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本年度預算六億七千七百萬元

據台灣「行政院」提請「立法院」的二零零五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顯示,「陸委會」二零零五年度的預算表,為六億七千七百五十八萬八千元〔新台幣,下同〕,比二零零四年度的六億五千三百零一萬九千元增加二千四百五十六萬九千元,增幅為百分之三點七六。其中,港澳業務為一億九千九百二十七萬六千元,比上年度的一億九千八百二十七萬六千元增加一百萬元。「港澳業務」增加部分,是增列港澳地區服務工作辦公廳舍租金所用。

據「中央政府」總預算所列的「陸委會」二零零五年度施政及預算重點說明所示,「陸委會」二零零五年度的施政計劃為:

〔一〕推動建立兩岸和平穩定互動架構:廣集民意,建立政策規劃之參考指標;蒐研資訊,撰擬各面向分析報告;擬聚朝野共識,研擬可行方案,審酌整體情勢,營造條件推動兩岸建立和平穩定互動架構之協商。

〔二〕加強兩岸經濟交流,促進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配合兩岸互動,適時開展兩岸「直航」及「三通」之協商;循序開放陸資來台投資;擴大大陸人士來台從事商務、觀光等活動之具體措施;加強推動「小三通」;推動兩岸貨運便捷化之後續規劃;提升大陸台商服務及輔導的功能。

〔三〕檢討兩岸交流規範,建立交流新秩序,強化交流管理機制:因應兩岸情勢互動,調整兩岸交流法律機制,維護交流秩序及「國家」社會安全。

〔四〕加強港澳情勢之蒐集及研析,建構台港澳交流網絡:充分掌握港澳情勢,增進台港澳間交流與合作,強化我駐港澳機構功能,進而促進兩岸四地繁榮與發展。

〔五〕加強海內外宣傳,增進各界對大陸政策之瞭解與支持:向外國政府、智庫、媒體及僑學界說明「政府」大陸政策,並與海外各界就台海局勢走向充分交換意見,爭取國際友我力量;加強與新聞媒體及民意機關之溝通聯繫,發行各種文宣資料,舉辦各類宣傳活動,正確傳達「政府」政策及增進各界對大陸政策與推動事務之認識與支持。

〔六〕增進兩岸文教交流與資訊互通,輔導大陸台商子女教育:結合「政府」與民間力量,推動兩岸文教交流,充實交流內涵,提升交流品質;活絡兩岸資訊交流,縮短兩岸認知差距;輔導大陸台商子女教育,增進台商子女對鄉土之認識及瞭解。

為此,「陸委會」本樽節原則編列二零零五年度預算,計編列六億七千七百五十八萬八千元,該會所屬中華發展基金編列七千五百T十一萬八千元,各項經費均配合施政計劃及零基預算精神編列,期以有限資源發揮最大功效,達成現階段大陸政策目標。

「陸委會」施政及預算「重點說明」對預期施政續效,作出如下評估,「穩定兩岸」是「政府」未來施政的首要目標之一,「陸委會」將秉持「善意和解、積極合作、永久和平」之精神,以「和平」與「發展」為主軸,透過相互合作與協助,期建立兩岸和平穩定互動架構。藉由前述施政計劃之推動執行並結合各界力量支持,加強推動兩岸民間交流,促進兩岸人民相互瞭解,並期透過雙方建設性之對話,共同尋求有效途徑,恢復制度化協商,進而開創兩岸和平發展與共同合作之新局。就二零零五年度施政計劃與預算下,預期可以達成下列目標:

〔一〕加強大陸資訊蒐集、研究與情勢研判及兩岸協商規劃之準備;配合客觀情勢發展,秉持和平與發展之方向,推動相關政策作為,營造推動兩岸協商之有利條件。

〔二〕加強推動兩岸學術、教育、體育、科技、大眾傳播及藝人等各項交流,以增進兩岸資訊流通,並建立對等穩定之交流關係,以促進兩岸文化共同發展。

〔三〕在相互尊重基礎上,全面檢討兩岸經濟相關政策,並依據世界貿易組織相關規範,持續推動兩岸經貿關係;循序擴大大陸人士來台從事商務、觀光等活動之具體措施,對兩岸的繁榮發展俱有助益。

〔四〕調整兩岸交流與法律機制,配合兩岸條例條訂,儘速完備整體法規體系,兼顧「國家」安全及人道精神。

〔五〕掌握瞭解港澳互動情勢,推動台港澳交流與合作;並強化駐港澳機構之功能,增進台港關係發展。

〔六〕辦理各項大陸政策宣導活動,並重視民意及輿情,加強溝通聯繫,增進海內外之瞭解支持,將有助推動兩岸關係之良性互動與正常發展。

在「陸委會」二零零五年度的預算中,一般行政為二億八千七百六十萬四千元,其中二億五千六百八十九萬三千元為人員維持費,二千四百二十九萬元為基本行政維持費。

企劃業務四千五百七十二萬四千元。其中大陸情勢研判經費八百八十八萬元;政策規劃經費一千二百四十六萬六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辦理兩岸情勢研究計劃等經費七百二十九萬八千元;兩岸協商規劃經費四百四十三萬八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辦理談判幕僚團隊研習訓練等經費一百萬元。

經濟業務經費四千零八十六萬二千元。其中掌握大陸經濟情勢及兩岸經貿資訊經費四百一十一萬四千元;漵元g濟政策規劃經費一千二百四十六萬八千元;協助相關經貿團體辦理兩岸交流活動暨政策宣導經費五百二十四萬六千元;對台商之輔導、聯繫及服務工作一千九百零三萬四千元。

法政業務一千五百四十九萬四千元。其中兩岸法政交流事項之研擬、協調及審議經費二百七十五萬元;督導及協調中介團體經費五百九十三萬二千元;兩岸交流法規之研擬、協調及審議經費二百六十四萬二千元。

港澳業務一億九千九百二十七萬六千元,佔「陸委會」預算的百分之二十九點四,是「陸委會」經費最多的一個業務領域,是其他各業務處經費的四倍到十二倍,或是佔「陸委會」各業務處預算總和的百分之五十四點三。不過,如果扣除港澳地區服務工作經費,港澳處預算實為二千三百一十二萬六千元,與其他業務處不相上下。在港澳業務中,港澳政策的研究及規劃經費三千一百零六千元;港港情勢之蒐集及研究經費一百一十九萬五千元;港澳交流事務之協調與執行經費一千八百八十二萬元;台港澳交流及香港澳門地區服務工作經費一億七千六百一十五萬元。

聯絡業務二千八百五十三萬元。其中大陸政策之教育、宣導經費一千八百零八萬二千元;新聞發佈與聯繫經費二百六十五萬七千元;加強國際聯系、爭取友台力量經費五百零二萬三千元,較上年度增列大陸學人赴台參訪活動等經費一萬五千元。

文教業務二千一百九十九萬六千元。其中兩岸文教交流策略之規劃、協調、審議及研究經費一百零七萬八千元;兩岸文教交流業務聯繫經費一百七十七萬八千元;文教類團體交流活動之輔導經費一百一十萬七千元;輔導台商子女教育七百萬元;文教業務事項其他經費一千一百零三萬三千元,較上年度增列加強對大陸宣導等經費十一萬元。

中華發展基金 三千六百一十萬二千元。該預算是從「國庫」增撥中華發展基金會,以推動兩岸交流活動,建立兩岸良性互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