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部門都應吸取世遺收費事件的教訓 各行政部門都應吸取世遺收費事件的教訓

據政府新聞局消息,社會文化司司長崔世安昨日在主持旅遊發展輔助委員會全體會議後被問及「澳門歷史城區」收費的問題時表示,「澳門歷史城區」中的建築物,是澳門廣大市民生活中的一部份,也是澳門市民共同的榮譽。在特區政府的議程及討論中,並沒有研究過收費計劃,在預見的將來中,政府也沒有考慮收費的問題。崔世安還強調,現階段的重點並不在限制人流,而是制訂整體的規劃。

崔世安司長的談話內容,具有很強的針對性,而且所針對的對象,還是自己的直接下屬──文化局長何麗鑽。實際上,何麗鑽日前在接受香港幾家媒體訪問時都表示,澳門特區政府正在研究「澳門歷史城區」收費入場參觀的問題,希望能藉此控制人流,以更好地保護古蹟。但此番話以「出口轉內銷」方式傳回澳門後,引發一片嘩然,旅遊業者、學者、社會人士和媒體紛紛發表言論,予以批評,指出這項錯誤措施將會損害澳門的對外形象和旅遊事業,也將會干擾澳門居民的正常生活,如大三巴牌坊是部份澳門居民上班、上學的主要路途,教堂、廟宇是具有宗教信仰的澳門居民作例常性宗教活動的場所等。

然而,何麗鑽借助香港媒體透露行政訊息,是政府研究「澳門歷史城區」景點的收費參觀問題,並具有「限制人流,保護古蹟」的動機;而崔世安卻強調「澳門政府一直沒有研究在澳門歷史城區的景點收費,亦從來沒有將有關計劃提上議事日程」,還作出了「在可見的將來,都沒有收費的計劃」的莊重承諾。這就顯出,兩人的講話是南轅北轍,完全相反。按照權力的大小及從屬關係推斷,當然是應當以崔世安的說法為準。但既然如此,為何當初何麗鑽又會有那番「出口轉內銷」,引發本地各界強烈反彈的談話內容呢?或許,不排除是出於以下幾個原因:

一、何麗鑽沒有說過「收費」的話,或是雖有談過如何更好地保護「澳門歷史建築」的措施,但「收費」只是其中的一項措施,而不是主要措施,更不是唯一措施。然而,香港媒體卻「無中生有」或是「抓住一點,無限擴大,不及其餘」,作了失實或誇大的報導。

二、倘此,何麗鑽應盡早進行「危機處理」,發出「更正函」或發表澄清談話,以作補救,消除各界人士的強烈反彈,並維護自己的個人形象及特區政府的行政尊嚴。

三、但何麗鑽沒有這樣做,這就導致更陷被動,要由頂頭上司出面否定自己的談話內容。這在講究行政倫理的法治社會中,是很嚴重的「矯正」行為,將會導致被「矯正」的官員今後的行政尊嚴及權威性,大受挫損,甚至可說是上司對下屬的「不信任表態」。因此,何麗鑽未有及時作出危機處理錯失補救時機,也就使自己陷於被動。「澳門歷史建築」申遺成功,既使何麗鑽獲得不少掌聲,卻又讓「勝利衝昏頭腦」,有點輕忽飄然,不夠冷靜審慎的何麗鑽吃了苦頭。正是「水能載舟,也能覆舟」。關鍵是在於如何正確對待成績。

四、或許,何麗鑽未有及時澄清相關「收費」的報導,是因為她確實說了這樣的話,不能失卻誠信及厚道,反指別人「報導失實」。然而,崔世安又否定了有關「收費」的計劃。這就有可能是出於如下的原因:A、有關「收費」計劃的研究,只是文化局的初步研究,並非特區政府上層的施政意向。B、正因為如此,為了測試各界反應,但又要設法減低刺激性,就採取了向香港媒體透露,以「出口轉內銷」方式反饋回澳門的方式,作出試探氣球。但仍是引起強烈反彈,這是始料未及。

這就是典型的「動機與效果不統一」。實際上,文化司要研究措施保護「澳門歷史建築」,這個動機是很好的,是無可爭議的,而且也是文化局本應承擔的責任。但由於設計失誤,想出了「收費」的餿主意,及處置失當,包括採用「出口轉內銷」手法,及未有及時作「危機處理」,而致效果不佳。

其實,「收費」在某些國家和地區確實是「限制人流」的有效措施之一,並能起到「保護古蹟」的作用。但是,由於「收費」措施在一些國家和地區被濫用,將其視為「文化遺產」及旅遊事業相結合的「產業收入」重要來源,就使其失去了「保護古蹟」的本意,而成為追求經濟效益的一種手段,因而也就玷污上了銅臭,而使「收費」遭受污名化。尤其是鄰近的一些「世遺」景點,如張家界、雲岡石窟、泰山等,因過份追求經濟效益,而致使「世遺」遭受不同程度的負面影響的「月暈效應」之下,澳門文化局一提出「收費」設想,即使確實是沒有將之當作是「世遺旅遊產業」的一項經濟收入,人們也難免會「先入為主」地將之掛聯起來,並會產生「富到流油的澳門特區政府,不會連保護古蹟的經費都摳不出來,要靠收費來取得」的錯覺。文化局當初在放出「收費」這個試探氣球時。雖然是未有把上述「月暈效應」的心理活動,也考慮到去,以致未有針對性地轉以預前解釋、消惑措施。這個教訓,也是值得其他行政部門在推出一項新措施時,予以認真汲取的。

〔發自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