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遺成功效益未見彰顯付出代價倒卻不小 申遺成功效益未見彰顯付出代價倒卻不小

按照政府公佈的「東望洋燈塔周邊區域興建的樓宇容許的最高海拔高度」內容的規定,不但是已經入則及在建的七項樓宇興建計劃受到影響,而且另外一些曾經公佈的大型發展計劃,如「澳博」拆卸回力球場、新八百伴後改建俗稱為「大白鯊」的超高超大綜合樓宇計劃,及有發展商考慮收購水坑尾、白馬行一帶包括天主教文化傳播中心等舊樓宇在內以改建高層樓宇的計劃,以至匯業銀行大廈未來的加高計劃……等,都將要被喊「卡」。而且,被劃入受限制高度範圍的二點八平方公里的可拆卸重建土地的價值,可能必須重估,或許其貶值率將不低。也就是說,佔全澳總面積十分之一,或澳門半島面積四分之一的土地,除第四區和第五--一區外,在扣除了其本身的海拔高度後,所興建的樓宇一般不能超過十多層,與其鄰近的一些已建成的二十多層高的樓宇的地皮價值相比,當然是應聲下跌。政府可以而且應當向受影饗的七個地盤的發展商作出賠償,但對那些地價潛在受損的業主,政府卻沒有賠償的責任,他們只好自嘆自怨時孬運乖了。

如果比照「東望洋燈塔周邊區域」的限高政策,也被列入「澳門歷史城區」的幾個制高點,如西望洋山、大炮台,以及重點歷史建築物,如媽閣廟、大三巴、白鴿巢等的周邊區域,也應安排有類似的「限高規定」。比如,為了避免遮擋望向西望洋山及其教堂的視線,南灣湖與西灣湖之間、何鴻燊大馬路一帶的貴重地皮,其建築物的高度也將會受到限制。倘按照東望洋燈塔高度的計算方式,為了避免對海拔六十三公尺的西望洋山造成「遮教堂」效應,其前方土地所建樓宇的高度也不能超過六十公尺,大約只等於二十來層的高度。而何鴻燊大馬路附近貴重地皮的擁有者,原計劃是興建三、四十層高的高層樓宇的,那就也將會像東望洋斜巷正在興建商住樓宇地盤那樣,被「砍」去一半的高度,其地皮價值也勢必隨之下跌。

又如,大三巴周邊尤其是茨林圍一帶的土地,如比照「東望洋燈塔周邊範圍限高規定」,也不能興建高層樓宇。大炮台、白鴿巢等也如是。就此彙集起來,限高的土地面積,就不止是二點八平方公里,而是將會更多。在澳門土地十分匿缺,而特區政府也正在推動「舊區重建」計劃的情況下,將使澳門的土地利用受到嚴重的制約。

幸好,當初準備在媽閣廟對開海面填海興建新葡文學校的計劃,在愛護「世遺」人士及團體的強烈反對之下,並沒有定案及實施。否則,今日驚動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中心的,就不單止是「護塔」行動,而且還將加上一個「護廟」行動。但若今後政府相關部門批准在何鴻燊大馬路一帶貴重土地興建海拔高度超過西望洋山高度的高層樓宇,在澳門已步入公民社會的背景下,不排除愛護「世遺」人士及組織,還將會發起新一波的「護山」行動。「世遺中心」頻密接到類似的投訴,必會對澳門特區履行《世界遺產公約》,保護「澳門歷史城區」的誠意和能力的印象,大打折扣。

頗具諷刺意味的是,就在澳門特區緊鑼密鼓申請「世遺」,有關部門也正按《世界遺產公約》規定和「世遺中心」要求,對市民進行「保護世遺」教育的同時,卻撤銷了含有限制樓宇高度內容,在客觀上有利於保留對東望洋燈塔及西望洋山的視線的兩個前朝批示。結果,在原先的限制區內,既興建了幾幢超高的賭場酒店,也興建了一幅號稱「全澳最高」的商住大樓,完全擋住了從澳大橋望向東望洋燈塔的視線。而松山腳下準備興建幾棟超高住樓宇的計劃,更是直接催發了「護塔」行動。這個行政長官批示,暴露了當政者對「申遺」的認識不足,只是把「申遺」當作是促進旅遊業發展的助力,而未有意識到「申遺」必須付出發展也將受到限制的代價,更沒有樹立必須保護「世遺」的基本認識和責任感。

更具諷刺意味的是,當初當政者宣稱「申遺」的主旨,是要促進旅遊業發展。但現今「申遺」成功了,每年兩千多萬人次的中外遊客在抵達澳門之後,只有極少數人是淌洋在「澳門歷史城區」之中並領略其「世遺」風貌,絕大多數卻是直奔各家賭場。那些川流不息的「發財車」,更是直接挑戰政府的以「申遺」促進發展旅遊的初衷。這與其他一些國家和地區的「世遺」項目,確是真正成為促進當地旅遊業發展的「主打項目」,而且更能把保護「世遺」與發展旅遊業有機地融合的狀況對比,真有天淵之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