」可能會滅亡的危機感,而甘願冒著風雨及可能會受鎮壓的危險,而搖旗吶喊的。實際上,「捍衛中華民國」,這正是有部分聲稱「不是泛藍支持者」的青少年,也成了這場政治抗爭的積極參與者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另一個重要原因是抗議選舉不公不義〕。由於在這次「總統」大選中,綠營以「公投」作為競選的主軸,又訴諸二零零六年制定「新憲」,而陳水扁的政治盟友李登輝又號召「台灣正名」,扁李合作舉辦的「二•二八牽手救台灣」活動又是仿自波羅的海沿岸三小國訴諸「公投獨立」的經驗,這當然會使部分民眾產生深層的「國家危機感」。因此,陳水扁要推動「公投制憲」,也就必然會像今次推動「三•二0公投」那樣,遭到部分民眾以「拒領公投票」方式進行杯葛抵制。

而從程序層面看,陳水扁要推動「公投制憲」,也將會遇到重重政治擋火牆。其中,按照民進黨「制憲九人小組」所決議的「全民公投制憲規劃推動時程表」,將於今年六月成立的「新憲法推動委員會」,以徵求各政黨、民間各團體與各領域學者專家有關「新憲法」的意見,進行彙整與條文研擬,舉辦各項公共討論,預計以一年為期,於二零零五年五月提出「新憲法」具體建議內容、條文與方案。在這個過程中,很可能會得不到泛藍各黨各團體的合作,而使這一程序變成「綠營自講」,無法凸顯其「全民參與」的「正當性」。而且,在剛進入這一程序時,由於「選舉及當選無效之訴」司法程序正在進行之中,藍軍必然會以此為由,進行杯葛抵制。

更重要的是,計劃在二零零五年五月成立的「制憲會議」,按規劃是必須由有各政黨及各界人士參與,「制憲會議」的任務是以「新憲法推動委員會」所提出的建議內容、條文與方案為基礎,整合各方意見,經一年工作,於二零零六年五月提出「新憲法草案」。如果泛藍各黨拒絕參加,這個「制憲會議」就無從成立,更遑論是整合各方意見提出「新憲法草案」。

如果陳水扁「霸王硬上弓」,單方提出「新憲法草案」,並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日實施「制憲公投」,說不好也會像「三•二0公投」那樣,因為參與投票的選民未能跨過成案「門檻」,而被否決。

對此,民進黨似是已有預感,並有感於「台灣第一次,世界都在看」的「三•二0公投」未有跨過投票率「門檻」而遭到否決,故已叫嚷要修改「公投法」,降低投票率「門檻」。因此,熱愛和平、反對分裂的人們,應對此有所警覺。在今年底的「立委」選舉時,力阻民進黨「國會過半」的圖謀,使其無法掌握「立法院」的法案主導權,從而挫敗其透過修改「公投法」降低「門檻」,以為「公投制憲」創造有利條件的圖謀。

進一步,藍軍更要吸取「公投法」中並未引入「對公投失敗負責機制」的教訓〔許多國家的公投法都有此機制〕,在「立法院」修改「公投法」時,應提出議案,在「公投法」中增列一條,如「公投」被否決,發動「公投」者必須辭職以示負責,作為對綠營以「公投」來實現其「台獨」圖謀的重大牽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