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艦國造」決策說易行難只能是南柯一夢

台灣「立法院」軍購考察團一行,將於今日返回台灣。軍購團此次赴美「溝通」,目的是為了了解台灣「行政院」向「立法院」提請的六千一百零六億「軍購特別預算案」的合理性及必要性,以作審議及通過該「軍購特別預算案」時參考,而專程到美國與向台灣當局報交該份軍售清單及報價單的國防部及相關部門查詢及溝通,並順道「還價」,並向美方表達台灣「立法院」已通過的「潛艇國造決議」的立場,要求美方同意軍購清單的潛艇一項,是交由台灣當局的「中國造船公司」製造。但是,軍購考察團的此行並不順利,尤其是「潛艇國造」問題,美國國防部副部長伍佛維茨無法認同台灣主張「潛艇國造」的政策,並指責這項政策是「錯誤的政策」,讓潛艇成本大增。台灣資源有限,不應浪費太多資源,應該將資源用在其他軍購項目云。

但是,「行政院」發言人陳其邁昨日卻頂了回去,表示「潛艇國造」政策是「立法院」的決議,目前沒有改變,「立法院」也會確實了解美方態度,王金平帶回訊息以及「立法院」態度做通盤考量,選擇最適方案處理。而「行政院」官員還針對外傳有部份「立委」反對潛艇預算匡列處理,甚至主張交由下屆「國會」處理一事,表示這樣的發展令人憂心。如果延期下屆「國會」處理,在「屆期不連續」的情況下,「軍購特別預算案」必須重新來過,不僅增添許多變數,而且對爭取採購潛艇的時效也相當不利。「行政院」官員表示,「行政院」將積極與朝野黨派溝通,在年底「立委」選前通過「軍購特別預算案」,希望「立法院」能在十一月底前處理。

由此看來,台灣當局仍然堅持「潛艇國造」的決策,但卻又留了一手。為了避免與美方「鬧翻」,以致影響今後向美軍購及美國「協防台灣」的態度,卻又輕輕地把堅持「潛艇國造」政策的責任推向了曾通過相同內容決議的「立法院」。不過,為了避免「夜長夢多」,在本屆「立法院」的任期只是到明年一月三十一日止,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三條又規定,「政府機關及立法委員提出之議案,每屆立法委員任期屆滿時,尚未完成委員會審議之議案,下屆不予繼續審議」,故倘因「潛艦國造」問題爭論不休,無法趕及在本屆「立法院」任期內處理完畢,在明年二月一日第六屆「立法院」成立後,又將重頭來過一次由「行政院」向「立法院」提請「軍購特別預算案」,及「立法院」本身的一整套審議程序的過程,不但是延宕時日,而且也在未知下屆「立委」選舉結果尤其是「立委」藍綠比例結構的情況下,也將會增添許多變數。因此,或許在最後關頭,「行政院」將會摒棄「潛艇國造」的政策,而「立法院」也將會根據「行政院」提議,通過廢除「潛艇國造決議」的決議。以利於能趕及在「立法院」的本屆任期之內,順利通過「軍購特別預算案」。

但是,鑑於美方的報價單過於昂貴,「立法院」極有可能會參照「紀德艦軍購預算案」的模式,先行原則性地通過該「特別軍購特別預算案」,但卻附如一個要求「國防部」與美方協商,議減總價款〔如百分之十五〕,再提交「立法院」審議的「決議」〔詳情請參閱本欄六月二十四日述評〕。不過,也不排除藍軍「立委」趁著自己仍佔「立法院」過半議席,尤其是在已有几位民進黨籍「立委」轉任「政府」職務,「立法院」內藍、綠力量對比差距再進一步拉開,但在年底「立委」選舉過後,藍軍並不一定能夠再次掌握「議席過半」優勢之機,以「行政院」提請給「立法院」的「軍購特別預算案」是屬於「匡列式預算」,亦即只是列舉總價目及大綱,而沒有細目,就連潛艦要買甚麼型號、由哪一個國家生產都無法確定為由,再加上連美方也向「軍購考察團」承認報價「不合理」,而極有可能會杯葛該「軍購特別預算案」,將之否決掉。

該項價值六千一百零八億元新台幣的「特別軍購預算案」,是以布殊政府三年前批准對台出售武器的法案為基礎。其內容包括三百八十八枚「受國者」三型道彈,十二架P──三C型反潛機,及八艘傳統型柴油動力潛艇。前兩項武器,因為美國目前正在生產,並接受盟國的訂單,故供貨問題不大。但八艘傳統型柴油動力潛艦,卻在「供貨渠道」方面卡了殼。主要原因是,美國目前服役的潛艦全是核動力潛艇,因而早已不生產傳統型柴油動力潛艇。而生產傳統型柴油動力潛艇的設備,也已轉讓給了歐洲一些國家。因此,美國向台灣當局供應傳統型柴油動力潛艦,也必須先向仍在生產此類潛艦的歐洲國家購入,再轉賣給台灣,或是經美國批准,由某些使用美國技術及設備的歐洲造船廠直接售予台灣當局。

然而,目前有此類工廠的歐洲國家,其中德國與中國關係友好,荷蘭則因曾向台灣售賣潛艦有過教訓,今次必然不會愿意與台灣當局做這筆交易。至於西班牙,看來在歐盟與美國的關係有點「不對盤」,且與中國關係正處於「蜜月期」之際,也未必會為這筆生意得罪中國。因此,即使是台灣「立法院」通過「特別軍購預算案」,美國能否交貨,也還是未定之數。至於近日美國報章所稱的俄羅斯透過美國向台灣轉售基洛級潛艦一事,相信連台灣當局也心知肚明:這只能是「望梅止渴」。

由此,台灣當局提出了「潛艇圈造」的決策,並說服了「立法院」通過了「潛艦國造」的決議。也就是說,在「特別軍購案」中的購買潛艦部份,由美國提供技術及設備,供台灣「中船」製造,或是由美國提供潛艦的零部件,由「中船」併裝。

台灣當局的密底算盤是:一、可以「操之於我」,不用擔心遭受他國挾制;二、可以掌握製造潛艦技術,日後生產能力足夠時就可外銷出口,以賺取外匯,並在國際軍火市場掌握一張有力籌碼;三、救活目前嚴重虧損的「中船」,提高台灣就業率,並進而將台灣地區造船工業推向新的水平,促進台灣經濟成長。

但是,「潛艇圈造」政策,也受到島內有識之士的反對。他們指出,除了是伍佛維茨所指的理由之外,也有几個理由是應當對其加以否定的:一、經濟效應上不化算,為建造八艦潛艇而建立整套造艦生產線是可怕的浪費;二、由於是「從零開始」,故時間上來不及,不知何年何月才能造出潛艇來,來不及對抗在二零一二年就在優勢上超過台灣的大陸軍力;三、「中船」的造艦技術沒有信心,恐怕花費天文數字的造艦成本,結果是造出不堪用卻又危險的「水下棺材」;四、為達「潛艦國造」目的,必須多花八百億元購置生產線,增加台灣當局財政負擔;五、即使台灣能將潛艦製造出來,也因售價昂貴〔台灣的新生產線成本高得可怕〕,在價格上也沒有甚麼競爭力,何況,由於「一中」原則問題,有需要的國家也因擔心會得罪中國大陸而卻步。就連民進黨籍的「立委」、這次赴美軍購考察團成員之一的李文忠〔新潮流系〕,也在美國撰文傳真給《聯合報》發表,指「潛艇圈造」不切實際,率團的王金平也認為此問題「不能昧於現實」。

因此看來,台灣當局「潛艇圈造」的美夢,最終只能是「南柯一夢」,竹籃打水一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