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掀起審計風暴澳門審計卻是風平浪靜 中央掀起審計風暴澳門審計卻是風平浪靜

祖國內地正掀起了一場「審計風暴」。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在十屆人大常委會十次會議上所作的《關於二00三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再次引起廣泛關注,內地和港澳不少媒體都在顯要的版面,用醒目的標題,以大篇幅對此事進行了報導。實際上,這次審計報告中所揭發出來的問題,觸目驚心,審計報告給近年來對反腐敗已經不無失望的人們也帶來了不小的信心。這是因為,這次審計報告有幾個「前所未有」的特點﹕其一是涉及的問題的嚴重性前所未有。「問題資金」餘額巨大,動輒百萬、千萬甚至數以億計,有的竟然把救助災民身家性命的撥款挪用去建設樓堂館所。其二是涉及審計對象地位之高前所未有。原國家計委、國家林業局、國家體育總局、中國工商銀行、中國人壽保險公司等,這都是中央政府部門,或是國字頭的單位。審計署駐武漢特派辦在兩年間就查了三個「副部級」單位。其三是審計報告措辭之激烈前所未有。去年六月二十五日,審計署首次全文公佈審計報告,點了四個中央部委的名,曝光了一批大案,被媒體稱為有史以來措辭最為嚴厲的審計報告。而這次審計署的報告措辭就更為激烈。據報導說,在報告形成的過程中,審計署內部也曾有過爭議,有人認為這個報告出去可能影響太大了,得罪人太多,還有人認為風險太大。最後,溫家寶總理表示,只要這些都是事實,就必須如實全面地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其四是透明化程度前所未有。已有媒體將國家審計署三年來的透明程度進行對比。二00二年的審計報告有三十頁,但點名的案件只有一宗;二00三年的報告只有十六頁,八千多字,曝光內容卻大為增加。與去年相比,今年的審計報告針對具體案件、數據披露更為詳實。

有關人員在談到審計署何以敢在太歲頭上動土的時候,強調了這樣兩個主要因素﹕一是國家審計署直屬總理領導,二是獨立行使監督權。此外,還有以下兩個重要因素﹕一是法制化。一九九四年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條規定,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門的財政收支,國有的金融機構和企業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規定應當接受審計的財政收支、財政收支,依照本法規定接受審計監督。審計機關對前款所列財政收支或者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依法進行審計監督。二是規範化和公開化。紀檢部門對大案要案的查處,往往實行暗箱操作的方式,而審計署的做法則體現了公開透明的原則。李金華去年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就指出,審計報告公開的目的之一就是促進政府部門行政的公開透明,就是「陽光政策」,讓社會來進行監督行政行為。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的審計報告發表之後,又出現了兩個更為觸目的「後續動作」﹕其一是國務院監察部隨即跟進,對由審計報告發現的案件線索組織力量進行了認真的查處。據監察部負責人表示,監察機關一直高度重視審計機關提供的違紀線索,及時組織力量進行檢查,並根據檢查結果依法依紀作出處理。其二是李金華公開表示,審計部今後還將擴大審計對象,由各名牌大專院校,擴展至全國政協辦公廳、全國人大辦公廳,以至中共中央辦公廳。倘真的如此,那就更是「太歲頭上動土」了。

澳門特區也有審計署。澳門審計署成立以來,也曾公佈過幾個審計報告。但與國家審計署及監察部的作為來相比,兩者之間似是有著顯著的差異。其一是澳門的審計報告是專項報告,並沒有像國家的審計報告那樣比較全面,對政府的各個部門都有涉及。其二是澳門的審計報告是「溫吞水」,與國家的審計報告所揭露的事實相比,僅屬「小兒科」而已,而且措辭也相對溫和得多,也沒有深挖形成違規違紀的原因。其三是國家審計署發表審計報告後,國家監察部即會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部門和地方有關黨委、政府,對在審計報告中揭發出來的案件線索進行認真查處。而澳門審計署的審計報告發表後,即沒有任何後繼動作,除了是審計對象發表了反駁聲明之外,更是沒有任何下文,「泥牛入海無消息」。其實,審計報告所揭發的事實,即使不是違法,也應是屬於違規,特區政府相關部門也應按照相關行政制度,對違規者進行適當的行政處分。否則,審計報告發表得再多,也對糾正不良行政作風毫無作用,行政違規現象還將繼續 泛濫下去。其四是國家審計署不但審計比自己位階低的政府部門,而且也審計與自己行政級別相等的政府機關,現在又計劃「踰上」,審計地位高於自己的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及全國政協的辦公廳,以及中央黨校等「敏感單位」。而澳門審計署則是「矛頭向下」,只敢向「蒼蠅」叫板,不敢向「老虎」作出挑戰。

或許,澳門由於是法治地區,公共行政法律制度較為完善,難以發生類似國家審計報告所揭發的違法、違規、違紀行為;也或許,特區法律對審計署的授權不足,使其無權限像國家審計署那樣,充分發揮審計監督作用。但不管怎樣,中央所掀起的「審計風暴」,與澳門的審計風平浪靜相比,仍使人有遺憾、失望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