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全國人大代表換屆選舉正式開始 澳門特區全國人大代表換屆選舉正式開始

澳門特區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將於今日上午在旅遊塔會展中心舉行。這標誌著澳區全國人大代表換屆選舉正式開始。連同二零零零年一月的增額代表選舉,這已是第三次在澳門地區選舉出席全國人大的代表,充分反映了澳門回歸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享受到依法參與國家事務管理的權利。因此,選舉全國人大代表是一項神聖的政治活動,應當熱烈、有序地進行。

「澳門基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依法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確定的代表名額和代表產生辦法,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在澳門選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參加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工作。」澳門特區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管轄下的地方行政區域,澳門特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一部份,完全有權與國內其他公民一樣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凡是澳門特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不論是永久性居民,還是非永久性居民,均享有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的權利。具體的途徑,就是被選舉為全國人大代表,代表澳門居民參加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工作。

實際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等法律規定,澳門特區全國人大代表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參與行使國家權力。他們的職權包括,在全國人大會議期間,出席大會,審議列入大會議程的各項議案和報告,依法提出議案及建議、批評和意見,參加各項選舉等。在全國人大閉幕期間,參與全國人大常委會組織的活動,聯繫群眾、聽取意見,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澳門特區的全國人大代表還可依照基本法的規定行使相關職權,如依法參加選舉澳門特區行政長官等。他們還可向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轉遞澳門居民對內地各方面工作的意見和申訴。另外,根據「澳門基本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基本法的修改議案,除其他法定程序外,還須經澳門特區的全國人大代表的三分之二多數同意。澳門特區的全國人大代表在不干預澳門特區政府的工作,不干預澳門特區高度自治範圍內的事務的原則下,有責任與澳門各界人士一道,擁護「一國兩制」方針,共同支持行政長官及其領導下的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維護澳門的長期穩定和發展。

因此,參選澳區全國人大代表的資格條件,不單止是「年滿十八周歲的澳門特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這一法律資格,還應具有擁護「憲法」和「澳門基本法」、擁護「一國兩制」、愛國愛澳的政治條件,並應是優秀人士。當然,還需要具有較高的政治和法律水平,以利於當政、參政和議政。這就決定了選舉澳區全國人大代表是一項神聖、嚴肅的政治活動,不容有任何「兒嬉參選」及「鬧場」行為的出現。

從各方面渠道消息來源看,今次澳區全國人大代表選舉,將有七名現屆代表因年齡或所在社團職務變動關係,不再參選爭取連任,而讓賢於年富力強的新人。這就使到澳區全國人大代表的「更換率」,達到百分之五十八點三,幅度頗高。這不但是折射了退下來的現屆代表高風亮節的崇高品格,也反映了愛國愛澳事業薪火相傳,長江後浪推前浪。遺憾的是,由於受名額限制,未能使到有更多的界別代表中,如宗教界、已加入中國國籍的葡裔居民等的優秀人士,參選並當選澳區全國人大代表。

在澳門特區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召開前夕,有個別選舉會議成員提出了「實現澳門特區居民直接選舉產生全國人大代表」的訴求。這個訴求,大有要藉他們此前已提出「雙普選」訴求之機,來偷換概念之嫌,是明顯抵觸《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實際上,「憲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軍隊選出的代表組成」。而《中華人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二條更是進一步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省、自治區、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由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由選民直接選舉」。也就是說,只有基層人大組織的代表,才是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地級、省級和全國的人大的代表,則是由下一級人大組織間接選舉產生。就澳門地區而言,在回歸前,由於中國政府尚未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故澳門地區出席全國人大的代表,是由廣東省人大選舉產生。回歸後,雖然澳門特區已置於中央人民政府管轄之下,但由於實行「一國兩制」之故,澳門不設人大機構,故就由專門的「選舉會議」來選舉產生出席全國人大的代表。故此,所謂「由澳門居民直接選舉全國人大代表」的訴求,如果不是根本不懂「憲法」及國情,就是故意將水攪渾,以圖推銷其「雙普選」的私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