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量消減社會政治領域上的貧富懸殊現象 盡量消減社會政治領域上的貧富懸殊現象

趁著澳門回歸六周年的機會,分別代表著澳門特區和中央政府的幾位政治人物──何厚鏵、白志健、徐澤,都在講話中提到了「共建澳門和諧社會」的問題,呼籲全社會「以海納百川的氣度壯大團隊,以薪火相傳的情操培育後輩」。

在內地,胡錦濤總書記給「和諧社會」下的定義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和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其中「民主法治」,就是社會主義民主得到充分發揚,依法治國基本方針得到切實落實,各方面積極因素得到廣泛調動。「公平正義」,就是社會各方面的利益關係得到妥善協調,人民內部矛盾和其他社會矛盾得到正確處理,社會公平和正義得到切實維護和實現。「誠信友愛」,就是全社會互幫互助、誠實守信,全體人民平等友愛、融洽相處。「充滿活力」,就是能夠使一切有利於社會進步的創造願望得到尊重,創造活動得到支持,創造才能得到發揮,創造成果得到肯定。「安定有序」,就是社會組織機制健全,社會管理完善,社會秩序良好,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社會保持安定團結。「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就是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

而中聯辦主任白志健則從中央政府的視角,結合澳門特區的實際情況,將澳門特區共建「和諧社會」的目標,定義為「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包容共濟、充滿活力、安定有序」。比照於胡錦濤為「和諧社會」所下定義中的「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充滿活力」、「安定有序」,只要根據「一國兩制」的實際,在「社會主義民主」中去掉「社會主義」一詞,「依法治國」改為「依法治澳」,就基本上可完全套用在澳門特區。至於新增的「包容共濟」,則可從白志健文章中的一段話找到其內涵:在愛國愛澳的基礎上,進一步促進社會各階層、各界別、各群體的團結。不論是甚麼階層、甚麼界別的人,也不論其信仰甚麼主義、甚麼宗教,或對某的問題一時存在不同意見的人,都可在愛國愛澳、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的大目標下,團結起來,求同存異、相互包容,攜手創造澳門更加美好的未來。

值得注意的是,隨著「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工作的深入,近來內地對「和諧社會」的內涵,又增加了一些新內容,指出「和諧社會」應是「社會資源兼容共生的社會」,是「社會結構合理的社會」。「和諧社會」必須解決權益不均和貧富懸殊的問題,提倡基本機會均等和降低基尼系數。其中「基本機會均等」,是指社會所擁有的公共資源無歧視地惠及一切符合條件的公民。社會為每一個公民提供最基本的發展自己、立足於社會的條件,使每一個公民都有同等的機會成才,成為較高社會階層中的一員。形成一個人人都有奔頭、有出頭之日的社會,一個催人奮進的社會,一個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中的社會。

在澳門,要實現「基本機會均等」,就必須逐步消除社會公共資源分配上的「貧富懸殊」現象,盡量降低這方面的「基尼系數」。使到各方面的人都有均衡參與的機會,進而使到澳門特區的社會政治結構,逐步趨向於比較勻稱、比較均衡、比較穩定,也使到澳門各方面的人才,都能夠「人盡其才」。

應當說,回歸六年來,澳門特區在團結和發展擴大「澳人」參與「治澳」方面,做了許多工作,也出現了一些突破。尤其是導正了回歸前長期以來對「愛國愛澳」定義的詮釋,打破了某些社群對「愛國愛澳」的解釋權和獨佔壟斷 地位,將「愛國愛澳」的標準定義擴展到所有熱愛自己的國家,熱愛澳門特區,擁護中央人民政府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及在澳門執行「一國兩制」方針,擁護中央政府對澳門的各項政策,擁護澳門特區政府和特首依法治澳、依法施政、依法行政,自覺維護澳門穩定繁榮的人。

然而,毋庸諱言,與「和諧社會」的要求相比,仍有很大距離。尤其是在經濟領域上的「貧富懸殊」有所惡化的同時,社會政治生活領域上的「貧富懸殊」現象,不但仍然存在,而且相反還日趨嚴重。其中最明顯的,是特區政府在委任各類諮詢組織的成員時,仍然抱殘守缺,堅持「來來去去這班人」的陋習。有某些社團代表,一個人就兼任了多個諮詢組織的成員,好象澳門社會就只得這些個「人才」,沒有其他人才可用。更令人吃驚的是,曾經發生過委任已經兼任多個社會政治公職的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為一個帶有監察立法會選舉性質的諮詢組織的成員,上演一幕「既當球員又當裁判」的鬧劇,嚴重違反公平正義的原則。這種現象如發生在其他國家和地區,早就引發政治風暴。但在社會輿論提出質疑之下,被委任者還竟然公開宣稱「打死不退」,頗有一副「你吹咩?鬼叫全社會只得我呢個適用人才」、睥睨一切的氣慨。唯正因為如此,而使其社會公信力受到一定程度的損傷。

之所以會出現某些社會政治職位集中在少數幾個人手中的情況,原因很多。既有可能是仍受澳門社會「來來去去這班人」陋習的影響,也有可能是具體操作人員「懶人哲學」作怪,在進行邀請諮詢組織成員作業時,懶動腦筋,以「就地取才,順手拈來」的手法敷衍應付。當然,可能也有各相關主管部門「互不通氣」,以至在「選角」時出現「重疊」的客觀原因。這樣,就形成了有人「富到流油」,有的有意願有才能的人士卻「餓到腳直」的「貧富懸殊」現象。如果套用衡量經濟收入水平的「基尼系數」理論,澳門地區在社會政治資源分配上的「基尼系數」,相信也是相當高的。

為了「人盡其才」,構建公平正義的和諧社會;也是為了使有潛質新人獲得展現才幹及鍛煉的舞台,保証愛國愛澳事業得以「薪火相傳」;更是為了愛護身兼多個社會政治職務的人士的身體健康,及保障他們所兼任的各個社會公職組織的工作效率及品質,特區政府在檢討和改革各類諮詢組織時,應當盡量解決「貧富懸殊」的問題,降低在社會政治生活領域上的「基尼系數」。倘有可能,每一位社會人士只能出任一個同一層次或同一類別的政治公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