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美國也藉「澳門政策法」干涉特區事務 警惕美國也藉「澳門政策法」干涉特區事務

香港特區將於明日進行立法會選舉投票。這項選舉,本來是香港特區的內部事務,是香港居民按照「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和「香港基本法」的相關規定,行使自己當家作主的民主權利,選舉自己的代表參與「港人治港」中的立法工作,不容任何外國政治勢力插手干預。但遺憾的是,正在此時,卻傳來了美國國會將要修訂《美國──香港政策法》的消息,以圖以此來影響香港立法會選舉的選情,並回應李柱銘等其中四位候選人半年前在美國外交事務委員會聽証會上關於「民主進程」的一些談話內容。與此同時,總部設在美國紐約的「人權觀察」也發表了歪曲香港真實情況的「人權報告」,意圖干擾香港立法會選舉,「聲援」民主派候選人。而英文《虎報》亦透露,有「美國中央情報局分店」之稱的「全美推動民主」〔NEP〕長期資助香港的一些政治團體,受惠者中包括有今次參選立法會的政黨、政團及其推出的候選人。美國積極插手干涉香港內部事務的動作,不但應當受到珍惜和愛護國家主權及香港繁榮穩定的各方人士的高度關切,也應引起澳門各界愛國愛澳人士的高度警覺。

實際上,從種種訊息來源來看,積極插手干預香港內部事務的外國政治勢力,已有「換了黑手」的跡象。亦即是在香港回歸前,主要是英國人以其當時正管治香港的「便利條件」,通過推出「政制改革方案」等手段來試圖改變「香港基本法」對「九七」後香港特區的政制設計安排。因而致使「直通車」遇到重大政治障礙,無法直通,嚴重危害香港的政局穩定。而在香港回歸後,表面上看,似是英國人對香港政局的興趣逐漸減弱,而輪到美國人取代了其角色。這幾年香港政壇上發生的風風雨雨,都隱隱約約地有著美國人隔著太平洋在「呼風喚雨」的痕跡。

美國人這樣做,以其自己的藉口來說,是有著「法源依據」的。這個「法源依據」就是《美國──香港政策法》。這個於一九九二年頒佈的「香港政策法」,在其第二條第五款聲稱,「支持民主化是美國外交政策的一項基本原則,因此自然適用於美國對香港的政策,這在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以後同樣重要」。其第二款第六條又聲稱,「香港人的人權對美國極其重要,與美國在香港的利益直接相關」,「人權是香港持續繁榮的一個基礎」。也就是說,「香港政策法」反映了美國關心香港的政治發展並希望能影響香港的政局朝著對它有利的方向發展,o個方向當然就是「民主化」。根據這個「香港政策法」,美國政府如果認為香港的自治程度不足,美國將會取消香港在美國法律中享受的「特惠待遇」。這是中美關係中繼《與台灣關係法》後,又一個國內立法國際化的惡劣例子。為此,當時的中國外交部副部長劉華秋〔現任國務院外事辦公室主任〕,就召見了美國駐華大使芮效儉,奉命向美國政府提出抗議。劉華秋指出,香港事務純屬中國的內政。美方制定這項「香港政策法」,旨在通過美國國內立法從政治上插手香港事務,干涉中國內政,違背了公認的國際法原則,這是中方堅決不能接受的。美國這種干涉中國內政的行徑必將對中美關係產生不利影響,美方應對此負完全責任。

如今,美國國會又聲稱要修訂「香港政策法」,也有議員聲稱將會推動「制裁香港」。由此看來,美國國會中的反華政客,是採信了「告洋狀」的李柱銘等人對「二十三條立法」及「全國人大釋法」等問題的說法,要透過修訂「香港政策法」,來加緊對香港「民主進程」的推動,及收緊對與香港貿易的」特惠待遇」。這足以証明,美國一定要利用「香港政策法」對香港未來的政制發展施加影響,必要時不惜讓它變成中美關係中的一個難題。

在中國內政事務上說三道四、指手劃腳的美國當局,在先後制訂了《與台灣關係法》、《美國──香港政策法》,及插手干預西藏事務的《一九九二年和一九九三年國務院授權法》之後,當然是不會放過澳門的。因此,二零零一年一月二日,即將離任的美國總統克林頓簽署了《美國──澳門政策法》。此項「澳門政策法」的主旨與「香港政策法」一樣,也是「支持民主仍是美國在全球與澳門對外政策的一項基本原則,澳門的人權狀況對美國至為重要,亦關係到美國在澳門的利益」……云。而且,它比「香港政策法」更嚴苛的是,它還規定,禁止澳門向中國大陸轉口美國製造的某些高科技產品,這是「香港政策法」中所沒有的。對這種粗暴干涉中國內政的行為,中國外交部迅速作出反應,於一月四日分別由外交部發言人朱邦造和外交部駐澳門特派員公署發言人田廣鳳發表內容相同的聲明,指出這一法案對澳門事務說三道四,企圖利用出口管制和人權等問題干涉澳門內部事務,侵犯中國內政。為此,中方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中方要求美方恪守國際關係基本准則,停止干涉中國內政的錯誤行徑。

隨著澳門賭權開放,有美商獲得澳門賭牌並在澳門進行龐大投資,美國政府必然會象「關注」香港內部事務那樣,也開始「關注」起澳門的內部事務,尤其是「民主進程」、「二十三條立法」及「人權」等敏感問題,並希望能以符合美國利益的方向發展。否則,就將會被認為「損害美國在澳門的利益」,美國就將可能會行使「澳門政策法」相關規定的「權力」,予以「制裁」。另一方面,隨著美資賭商的營運業績在澳門經濟結構比例中逐漸佔有重要份量,它們也必然會以此為藉口,要介入澳門的社會政治事務,並推出代理人在立法會等機構中為其代言,甚至是要主導澳門的立法活動。實際上,「永利」的強要澳門為「賭場借貸」立法,就已折射出山姆大叔的霸道行徑。對此,我們決不能掉以輕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