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重拳出擊穩定房價,澳門該怎麼辦? 內地重拳出擊穩定房價,澳門該怎麼辦?

近來,澳門樓價(風焱)升,已成為此間社會的一個熱門話題。一方面,有房地產中介商不斷地為樓價(風焱)升大造輿論,聲稱澳門樓價其實有高達四千元一呎的發展潛力,可以追香港趕深圳云。另一方面,廣大工薪階層大嘆「居大不易」,樓價與收入嚴重脫節,距離進一步拉大,置業困難;而一些基層社團也紛紛為市民代言,擔心樓價(風焱)升將會損害社會和諧,形成新的貧富懸殊,不利於構建和諧社會,甚至危害社會穩定,盼望政府能予以關注。然而,特區政府官員卻以「不干預自由經濟」為由,宣稱不予介入,而且對積極發展經濟房屋和社會房屋,以幫助低收入階層解決居住問題的社會輿論,也未給予積極的回應。

也正在此時,中央政府卻對房地產過熱主動出擊了。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向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作《政府工作報告》時,就將「重點抑制生產資料價格和房地產價格過快上漲」,列為中央政府二零零五年工作總體部署的其中一項內容。接著,溫總理又對上海等地房價失控的問題作了批示。新華社也先後發表了題為《加強宏觀調控,穩定住房價格》、《穩定房價,政府該做些甚麼》的評論員文章,指出房地產價格不能完全由市場自行調節,如果處理不當,將「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在中央一聲號令之下,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南京等主要城市紛紛提出新政策。北京市國土資源局起草的《北京市國有建設用地辦法》正等待市府審議,近期有望通過。「辦法」將著力解決土地供應機制問題,通過編制年度用地計劃來合理配置土地。土地供應由市政府組織實施,注重總量控制和結構調整。上海市政府日前宣佈將嚴打十四種房地產違規的不法行為。廣州方面,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公佈二零零五年土地供應計劃﹕即在今年廣州市將實施以基準地價為基礎的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四月一日起,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發佈《關於規範我市房地產市場秩序嚴禁非法炒賣房地產的通告》,規定地產開發企業在未取得「房地產預售許可証」前發生「內部認購」、「內部認籌」、「內部登記」等行為,由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給予年審扣分、暫停相關業務的處理,並視情節依法進行查處。南京有關單位則規定,今年起不再大規模建設成片中低價商品房,改在老城外、面積五萬平方公尺以上的大型住宅小區有選擇性配建。此外,南京市各銀行規定﹕開發商現房銷售,銀行不竣工不貸款,首付提高。

值得注意的是,內地的官方媒體在評論房價過熱時,都將房價過熱視為有害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負面因素。如新華社題為《加強宏觀調控,穩定住房價格》的評論員文章就指出,一旦住房價格上漲過快,不僅群眾買不起,影響城鎮居民家 庭生活,也導致銀行信貸出現風險危機,影響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房地產過熱,也會帶動生產成本上揚,增加通貨膨脹壓力。如果不及時控制,有可能演變為全局性問題。為此,該文針對房地產價格應聽任市場自行決定的觀點,表達了強烈反對的態度,強調住房價格不能完全由市場自行調節,政府應該發揮應有的調控作用。保持住房價格穩定,才能維護廣大群眾切身利益。文章要求,地方各級政府一定要把穩定住房價格作為自己的重要職責。對住房價格上漲過快、控制措施不力、造成當地房地產價格大起大落,影響經 濟穩定運行和社會發展的地區,要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而題為《穩定房價,政府該做些甚麼》的新華社評論員文章也指出,住房價格上漲過快,不僅造成大量普通群眾買不起房,直接影響城鎮居民家庭住房條件的改善,同時,也會導致銀行信貸結構的不合理,加劇銀行信貸風險,進而影響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而且,由於房地產產業鏈長,牽涉鋼鐵、建材等眾多行業,房地產過熱,勢必拉動生產資料價格上揚,增加通貨膨脹的壓力。總之,住房價格上漲過快,雖然是局部性和結構性問題,但如果不及時加以控制,有可能演變為全局性問題,將會影響整個國民經濟的健康運行。一些國家和地區因房地產泡沫破裂給經濟和社會發展帶來的負面影響,應當成為我們的前車之鑑。文章還指出,住房是一種生活必需品,「小康不小康,關鍵看住房。」住房問題關係到千家萬戶的安居樂業,關係到社會財富的流向和社會公平的實現。因此,住房價格不能完全由市場來自發調節,政府應該發揮應有的調控作用。保持住房價格的相對穩定,是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各級政府駕馭市場經濟能力的具體體現。地方各級政府一定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把穩定住房價格作為自己的重要職責。

可能有人會說,港澳實行「一國兩制」,奉行自由市場經濟,不宜照搬內地的宏觀調控政策。然而有意思的是,新華社於四月四日從香港發出二千六百多字的電訊稿,專門就香港九十年代房地產泡沫破裂問題,進行剖析。該文指出,亞洲金融危機爆發後,香港樓價大跌、資產貶值使有關人士的資產大幅縮水,並造就了十多萬個負資產家庭。他們由於當初購買的房屋市場價格,已低於擁有人就該房屋向銀行的借貸餘額,造成「資不抵債」,陷入困境。而在一九九七年高峰期賣樓套現者的財富存量,在通縮的環境下不減反增。財富大調整使香港社會結構發生重大變化,本來作為社會主體的中產階層迅速縮小,無產階層和負資產階層不斷擴大,社會穩定的基礎遭到削弱,艱苦創業的風氣和精神日漸消失,社會分化現象日趨嚴重。不論大事小事,都很難在理性的基礎上達到共識,社會難以安寧。香港的經驗教訓表明,房地產泡沫往往產生於經濟快速增長、通貨膨脹階段,而且同金融、稅收、外匯政策的過於寬鬆有關;而房地產泡沫破滅卻於金融、稅收、外匯政策的突然、長期收緊或股市、經濟增長的突然跌落相關。對於房地產泡沫,既不要推波助瀾,也不要猛然地擠壓以導致其破裂。對於房價快速上漲,溫和地擠壓、逐步地收斂應是明智之舉。

其實,澳門地區也曾吃過房地產泡沫破裂的苦頭。但可能由於這是發生在澳門回歸之前的事,故新華社並未也就此發表剖析文章。然而,澳門回歸前的教訓,及香港回歸後的挫折,卻是殷鑑不遠。看來,特區政府還是有必要根據澳門的實際情況,在不違背自由市場經濟規律的前提下,對房地產市場進行適當的干預。至少也應當推動新的經濟房屋和社會房屋規劃,解決低收入階層的置業難、居住難問題,將反映在居住問題上的社會不穩定因素,消滅在萌牙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