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當局妨害新聞自由最終吃虧的還是自己

台灣「陸委會」主委吳釗燮昨午証實了《聯合報》關於台灣當局決定中止大陸中央級媒體新華社、《人民日報》記者赴台駐點採訪的獨家報導。他聲稱,「中國媒體來台採訪只擷取台灣政治光譜中最極端的意見,無助於增進兩岸了解」,因而才採取此項措施。他還聲稱,「其實中國大陸的媒體很多,官方媒體之外,也有其他管道,未來不排除開放其他媒體來台駐點,不會全面停止兩岸新聞交流」。他還倒打一耙說,「中國嚴格封鎖台灣的新聞報導,包括網絡新聞、電子報等等,通通都看不到,因此根本無助於中國對台灣社會的了解」……云。

另有一則消息則報導,吳釗燮指出採用該項措施絕不是兩岸交流踏煞車或開倒車,而是交流「秩序的整理」,今後台方不排除讓管道更多元化,增加在地方具影響力的大陸媒體來台駐點」。他還表示,這項決定還在內部行政程序作業中,未來還要向「行政院」呈報。

雖然台灣當局辯稱其作出該項措施,理由是《反分裂國家法》通過後,新華社和《人民日報》「在報導內容上嚴重不妥」,「擷取島內政治光譜較極端的意見」。但台灣當局要藉此「懲罰國 共十項共識」的意圖,卻是十分明顯的。實際上,在「陳江會」達成的「十項共識」中,其中有一項就是「透過民間管道磋商,促成早日實現兩岸媒體互派記者長駐,促進兩岸新聞交流」。正如本欄日前分析,其實陳水扁並不是反對「十項共識」的內容,而是忿惱於該「十項共識」並非是由民進黨當局與對岸達成,並讓最大的在野政黨──中國國民黨搶了「頭香」,侵蝕民進黨當局對兩岸政策的「主導權」,以至「危害」台灣當局的「統治權」。這從陳水扁在從梵蒂岡返台後發表演說所說的,他愿支持連戰到大陸訪問,也可授權連戰與胡錦濤談些事情,但前提是必須「先跟阿扁談談」,必須「尊重政府」中,可以得到証實。

因此,既然「國共十項共識」,強調「透過適當民間管道磋商」,繞過民進黨當局來促成兩岸媒體互派記者長駐,民進黨當局就更為強調在兩岸新聞交流方面的「公權力」,向其早就不滿意的新華社和《人民日報》開刀,在連戰啟程赴大陸訪問之前發揮阻嚇作用。

顯然,民進黨當局向新華社、《人民日報》開刀,也是經過精密計算的。因為在全國人大通過《反分裂國家法》的前後,美國白宮否定了民進黨當局研擬的「修憲」、「立法」、「公投」、「中止兩岸交流」等「反制」措施,只是同意其進行「遊行」以供發泄情緒,但又不准陳水扁等人發表過激言論。因此,民進黨當局在作出涉及兩岸媒體交流的中止新華社、《人民日報》記者赴台駐點採訪措施時,就顯得不敢過於造次:其一不是全面中止兩岸新聞交流,只是專向其中的新華社和《人民日報》開刀,並聲稱只是「暫時中止」,以免抵觸美國「不得停止兩岸交流」的規限;二是以「未來不排除開放其他媒體來台駐點」,「不排除讓管道更多元化」,來平衡、抵銷中止新華社、《人民日報》記者赴台駐點採訪對台灣當局的負面影響。

然而,台灣當局不管是以何種方式來作平衡補救,也都掩蓋不了其妨害新聞自由的真面目。這對聲稱要「人權立國」的台灣當局來說,是極大的諷刺。台灣當局不是經常批評大陸方面沒有「新聞自由」嗎?而偏偏就是在開放兩岸媒體互派記者到對岸駐點採訪的議題上,大陸就做得比台灣要開明得多。──在數量上比照,至今有八家台灣媒體被允許赴大陸駐點採訪,而有特別新聞項目如中共「十六大」、「兩會」或重大兩岸交流項目時,大陸方面還批准更多的台灣媒體赴大陸採訪,包括「綠色媒體」如《自由時報》、《台灣日報》、民視等,也不例外;而台灣方面卻只是正式開放新華社、《人民日報》、中央電視台、中央人民廣播電台等四家中央媒體派員赴台採訪,去年七月才增加「試辦」一家中新社。而在「懲罰措施」方面,大陸方面從未向台灣媒體「開刀」,就連李登輝發表「兩國論」,陳水扁發展「一邊一國論」及發動「公投制憲」、「台灣正名」,大陸方面也沒有停止台灣媒體赴大陸駐點採訪;但台灣當局卻藉口大陸通過《反分裂國家法》而對大陸媒體採取了「殺雞儆猴」式的「懲罰措施」。從而形成了兩岸之間的強烈反差。

其實,台灣當局中止新華社、《人民日報》記者赴台駐點採訪,可能首先「受害」的就是台灣當局。實際上,當年新華社、《人民日報》記者剛赴台駐點採訪時,台灣當局是曾懷有大陸記者「負有特殊任務」的偏見的。「調查局」曾派出特工跟監視,「新聞局」不准大陸記者離開台北市、縣範圍採訪,如確有需要,則須申請,並由採訪目的地的相關單位負責監察大陸記者是否有超出批准範圍進行「非法採訪」。但在過了一段時間之後,上述監視措施陸續取消。筆者曾就此詢問「陸委會」一位官員,他表示,其實讓大陸記者到地方尤其是中、南台灣採訪,對台灣當局更為有利。這是因為,據他們所知,大陸記者除了撰寫「報喜不報懮」的公開報導之外,還負有撰寫「報懮不報喜」的「內參」的任務。在讓他們到地方採訪後,使他們得以接觸到當地民眾,了解到台灣民眾的真正心態。這也是後來北京對台灣事務手段漸趨靈活,不再像以前那麼僵化的一個主要原因,因為他們所撰寫的「內參」起了很大的作用。

既然新華社和《人民日報》記者所撰寫的「內參」,是北京中央作出相關決策的重要參考材料,但台灣當局卻中止新華社、《人民日報》記者赴台駐點採訪,這豈非是有違台灣當局呼籲北京方面避免「誤判台灣情勢」的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