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提高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水平優化管治能力 應提高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水平優化管治能力

在澳門特區政府各位司長向特區立法會作「施政方針」引介並接受議員提問之際,澳門中聯辦主任白志健為紀念澳門回歸五周年,在《人民網》上發表題為《長風破浪正其時》的長篇文章。文章指出,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指出,保持香港、澳門的長期繁榮穩定,是我們黨在新形勢下治國理政的嶄新課題。回顧澳門五年來的歷程,我們深切體會到,要保持特區的長期繁榮穩定發展,不斷把澳門「一國兩制」偉大事業推向前進,必須正確認識和把握好以下幾個問題:一、必須以科學求實的態度和與時俱進的精神,不斷推進「一國兩制」理論和實踐的創新。二、必須以「一國」作為「兩制」的前提,正確理解、全面貫徹「一國兩制」方針。三、必須以基本法作為施政的根本依據,實現中央授權下的高度自治。四、必須全力支持行政長官依法施政,加強特區政權建設,提高管治水平。五、必須堅持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澳人治澳」,鞏固和擴大愛國統一戰線。六、必須緊緊依托祖國內地,促進澳門的長期繁榮穩定與發展。白志健還指出,隨著澳門「一國兩制」實踐的不斷發展,我們必然會不斷遇到更多的新情況、新問題。譬如,如何循序漸進地發展社會政治民主,如何提高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水平,如何適應經濟社會發 展不斷提高政府管治能力,如何切實推進澳門經濟結構的多元化,如何使經濟發 展的成果更加普惠於全體社會成員,等等。為此,必須進一步增強懮惠意識、責任意識,在愛國愛澳旗幟下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在實踐中不斷總結新經驗、開拓新視野,進一步探索保持澳門長期穩定繁榮這一治國理念的嶄新課題。

白志健所提出的五個「如何」,都涉及到提高管治水平,優化施政能力建設的問題。尤其是其中的「如何提高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水平」,「如何適應經濟社會發展不斷提高政府管治能力」,正是已經經過了五年「磨合期」鍛煉的特區政府及其高中級官員應當嚴肅面對的問題,不能再以「新手上路」來原諒自己及推卸自己的責任。看來,這正是白志健去年在同一時間提出必須研究澳門特區更深層次的命題之後,經過長時間的觀察研究,並結合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中的相關內容,而提煉出來的幾個觀點。

實際上,「決定」提出的「六個必須堅持」之一,就有「必須堅持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而在「不斷提玥o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能力」部份,也有「改革和完善決策機制,推進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的論述。在實行社會主義制度的由中國共產黨執政的內地,都尚且如此嚴格地要求,那麼,在實行西方民主制度、實施「澳人民主治澳」的澳門特區,就更應提高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水平,不斷提高政府管治能力了。

回顧過去五年,澳門特區政府及其高中級官員,是基本上做到了依法治澳、依法施政、依法行政的。但以「一分為二」觀點看,也並非是十全十美,仍有許多漏洞存在。比如,在市政機構的存廢問題上,未能嚴格執行「澳門基本法」第四章第五節「市政機構」的規定;又如,在去年「SARS」威脅澳門時,幾個行政法規有侵蝕立法機關專有職權〔尤其是在人身自由限制方面〕之嫌;再如,未有按照第七/九零/M號法律《出版法》所規定的期限,研擬《新聞工作者通則》及《出版委員會》的草案〔最近,特首何厚鏵已指示新聞局與傳媒界研究此問題,終算是遲到好過冇到〕。

施政治澳、施法施政、施法行政,歸納起來就是堅持法治、反對人治。法治與人治相對,是嚴格依照法律管理國家/地方的一種治理方式。其基本特徵是:一、由國家/地方制定較完備的法律,運用法律調整各個方面關係;二、嚴格依法辦事;三、適用法律上對所有人一律平等;四、它以一定階級的民主政治為前提。具體到依法行政方面,就一般包括如下的主要內容:一、行政機關必須依照法律實施行政管理活動;二、非依法律,行政機關不得為特定的人設定權利;也不得侵害任何公民的法定權利。三、非依法律,行政機關不得免除特定的人應責的義務;也不得使任何公民承擔義務。四、在法律允許自由裁量的場合,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能超過法律規定的界限。而前述所指的幾個問題,就顯然是違背了這些原則。

所謂決策的民主化,就是要在決策的過程中,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不但要聽取各政府部門的意見,也要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不但要聽取專家學者的意見,也要聽取一般民眾的意見;不但要聽取正面的意見,也要聽取不同的意見;不但要在決策前聽取各方面的意見,而且在決策實施過程中也應聽取各方面的反映。總之,要廣納群賢,集思廣益,集中群眾的智慧,兼顧各方面的愿望和要求,使決策充分反映最廣大市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地調動各個方面的積極性。而在實踐中,特區政府及屬下各職能部門,雖然也有諮詢組織之設,有犰b作出決策之前也能召集一些社會人士徵詢意見,但在操作起來卻是形式主義多於實質作用,而且那幾個諮詢組織的成員來來去去就是那幾張面孔,將「決策民主化」的涵義嚴重窄化。一些與市民權益或利益密切相關的法案,如「特首選舉法」、「博彩法律制度」等,其諮詢期時間甚短,也未將諮詢面鋪展開來,令人大生「匆匆走過場」之嘆。希望在未來為「澳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之時,要認真吸取一些教訓,真正而又認真地發動全民討論。

所謂決策的科學化,就是要尊重市場經濟規律,尊重人類社會發展規律和自然規律。在大力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取得第一手 資料,使決策能夠正確反映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要求,反映客觀實際。要以世界眼光和戰略思維,認真分析國際經濟發展趨勢和本地發展環境的變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前景作出正確的判斷,密切跟各種影響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因素變化,使各項決策反應靈敏,具有預測性、前瞻性和引導性。而與之相比照,今年頒佈的第一七/二零零四號/行政法規《禁止非法工作規章》的決策過程,及決定擱置已在進行中的對軌道運輸的研究,都顯得缺乏對正在發生的博彩業急促發展及內地居民「個人遊」的需求的靈敏觀察和預測。前者,將可能會對新的高級酒店及賭場的興建工作和營運其中的高技術人力資源要求,帶來困擾後者則將會錯過「個人遊」實施頭幾年的機會。這些,都是深刻的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