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額與歐案罰沒款重疊抵銷惠民措施誠意 補助額與歐案罰沒款重疊抵銷惠民措施誠意

澳門特區政府作出從下月起推出一系列臨時經濟補助措施的宣佈,至今已經一個星期。出乎意料的是,政府的這一系列惠民措施,無論是直接受惠的弱勢群體和低收入階層,還是充當「意見領袖」的學者、社團領袖及媒體評論,似乎是「唱好」的並不多,相反還有不少「不領情」以至批評的言論。連作為特區政府管治同盟的傳統社團,也有批評意見。

歸納起來,批評言論的焦點,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一、只是短期的臨時補助措施,而從目前情況看來,未來的通貨膨脹發展趨勢將會是長期的,尤其是在人民幣匯率持續上挺,本澳經濟結構失衡加劇之下。因此,這個臨時性的短期措施,只能是止一時之「渴」,難以療長期之「饑」。二、這一系列臨時經濟補助措施,只是「授人以魚」,而非「授人以漁」,治標不治本。三、與新加坡、香港等國家和地區相比,澳門的「還富於民」措施的「返還率」偏低。

以上的批評觀點,尚算是屬於「技術」上的,並未有質疑特區政府的誠意,而只是埋怨或批評其力度不足而已。但近日正在悄悄流傳的一種屬於「政治」性的傳言,卻是足以完全否定特區政府推出的臨時經濟補助措施的誠意。這個傳言繪聲繪色地說,特區政府為實施該一系列措施,之所以是撥出八億一千四百餘萬元,而不是更多,其實只是對「歐文龍巨貪案」的補贖政策。--當檢察院和廉政公署指控歐文龍的涉貪資產為八億多元,而終審法院又宣判歐文龍貪污罪名成立,須合併服刑二十七年,並沒收其貪污所得後,就有社會輿論呼籲,政府應將沒收歐文龍的財產用來救濟弱勢群體和低收入家庭。而如今政府所推出的一系列臨時經濟補助措施,動用的款項也是八億多元,幾乎與法院沒收歐文龍的財產數額相等。這就顯示,這一系列措施明顯地就是將沒收歐文龍資產的財產,用來救濟貧民。倘此,就失去該系列措施的誠意,而且也是「僅只一次」而已。

實際上,檢方起訴及廉署證詞都直指歐文龍涉貪資產為八億多元,而政府一系列臨時經濟補助措施的撥款也是八億多元,再加上在歐案宣判後,有民意和輿論曾呼籲政府將沒收歐文龍的財產救濟貧民,故這兩個數字的重疊,就很容易使人產生「政府因應相關呼籲」的聯想,甚至還有人直指這是特區政府的「賭氣」表現。倘此,這一系列補助措施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惠民政策,而只不過是對歐案的「補贖」而已。

或許,特區政府推出一系列臨時經濟補助措施的本意,確確實實就是為了幫助弱勢群體和低收入家庭對抗通貨膨脹,渡過難關,是充滿誠意之作。但由於所撥款項與法院對歐文龍的罰沒額過於接近,也由於這一系列惠民措施是推出於終審法院對歐文龍作出宣判之後,故部份市民倘真的產生上述的解讀,也就毫不出奇。

這個教訓告訴我們,政府推出一項政策,既要講究其內容,也要注重推出的時間點,不要在不適當的時間,推出不適當的措施。否則,就將不但會把政策的誠意及善意抵銷殆盡,而且也將會遭到有用心質疑推出政策的動機。

正因為如此,某些相信政府推出惠民政策,是因應民意輿論「將歐案沒收贓款救濟貧民」呼籲的人,就擔心這項臨時措施只是「一舖過」的。因而不但是治標不治本,不利於弱勢群體和低收入家庭增強自己的謀生及脫貧能力,而且也被質疑帶有「賭氣」性質,將政府推出惠民措施的誠意和善意一筆抹銷。

澄清和解釋部份人的這一質疑及誤會的辦法,除了是說明這只是「數額巧合」之外,看來還應有後續措施。這後續措施不一定是「派糖」,而宜是在注重提高弱勢群體及低收入家庭的自救自強脫貧能力方面。比如,以固定的方式,使相關惠民措施成為中期以至長期的政策,並適當擴展補助範圍。又如,加強職業培訓,使結構性失業者擁有轉工的技能。再如,從宏觀上遏止通貨膨脹 阻防並舒緩兩極分化、貧富懸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