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正名」看台灣當局駐外機構功能地位

陳水扁十二月五日提出的「正名台灣」訴求,主要涉及兩類機構。其一是「駐外館處」,他聲稱要爭取將之正名為「台灣代表處」;其二是國公營事業,要以兩年時間來完成。其中後者是屬於台灣當局的內部事務,只須修改公司章程即可,問題較單純。至於前者,因為涉及到與「駐外館處」駐在國的雙邊關係,而既然是台灣當局在這些國家設立半官方的「代表處」,是因為這些國家都與中國有外交關係,而它們在與中國建交時所發表的建交公報,又大多宣示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並在實踐行動中反對「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及「台灣獨立」,故台灣當局要將駐這些國家的「館處」正名為「台灣」,就顯然是抵觸了這些國家的對華政策立場,必然會遭到這些國家的抵制。尤其是美國國務院副發言人埃爾利將「台灣正名」定位為「單方面改變台灣現狀的企圖」,而且還在批評台灣當局企圖對駐美國的「館處」施以「正名」的同時,還「多管閑事」地將反對「正名」的範疇延展到台灣當局派駐美國以外國家的「館處」,故此相信,台灣當局為「駐外館處」「正名」的圖謀,將難以得逞。不過,仍不能掉以輕心,北京外交部門還須以各種方式向各邦交國政府及其外交部門「打招呼」,全力予以圍堵。

「駐外館處」,是台灣當局「務實外交」的產物,也是美國《與台灣關係法》的衍生品。在過去,蔣家父子奉行「一個中國」政策,以「漢賊不兩立」的態度來應對海峽兩岸的「外交戰」。──每當一個國家與中國建立外交關係時,台灣當局就主動宣佈與這個國家「斷交」,並撤館撤人。應該說,這種做法在國家認同和捍衛主權方面,與北京有共同的地方。

中美建交後,美國頒佈了《與台灣關係法》,其中有允許台灣當局在美國設立半官方機構的內容,同時又決定向台灣派出半官方機構。李登輝上台後,推行「務實外交」,向非「邦交」國派出半官方的「代表機構」,並允許及爭取這些國家也在台灣設立半官方的「代表機構」。台灣當局派駐非「邦交」國或地區的半官方機構,除了極個別是使用「中華民國」的稱謂之外,大多是以經貿或文化的名義,冠以「遠東」、「自由中國」、「台北」等名稱,至於機構形式則是採用「商務處」、「貿易中心」、「經濟文化辦事處」……等。此外,也有以人名為機構名稱的,如「孫中山中心」。而在政治敏感度較大的國家和地區,甚至還稱為貿易公司或旅行社。如駐澳洲的代表機構曾稱「駐墨爾本遠東貿易中心」,駐香港的機構則稱「中華旅行社」等。

台灣當局的《外交部駐外代表機構組織規程》第四條規定,這些駐外代表機構,「凡以一國為業務區域者,設代表處,其地位相當於大使館;以一國中之某一地區為業務區域者,設辦事處,其地位相當於總領事館或領事館」。後者接受前者的指揮與監督。由此,台灣當局的「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共有十二個「辦事處」;駐日本的「經濟文化代表處」,也有三個辦事處。而在德國的「台北代表處」,下面也有三個「辦事處」。但也有「不按常規」者。比如,澳門回歸前,台灣當局「外交部」派駐澳門的「駐澳門台北貿易旅遊辦事處」,本應是屬「總領事館」一級的機構。按《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第二條規定,「總領事」列簡任第十二職等,相當於司局長〔或處長,台灣當局「中央」機構的處長與司局長同級〕。但台灣當局當年向澳門派出的代表王允昌,卻位列簡任第十四職等,相當於副部長級,與台灣當局派駐歐美一些國家的「代表處」負責人同級。

 

這些機構雖然稱為經濟或商務辦事處,實際上卻是地地道道的「外交」機構,都是由「外交部」派任官員前往主持工作。但從名義上看,都是屬於非官方機構,其所具的地位與功能,視台灣當局與各個國家和地區之間關係深淺的程度而有所不同。一般說來,台灣當局駐在這些非「邦交」國的半官方駐所,大抵可以享有五至六項「外交功能」〔正式「外交」機構所享「外交功能」為八項〕。其中以美國的情形最為特殊,美國特別頒佈了《與台灣關係法》來維台美國與台灣之間的關係。故台灣當局派駐美國的「外交」官員,幾乎可以享受到一般國家外交人員在美國所受到的待遇,不但在簽証、護照、外交密碼通訊、機場接人方面都已具備,而且在外交特權上,也享有行李免驗、居留禮遇、煙酒汽車免稅及與駐在國政府機構行文、洽公的待遇。但台灣當局駐在其他一些國家的派駐機構,並不具備「外交」機構的身份,其工作人員也不能享有一級外交人員的待遇,只能在當地實際從事館務的工作,及具辦理「簽証」、「護照」的功能。在一些駐在國家,無權與當地政府直接行文或洽公,推展業務多須憑藉私人交情。

上世紀九十年代,在李登輝主導之下,台灣當局派駐各地的代表機構,曾掀起一陣「更名」熱潮。比如,「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駐美國辦事處」更名為「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駐墨爾本遠東貿易公司」更名為「駐墨爾本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等。其中的一個顯著特點,是突出了「台北」及「代表處」,而棄用難以分辨其功能地位的「商務」等稱謂。不過,這仍未涉及到「國家定位」的層次。而今次陳水扁要將冠以地方名「台北」的「駐外館處」「正名」為「台灣」,就不但是要抬升其規格,而且也是要藉此來實施「一中一台」、「台灣獨立」圖謀,是其分裂國土的一著重大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