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公港澳工作談話至今仍擲地有聲具現實意義 廖公港澳工作談話至今仍擲地有聲具現實意義

〔續昨〕廖公關於駐港澳工作人員不要脫離群眾方面的論述,除了是白志健所引述的一段內容之外,其實還有不少談話內容。這虐談話內容在二十多年後的今日,仍是振聾發聵,擲地有聲的。

白志健所引述廖公的這段話,引自鐵竹偉著《廖承志傳》的第十二章《魂系香港》。關於《廖承志傳》一書,本報本月二十四日第三版《中華大地》專版,也以《真實坦蕩說廖公》為題,轉載了關於廖公在廣東、福建土地改革中保護華僑利益,及在中共黨內掀起「千萬不要忘記階段鬥爭」高潮之時,挺身而出保護「海外關係」的章節內容。而其中有關保護「海外關係」一段,對筆者而言是深有感觸。這是因為,在廖承志作了這段談話八年之後的一九七零年,在「文化大革命」的重要組成部分「一打三反」中,當時只有二十一歲的筆者卻因林彪死黨、時任廣州軍區政委兼廣東省革命委員會主任劉興元的一紙「海外關係黑六條」,而身陷圄囹,被打成「現行美蔣特務」,受盡刑求拷問,還被拉去刑場「陪槍斃」。因此,當筆者讀到《廖志承傳》的第十章《最知僑心》,及《廖承志文選》中《批駁所謂「海外關係」問題的反動謬論》、《認真落實黨的僑務政策,為建設現代化的社會主義強國而奮鬥》等文章時,可謂是撫卷「淚飛頓作傾盤雨」!

回頭說到白主任所引述《魂系香港》一章的內容,廖公還對本來安排出任廖承志辦公室主任,但後卻改任香港新華社副社長的祁峰指出,去香港,第一,不要把國內的那套搬到香港去,不要國內搞什麼運動,香港也模仿。我對開「搬家公司」是深惡痛絕的,因為任務不一樣。國內是社會主義社會,香港是資本主義社會,國內我們是宣傳社會主義,而香港只能是宣傳資本主義社會。你們一定要把握好這個界限。第二點,不要把駐外大使館的一套搬至香港去,必須從香港的獨特情況出發,要接觸社會,要廣交朋友。你們的革命立場是不變的,但工作方法要改變,和什麼人都要交朋友,越複雜越有名堂。下次我去香港檢查,如果發現你們每天呆在家裡不出門,我就把你們全調回來,我說話是算數的噢!廖公還一再對祈峰說,到香港後,一定要與各界交朋友,要了解和熟悉香港人的心理和習慣,熟悉香港的地理環境,切忌把國內的一套搬到香港。

廖公對何賢的態度,就體現了「和什麼人都要交朋友,越複雜越有名堂」的精神。《廖承志傳》描述,建國初期,何賢雖然為國家建設和抗美援朝戰爭作出不可磨滅的貢獻,但當時一些中央的港澳工作人員卻看不慣何賢與三教九流都能稱兄道弟,都講哥們義氣,更看不慣他的生活方式,一人討幾房老婆,吃喝揮霍無度,認為這樣的人太複雜,太腐朽,太落後,不能信任,更不應交往。但廖公卻不以為然,他支持澳門的同志繼續與何賢交朋友,話也說很坦然:「又不是發展共產黨員!何賢若不複雜,若只是個老百姓,還發揮不了這麼大的作用嘛。只要何先生愿意,請他來北京,我請周總理接見他!」

對於港澳地區的愛國新聞出版工作,除了本欄以前曾引述過的收入於《廖承志文集》中的《努力搞好港澳地區的出版工作》、《香港出版工作要從香港的實際出發》、《新時期港澳新聞工作應注意的幾個問題》等內容之外,《廖承志傳》也有不少篇幅有所提及。在《魂系香港》一章中,廖承志在上世紀五十年代說,「對香港的宣傳上要堅持愛國主義,但不要照搬國內,搞社會主義宣傳。否則就會樹敵太多」。「中新社成立,就是要為搞好港澳宣傳,要區別於新華社的宣傳口徑,我最憎惡的就是開『搬家公司』,把國內的一套照搬到香港去。」廖公特地組織幹部總結研究《晶報》陳霞子的經驗,「好好把老先生的經驗總結一下,加以推廣。把我們的宣傳工作,搞得更活更有聲色嘛!」而陳霞子的做法,就是他在撰寫評論時,明明是贊同共產黨的政策,但話經過他的筆端落到報上,沒有毛澤東的一句話,沒有共產黨怎麼說的字眼。只有孔子怎麼說,孫中山怎麼說的,故而應該怎麼說。這樣的文章,不要說是港英當局,就是與大陸針鋒相對、水火不容的台灣當局也覺得有理,也能接受。於是乎,在嚴禁香港《文匯報》和《大公報》進入台灣的時代,《晶報》卻能暢通無阻。周恩來總理常讀《晶報》,總理辦公室給外辦港澳組曾幾次打電話,誇獎陳霞子的言論寫得真絕,真妙。廖承認也曾誇讚陳霞子文章寫得好,「我們不方便說的話,不大好說的話,他說了,而且說得非常好!他怎麼對我們的政策了解這樣深?怎麼能和我們想到一起去了?」據說,有次陳霞子病了,請某人為《晶報》代寫頭版言論,於是報紙銷量頓跌。陳霞子的辦報經驗,在港澳宣傳會上推廣過,確實大大提高了中共在港澳的報紙的趣味性、客觀性和可讀性,發行量大增。誰料到「文化大革命」一來,把這一套全盤否定,老人身心受到極大損傷……。

令人感到遺憾的是,無論是《廖承志文集》,還是《廖承志傳》,都沒有收入或描寫一九七八年間中國新聞社復辦時,他對中新社負責人的一個談話內容。當時筆者在所居城市業餘參加「市對台宣傳報導小組」的工作,曾聽到這個講話的傳達,深受影響,至今仍是筆者從事新聞評論工作的座右銘。

因時間久遠,當時筆者也未作紀錄,廖公的這番談話內容,已記憶得並不全面、完整,但其主要精神相信是沒有記錯的。廖公說,中新社復辦後,不要照搬新華社的「新華體」。因為中新社的任務,是向海外華人、華僑社會發稿。經過「文化大革命」,海外華人、華僑對我們的祖國有很多誤解。中新社宜採用軟性筆調,通過報導描寫祖國的大好河山及建設新貌,來進行宣傳教育。而至於有關黨政工作的宣傳報導,則由新華社去承擔。

廖公還指出,陳霞子在《晶報》所撰社論的筆法就很好。無須太紅,也無須照搬照抄《人民日報》,只須擺事實講道理,在當地易於為讀者所接受,更能發揮影響作用。中新社的評論筆調,宜多學習陳霞子。廖公更進而指出,中新社的文稿如能做到這一點,相信香港及海外以「中華民國」為紀元的報紙,就能樂意於多採用。而《東方日報》、《星島日報》由於可以進入台灣,故其刊登中新社一篇文章,其所起的作用就比《文匯報》刊登一百篇要好得多〔這也難怪,一九六四年一月二十七日中法建交時,蔣介石並未按慣例宣佈與法國「斷交」,客觀上形成「兩個中國」。廖公就是透過黃文放找到《星島日報》總編輯周鼎,發表了社論批評蔣介石此舉,台灣當局當即宣佈與法國「斷交」,解決了戴高樂在決定與中國建交時,因不欲「傷害老朋友」而不愿主動宣佈與台灣當局「斷交」,因而在「建交公報」上並未寫上「一個中國」原則的棘手問題〕。

去年底,中新社香港分社社長章新新及香港中通社社長田寶林等人來澳,與澳門報界座談時,筆者憶述了廖公的這段談話內容,他們都証實確有其事。當他們徵詢筆者對中新社、中通社發稿的意見時,筆者毫不客氣並坦率地指出,中新社已將廖公的這一指示拋諸腦後,變成了中新社「新華社化」、中通社「中新社化」,未能實踐廖公所提出的中新社「要區別於新華社的宣傳口徑」,變成了廖公最憎惡的「搬家公司」。此已是後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