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開發橫琴方式內容突然轉變利弊各顯 合作開發橫琴方式內容突然轉變利弊各顯

二零零四年粵澳合作聯席會議的成果之一,是調整橫琴島的開發計劃。由原來的輔助澳門發展旅遊業,轉變為優化澳門產業結構,延伸發展服務業;並由原先的廣東、澳門兩地負責橫琴島的開發工作,擴展為由參加「九加二」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的各個省、區共同開發。

實際上,據去年十二月八日的《南方日報》報導,二零零三年粵澳合作聯席會議對開發橫琴島所達成的共識,是粵澳高層計劃將橫琴島建成國際性、綜合性、開放性的旅遊渡假區,辦成澳門優勢產業延伸發展的腹地。此外,預計有關口岸、科技、教育等方向的合作也將有實質性的推動。報導指出,橫琴處於「一國兩制」的交匯點和「內部輻射」的結合部,地理位置極為優越。近幾年,橫琴建成了橫琴大橋、蓮花大橋和橫琴口岸,實現了橋通、路通、水通、電通、郵通和口岸通。為此,粵澳高層計劃把橫琴建成國際性、綜合性、開性的旅遊度假區。旅遊業突出海島特色,以中西文化交匯為主題,向休閒、度假、運動、娛樂、會展、購物等方位發展,辦成澳門優勢產業延伸發展的腹地。

去年十二月十日的《珠海特區報》也報導稱,在二零零三年粵澳合作聯席會議上,粵澳雙方同意,在「一國兩制」的框架下,以互利雙贏為前提,本著共同發展、共同繁榮的宗旨,發揮兩地資金、產業、人才和土地資源等優勢,尋求有利於雙方的合作模式,重點加強對橫琴島的產業定位、規劃制定和政策等的研究。雙方將組建粵澳橫琴島開發研究協調小組,在「粵澳合作聯席會議」框架內運作,協調有關研究論証工作。並委托有關研究部門進行產業發展方向、合作開發模式、行政運作方式、口岸建設管理以及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專題研究,由協調小組向「粵澳合作聯席會議」提出具體方案。

但僅過了一年,有關合作開發橫琴島的議題,就有了新思維、新思路、新突破、新格局。據二零零四年粵澳合作聯席會議發出的題為《擴大合作成果,提升合作水平,開創合作新局面》的「共同新聞稿」聲稱,橫琴島開發研究工作出現新突破,擬將橫琴島設立為「泛珠三角橫琴經濟合作區」,由「九加二」共同開發。而中共廣東省委書記張德江與澳門特首何厚鏵會晤時則表示,雙方利用「九加二」區域合作共同推進橫琴島的開發,並提出擬在島上設立「泛珠三角橫琴經濟區」,為泛珠三角合作提供一個載體。此計劃對澳門來說,有利調整產業結構、延伸發展服務業及進一步改善就業環境。廣東省長黃華華則在「粵澳合作聯席會議」結束後的共同記者會上指出,現時將橫琴島開發計劃擴展至「九加二」區域合作來推動,將加大發展橫琴島的力度,並加強泛珠三角區域的合作交流。他指出,現時橫琴島的面積為八十六平方公里,可開發面積則為四十六平方公里,對缺少土地資源的澳門而言,首先可將可擴大本身發展的腹地,從而增加產業發展以優先結構、擴大就業;同時,亦可充分發揮澳門與歐盟以及葡語國家緊密關係的獨特優勢,有利於澳門作為「九加二」地區的對外經貿平台。

對於合作開發橫琴島方式及內容的轉變,局外人感到有點突然。因為就在半個月之前,特首何厚鏵在向立法會作澳門特區政府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時,並未對此轉變有絲毫透露。究竟是雖然何厚鏵在作「施政報告」之前,雙方已就此問題交換過意見,但由於時機尚未成熟,或是雙方尚未取得共識,甚或是為尊重廣東省方面,不宜單方宣佈,而未向立法會報告,抑或是在此次二零零四年粵澳合作聯席會議才提出此議題,連澳門特區政府事前也毫無所悉,因而何厚鏵的「施政報告」也就未有提及?這是令人感到興趣的問題。

合作開發橫琴的內容及方式之所以發生如此大的變化,可能是出於以下的幾個背景﹕一、「CEPA」協議的深入實施及「珠澳跨境工業區」計劃的落實,使粵澳雙方從中受到啟發,認為可將這兩項內容移植到合作開發橫琴島計劃中去。二、「九加二」珠三角區域合作架構的建立,也使粵澳雙方產生將橫琴開發的合作方法擴展到參與「九加二」區域合作框架各方的愿望。三、特首何厚鏵在就「施政報告」回答立法會議員及媒體提問時,一方面指出澳門應在五至十年內增加五萬人,以配合澳門特區發展的人力資源所需,另一方面卻又指出,澳門特區的發展受到土地資源限制的制約,必須進行填海工程。而橫琴島擁有可開發面積達四十六平方公里,是澳門特區現有土地面積的兩倍,應可滿足到澳門特區未來一段時間的發展需要。

合作開發橫琴島的方式及內容發生如此轉變,對澳門特區是利是弊?有學者認為,以橫琴島面積之大,單是為了輔助發展澳門旅遊業,根本用不了其土地資源。因此,將之轉變為優化澳門產業結構,可以合理利用橫琴土地資源,也有利於改變澳門博彩業獨大、產業結構過於單一的不利狀況。

但也有學者指出,發展橫琴的合作方,由原先的廣東、澳門兩家增加至參[「九加二」區域合作的各方,可能會形成「婆婆多」,不利於提高管理效率。而且在發展定位及具體項目方面,參與各方將會從自身利益出發,人多咀雜「有排拗」,反而忽略了澳門特區所需。

亦有人提出,既然是由「九加二」參與,香港特區也是「九加二」的成員,是否也可參與開發橫琴島?倘此,對澳門特區來說,豈非是「鵲巢鳩佔」,反被擠到邊緣位置?

更有人認為,將「九加二」區域合作架構模式引入合作開發橫琴島計劃後,一些澳門人提出的澳門藉租借橫琴島以擴大澳門面積,甚或澳門與橫琴合併的建議,就將永無可能實現。

對於上述種種議論,實在是有必要認真研究,作出對比,以找到一個既可有利於澳門特區發展及宏揚「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事業,又能滿足到廣東省的利益的「最大公約數」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