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遺門檻提高致澳門歷史建築群風險倍增 申遺門檻提高致澳門歷史建築群風險倍增

據新華通訊社昨日報導,正在蘇州參加第二十八屆世界遺產大會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官員透露,在昨〔二十九〕日上午有關世界遺產分佈失衡的會議討論中,一些非洲國家和亞洲國家的與會代表呼籲,把更多的申報機會給予尚無世界遺產的國家。也就是說,應適當限制已經擁有眾多世界遺產的歐洲國家,並希望歐洲和其他一些發達國家今後能幫助不發達和發展中國家進行世界遺產的申報。而比利時遺產總檢查員安德列‧馬提斯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也分析指出,《凱恩斯決議》有關所有締約國每年只可共提交四十項遺產申報項目,每個已有項目入選的國家每年只能申報一項的規定,本屆會議期間更改的可能性不大。如有更改的內容,也很可能是與限制歐洲國家的申報有關。

另外,前日出版的《北京青年報》也報導稱,如今世界遺產評定的大門越關越嚴。 近年來國際組織對申請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項目審查愈趨嚴格,對相關保護措施和管理水平的要求越來越嚴謹,並在關注世界遺產價值標准的同時,更強調世界遺產在不同地區、不同國家間、不同類型分佈的均衡性。在《凱恩斯決議》於二零零零年生效之後,每年只能申報一個項目的規定給擁有眾多豐富遺產的中國的遺產申報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壓力和風險。一旦申報不成功,該項目今後再列世界遺產的機會微乎其微。二零零二年的世界遺產申報,我國首度空手而歸,曾一度成為熱點話題。為此,國家文物局世界遺產處處長、中國國際古跡遺址保護協會秘書長郭旃表示,申遺工作如果在文本階段對各項價值認識不清和保護措施不完善的話,申報失敗的概率是三分之一。

目前,中國已有超過一百個項目被列入申報世界遺產預備清單。按照《凱恩斯決議》的規定,中國要讓所有已被列入「預備清單」的申遺項目都能交付世遺大會審議,就要排隊排上一百年,亦即整整一個世紀。因此,郭旃笑著對《北京青年報》記者說,「就目前這些項目,我這輩子是幹不完了」。郭旃還指出,《凱恩斯決議》的限制,對中國的遺產保護也不全然是壞事。從另一方面來說,以目前我國的人才基礎、經濟力量、工作力量的條件,也很難做到把那麼多資源都管理、整飾,並使之都評上世界遺產。此外,就是都評上了,管理跟不上也不行。不妨利用這個間隙,把主要精力放在管理水平的提高、人才的培養、體制的調整等方面,以便將來更多為遺產的申報和保護做准備。

綜合各方面消息,其實即使是在《凱恩斯決議》生效之前,中國的一些項目就曾遭到否決。只不過是當時並未對每個國家每年申報的項目數量進行限制,當時中國是每年都申報數個項目,即使是其中有的項目被否決了,還有其它項目也能評上,因而並不引人注意。而在《凱恩斯決議》生效之後,由於限制每個已有世界項目的國家每年只可申報一個項目〔未有項目的國家則可推荐三個項目〕,故二00二年的申報項目被否決,等於是吃了「白果」,因而也就特別引人注目,成為「熱點話題」。

中國以往申遺失敗的例子,值得澳門借鑑。比如,中國曾申報黃果樹大瀑布。毫無疑問,它是中國最大的瀑布。但與已經進入「世遺名錄」而成為世界遺產的其他瀑布相比,差距則顯而易見。「世遺名錄」中瀑布類型的遺產項目,諸如阿根廷的伊瓜蘇國家公園項目中的伊瓜蘇大瀑布,津巴布韋和贊比亞共有的莫西奧圖尼亞維多利亞大瀑布,都是幾倍、幾十倍大於黃果樹。因而,不了解、不熟悉「世遺名錄」,失敗就是必然。

相反,目前國際上日益得到重視的是許多更具特質,亦即是其他國家沒有、「獨此一家」的遺產。如我國福建的土樓、四川自貢恐龍化石、四川廣漢三星堆考古遺址、古代名窯址等遺產,就符合這一趨勢。在申報時,其成功幾率就比單純的一座古代廟宇、教堂要高。澳門申報項目中的廟宇、教堂,相信怎麼樣也比不上已列入「世遺名錄」的我國孔廟、武當山古建築群、避暑山莊周圍古廟、布達拉宮,及法國亞眠大教堂、英國坎特伯雷大教堂、比利時不發願女修道院等。

雲南的石林,也曾鎩羽而歸,其原因是保護管理欠佳。申報失敗後,前世遺中心主任馮‧德羅斯特的講話就委婉地表達了國際社會的看法:「你們的石林從地質年代、形態、種類、規模和特徵上還是有獨到之處的。如果你們能找到一、二處沒有任何人工干預痕跡〔人造景點、題記、旅遊設施等〕的原始狀態的石林,還是可以申報為世界遺產的」。

其實,目前已被國家列入「預備清單」的許多項目,無論從任何角度看,都比澳門的「歷史建築群」要成熟得多。除了前述的福建土樓等項目之外,還有殷墟、新疆坎兒井、賀蘭山岩畫、北京古觀象台等,都是「只此一家,別無分店」的。而澳門的「歷史建築群」,在中國國內及歐洲國家,不但是要多少有多少,而且與之相比,只屬「小兒科」而已。

最令人感到棘手的是,按照相關法定程序,「澳門歷史建築群」既然是明年申報,世界遺產組織就將於今年下半年組織專家來澳門考察。但直到目前,「鄭家大屋」仍未修繕好,只見一些鐵架;市政廳大樓周邊的適當距離內,仍是現代化建築物;大炮台的扶手電梯,也破壞了其古炮台風韻。即使是修繕中的鄭家大屋,所使用的建築材料,也並不是按「原真性」的要求,採用一百多年前的原建築材料。

因此,在受《凱恩斯決議》限制,我國每年只可申報一個項目,而內地已有一百多個項目正在排隊等候,其中一些項目可被選上的機率也較高的情況下,「澳門歷史建築群」在尚未完成整治工作,而政府所支撥的二千萬元也根本是杯水車薪的情況下,而急於求成地提前插隊申報,就很可能會形成如《華僑報》昨日評論的「既辜負了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對其他省市也不公平」的客觀效果。當然,如果是面對激烈競爭,一些國家對中國已入列項目佔世界第三位而有所妒忌,可能會像昨日炮轟歐洲國家那樣,以「槍斃」中國若干條件不夠成熟的項目以作「平衡」的情況下,為了提高內地「必保項目」的「命中率」,而採取「棄卒保車」策略,而「澳門歷史建築群」又甘心去發揚「犧牲小我,成全大我」的高風格的話,那又當別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