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旗國歌國徽教育差強人意必須予以正視 國旗國歌國徽教育差強人意必須予以正視

由澳門心臟基金會社會關注部主辦的「愛祖國、澳門情、健康心」系列活動之「愛祖國--認識國旗、國歌、國徽」有獎問答遊戲,於上周五舉行頒獎禮。據主辦當局表示,全澳約有二萬一千多人參加活動,其中約有六千多人為學生,但能完全答中的,只有約二百多名,而學生的答案則多為不正確。因此,主辦單位期望有關當局繼續加強市民的公民教育,而該會也承諾繼續舉辦有關活動,藉以進一步加深市民對祖國和澳門的認識。

二萬一千多人vs二百多人,亦即只有百分之一全部答中有關國旗、國徽、國歌的有關常識。如果考慮到參與該項活動者,有不少是由社團、學校組織參與的,而非一般的「市井之輩」,這就使人深為懮慮:作為號稱「半個解放區」,傳統愛國愛澳社團發達的澳門,在回歸了八年多之後,仍有百分之九十九的群眾,是未能全部答中有關國旗、國徽、國歌的知識。這一現象,不但是各傳統愛國愛澳社團必須負起責任,而且最大的失職,應是由特區政府相關職責部門,尤其是負責公民教育和學校教育的部門來揹起。

其實,不要說是普通群眾的國旗、國徽、國歌知識貧乏,一些本應比一般群眾更具公民意識的政府公務員,這方面的知識更是貧瘠。--記得在回歸後,特區政府尚未宣佈撤銷將旅客攜帶影音光碟攜帶入境當作是「貿易」的規定之前,筆者有一次在珠海新華書店購買了一盒國產電影《風雲兒女》的光碟返澳。關閘海關一位女關員截住查問,筆者回應謂是個人購買自用、欣賞,並非貿易,因為國歌《義勇軍進行曲》即是出自這部電影。這位「自以為是」的女關員竟然指責筆者是「講大話」,聲稱因為中國國歌不是《義勇軍進行曲》,更不是電影(《風雲兒女》)的插曲!由此可見,連公務員中的紀律部隊成員都對國歌的出處不甚了了,教一般群眾又如何能具備有關國旗、國徽、國歌的知識?

這個問題帶有一定的「普遍性」。一些政府部門的工作人員,連國旗的上下方位都搞錯。實際上,澳門國際機場、澳門貿易中心等官方機構的旗杆,就曾發現升旗手將國旗顛倒懸掛,即應在上端的五星,竟然被顛倒在下方位置。照理說,由這些機構安排為「升旗手」的人,即使是保安人員,都應對其進行國旗基本常識及尊敬國旗的莊嚴的教育吧?而「升國旗」這麼嚴肅的行為,竟然被「升旗手」顛倒國旗升掛,總不能說是「升旗手」常識不足,或是「出於匆忙」。

「澳門基本法」附件三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被列為在澳門特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由澳門特區在當地公佈或立法實施。澳門回歸之夜,特區立法會「午夜立法」,通過了第五/一九九九號法律《核準國旗、國徽及國歌的使用和保護》。遺憾的是,該法律並未將政府部門「倒掛國旗」列為「對國家象徵的不尊重」,這也就正是有關政府部門不重視對「升旗手」的教育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

還有更嚴重的情況,就是在一些政治性集會,如澳門中聯辦、澳門特區政府舉辦的國慶,澳門回歸周年或迎春的酒會上,當大會進入「奏國歌」程序時,竟有與會來賓不但沒有肅立,而且還高談闊論,聲浪幾乎蓋過國歌銅管樂!應當說,能被邀請出席此類酒會者,均是社會賢達,其尊敬國歌的意識要比一般人高得多,但實際情況並非如此。更令人感到悲哀的是,其中某些不尊重國歌者,正是日常自以為是「唯我獨愛國」,經常斥責別人「不愛國」者!

其實,奏國歌時,單是肅立已不足夠。在北京,重大政治集會已不是「奏國歌」,而是「唱國歌」,從黨和國家領導人,到一般與會者,都放聲高唱國歌的歌詞。這才是真正的感情投入,這才是牢記國歌歌詞的涵義,居安思危,萬眾一心,百折不撓,團結拼搏,開拓進取,自強不息,樂觀進取精神的自發流露。遺憾的是,參與此類政治集會者中,有不少因具全國人大代表或全國政協委員的身份,是經歷了人民大會堂內全場高唱國歌的震撼人心場景的。但是,卻沒有一人在澳門特區的政治集會帶頭高唱國歌。這又如何能教人相信,他們在愛國愛澳的事業中,是全體澳人的「帶頭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