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外交」攻勢新招數:打造 NGO中心

正如本報《華澳人語》專欄前日所述析,台灣當局目前正興起一個想頭,要利用因「凍省」而已閑置的南投縣「中興新村」的辦公樓宇及會堂設施〔原屬台灣省政府所有〕及台中縣霧峰鄉的議場設施〔原屬台灣省議會所有〕,作為吸引各個非政府間國際組織〔NGO〕在此設立總部,參考拉斯維加斯的模式,將台灣打造為「NGO中心」。為此,呂秀蓮今次赴中美洲訪問,在爭取「過境」美國東海岸城市如紐約等遭到白宮拒絕,而獲批准在美國西海岸「過境」,其中包括拉斯維加斯在內之後,呂秀蓮雖然為未能在紐約「過境」感到失望,但卻又能為「深入美國內陸三百公里」,尤其是可以考察拉斯維加斯的國際會議場地模式而大吹大擂一番。本月二十七日,她在臨行前就大肆吹噓,她將在拉斯維加斯考察當地發展成為國際會議展覽中心的各項設施,以供未來「中興新村」規劃為「NGO中心」作參考,以利於吸引更多的國際會議展覽活動到台灣舉辦。

事態的發展,正是如此。呂秀蓮前〔二十九〕日在抵達拉斯維加斯,聽取內華達州官員簡報及參觀內華達州觀光局、拉斯維加斯會議及旅客服務中心、內華達州經濟發展部門等相關單位後聲稱,台灣當局希望能把台灣建設成為非政府間國際組織〔NGO〕的中心點。目前台灣「中興新村」兩百多公頃的國有土地,正研擬規劃為國際會議中心。她說,北京二零零八年將舉辦奧運,而同一時間台灣將舉辦世界科技博覽會,二零零八年也是台灣觀光倍增年。觀光產業是「政府」重要施政目標,有十個計劃歡迎全球各界投資,各縣市更有不同觀光產業發展重點,誠摯邀請內華達州娛樂、觀光、經營商務國際會議等產業來「民主盛地」台灣投資,促進雙邊交流。

台灣當局要把台灣打造成「NGO中心」的計劃,得到了在台海事務上大耍兩面手法的美國的支持。美國國務院負責台灣事務的副助理國務鄉薛瑞福前〔二十九〕日在接受香港鳳凰衛視訪問時就表示,美國支持台灣參與不要求會員是主權國家的國際組織,並不會為「台獨」運動添加柴火,或促進獨立的氣氛,而是在彰顯出台灣人正當的要求。而台灣當局要爭取非政府間國際組織會議在台灣召開,也是會員體的權利和責任。

這裡,涉及到兩個問題:一、台灣當局參加非政府間國際組織;二、台灣當局要將台灣打造成為「NGO中心」,亦即吸引各非政府間國際組織到台灣舉行重要會議,進而爭取這些非政府間國際組織利用「中興新村」的現成樓宇設施,將其總部設在此地。如能達到這些目的,一方面可以與近年來舉辦了不少政府間國際組織重要會議的大陸地區「別瞄頭」,從而吸引更多的國際注視目光投向台灣地區;另一方面則是要透過「打造NGO中心」,實施其「以聯合國外圍組織包圍聯合國」、「以非政府間國際組織包圍政府間國際組織」的戰略部署,推動「一邊一國論」在國際關係範疇的「事實化」。

其實,台灣積極參與非政府間國際組織,及要吸引各個非政府間國際組織到台灣舉行重要會議,本來就是「扁政府」在「外交領域」的一項重要規劃。實際上,二零零二年「行政院研考會」就委托「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進行「台灣非政府組織國際參與策略之研究」。該項研究由陳隆志主持,參與研究的有陳惠琪、朱玉仿、林志昊、陳建志等人。經過幾個月的調查及研擬,寫成了約有二十四萬字的「報告」,由「行政院研考會」於當年七月十八日簽陳「行政院」,並由游錫(方方土)「院長」核定,發送各有關機關參辦〔考〕。

「報告」指出,陳水扁在二零零零年的「五•二0講話」中,提出了台灣要「積極的參與各種非政府的國際組織,透過人道關懷、經貿合作與文化交流等各種方式,積極參與國際事務,擴大台灣在國際的生存空間」的政策宣示。而陳水扁在競選期間推出的「外交政策白皮書」中也指出,現今國際體系的最大特色是國家疆界的日趨模糊化與國家主權概念的改變,國家之間的交往已經不是純粹的奠基在正式的官方關係,「非政府組織的崛起」和「國際公民社會」的隱然成型,意味著國際外交的戰場已經跨越軍事、國防和政治的界線,涵蓋了經濟、環保、人權和貿易等領域。因此,台灣積極融入國際社會的實質作法,是在於拓展非傳統性的對外工作。正式「邦交」的維持不再是「外交」唯一的重點,應運用台灣本身的丰厚資源,投入國際救援、文化交流、民主與經貿經驗的分享、共同資源開發、經貿合作、城市外交與國際性民間團體活動等非傳統的「外交」工作,以構成整體「外交」工作的一環,所以在國際間無數的非政府組織應是台灣主動爭取加入與參與的對象。

「報告」認為,台灣參加非政府間國際組織,具有很多優勢。其中最主要的,有移民與台商網絡,政經社會發展背景具有吸引力,在華人社群發展模式具有代表性等。「報告」訂定了台灣參與非政府國際組織的階段性目標:一、短程〔一至三年〕:A、促進對國際社會的了解;B、促成在國際參與上的策略結盟經驗;C、培養國際參與的行動力。二、中程〔三至五年〕:A、強化活動力及能見度;B、加入聯合國功能性組織的周邊活動;C、成為區域性國際組織的核心成員或是負責秘書處組織。三、長程〔五至十年〕:全面加入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國際社會,成為有權有責的成員。

為了達成上述目標,「報告」建議採取如下幾個策略:一、發展專長議題。為了做好這項工作,必須掌握台灣的優勢,選擇最具發展潛力的議題領域,作為國際參與的主軸。這就應蒐集並研析國際議題的發展源由和脈絡,做好知彼的工作,及建立台灣有關非政府組織發展的文獻紀錄,並在國際場合中推廣運用。二、加強網絡連結,培訓人才。培訓人才的短期目標,是依據台灣當局擇定的專長發展議題領域,培訓重點人才;中期目標是培訓台灣成為區域性秘書處所需的事務性人才;長期培訓目標則是培養嫻熟國際組織議事程序及議場運作的人才,以利於將台灣打造成「NGO中心」。與此同時,應引進國際組織的運作經驗,加強培育嫻熟國際組織秘書處業務的非政府組織,創造台灣成為區域性或是某一功能性議題的運籌中心,及檢討對於國際非政府組織到台灣設立運作據點的法規及限制。

據知,台灣「外交部」根據這個「報告」的精神,已擬列出台灣當局應當重點交往的非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單,包括:國際人權聯盟、人權觀察組織、國際人權聯合會、國際和平局、無疆界醫師組織、國際醫生組織、國際關懷組織、國際兒童救援組織、綠色和平組織、世界保育聯盟、「OISCA」、世界和平會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