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判議題實行哪斷哪接也有助馬上出政績

台灣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今日將率團經澳門前往北京,與以陳雲林會長為首的大陸海協進行海峽兩會談判。這項已經中斷了十三年的海峽兩會協商,盡管馬英九曾多次主張,應是「哪斷哪接」,並應恢復制度性協商,但由於要配合馬英九要「馬上」出政績及兌現競選支票的需要,故雖然經今次的復談之後,海峽兩會將會恢復制度性協商模式,但今次商談的周末包機和大陸居民赴台旅遊議題,並非是十三年前中斷的協商議題,而是因應台灣經濟發展所需的新議題。而十三年前中斷的遣返偷渡客、遣返劫機犯及處理漁事糾紛等三項議題,則到目前為止,尚未見提及。因此,馬英九所說的「哪斷哪接」,指的應是恢復十三年前被中斷了的兩會協商制度,並因此而結束「複委托」的「澳門模式」,而並不是指接續十三年前所協商的議題。

昨日,江丙坤在與高孔廉共同召開行前記者會時首度透露,在他與陳雲林的會面時,將會談到未來希望協商的議題,其中貨運包機必然為第一優先,直航包機的航點、航班問題也會優先續談,其他包括擴大「小三通」、奧運包機、兩岸共同防制犯罪、開放金融業登陸,以及台灣國際空間等議題,都會在主管機關授權之下,列為未來重點協商議題。另外,人民幣兌換、貨幣清算機制、避免雙重扣稅、投資保障協議、知識產權保護、放寬台灣農工服務業進入大陸的管制等議題,都值得海基會一一推動。

以上「新的海基會」所擬定的未來促談議題,沒有一項是屬於「哪斷哪接」的議題。不過,其中的兩岸共同防制犯罪、知識產權保護等議題,都是在十五年前的「汪辜會談」中,列入後續事務性商談清單的議題。如果當年遣返偷渡客、遣返劫機犯及處理漁事糾紛等三項議題協商成功並簽署協議,而海峽兩會的協商亦繼續進行的話,估計接續協商的,就是兩岸刑事司法協助(至少是司法文書送達及承認對方法院判決)等議題。

台灣方面對恢復兩會談判的策略,並沒有在議題方面落實馬英九的「哪斷哪接」政策,這恐怕是出於馬英九要「馬上出政績」及盡早兌現其競選支票的意思。因為周末包機、大陸居民赴台旅遊,及貨運包機、海運直航,以至人民幣兌換、避免雙重扣稅、投資保障協議……等議題,都是經濟性議題。在陳水扁以意識形態掛帥、閉關鎖「國」八年之後,曾經引以為傲的台灣經濟迅速衰退,人民被迫要過苦日子,這正是民進黨連續輸掉幾場重要選舉的主要原因。馬英九要鞏固自己的選戰成果,爭取四年後連任以至中國國民黨實現長期執政,以經濟作切入點,最容易爭取民心。因此,馬英九將經濟議題列入兩會恢復談判後的優先議題,具有戰略戰術利益上的考量。何況,當前海峽兩岸態勢,與十三年前相比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當年嚴重困擾兩岸當局的非法偷渡及劫機刑事犯罪,以及漁船越界作業以至發生糾紛等行為,現今已逐漸減少以至消失。既然如此,十三年前海峽兩會將之列為優先商談的這三項議題,在今日也就並不具有迫切性。即使能簽署協議,對馬政府的加分作用,也不具有震撼性的效果。

但是,從另一角度看,這三項議題仍具有必要列為海峽兩會恢復談判,並在周末包機、大陸居民赴台旅遊議題簽署協議之後的優先議題的價值。其原因是:一、符合「先易後難」的要求。現在兩岸都將周末包機、大陸居民赴台旅遊議題列為兩會恢復談判後的首先議題,這除了是這兩項議題是馬英九在競選過程中開出的支票,而且確是有利於促進恢復台灣經濟之外,也因為符合「先易後難」的要求。實際上,這兩項議題在陳水扁當政期間,就以「複委托」的「澳門模式」談妥,只待一簽。因此,明天進行的兩會協商,根本無須進行討價還價式的談判,而只不過是確認及簽署已經達成共識的協議文本而已。既然如此,遣返偷渡客和遣返劫機犯議題,在十三年前也同樣是兩會經過一年多的商談,已經達成共識並擬就了協議文本,只待一簽的。現在倘再將其列入兩會協商清單,也將會像周末包機等議題那樣,根本無須再進行實質性的談判,只是在現成的協議文本上簽署即可。由此便利,在「江記」海基會一上場之後,就連續與對岸海協簽署幾個協議,馬政府和「江記」海基會的面上有光,而且也得到兩岸關係實質發展的裡子。

二、盡管遣返劫機犯議題的迫切性已大為下降,但遣返偷渡客的議題仍然具有其現實迫切需要。實際上,在開放大陸居民赴台旅遊之後,估計將會陸續發生「跳機」或逾期滯留事件。而遣返偷渡客協議的全稱是「違反有關規定進入對方地區人員之遣返及相關問題」。倘若海峽兩會能就此議題達成協議,在開放大陸居民赴台旅遊後衍生的「跳機」及逾期不歸等問題的處理,都將有協議可依。何況,該協議的規範是「雙向」的,也可一併解決長期以來困擾兩岸警方的台灣嫌犯在台灣涉嫌犯罪後,逃到大陸躲藏的被遣返問題。--這些通緝犯,雖在台灣涉嫌犯罪,但在逃到大陸後,大多並無犯罪行為,由於雙方並無協議,故大陸公安大多認為沒有義務將之抓捕及遣返,除非是他們在大陸也從事了擾亂公共安全尤其是滋擾台商的犯行。在簽署協議後,逃到大陸的台灣通緝犯即使是在大陸沒有犯行,大陸公安也必須遵守協議,將其遣送返台灣,這就將可解決長期困擾台灣警方的「避風港」問題。

三、在簽署遣返偷渡客及遣返劫機犯協議之後,必然會進一步商談兩岸刑事司法協議、共同打擊犯罪問題。盡管這項議題與經濟並無直接關聯,但卻是兩項共同發展經濟的安全保障,對於馬政府「優先發展經濟」的戰略,大有助益。

因此,無論是從「先易後難」的談判策略出發,還是為強化台灣發展經濟的安全環境著想,馬政府都是有必要考慮在兩會談判議題上的「哪斷哪接」,優先考量恢復遣返偷渡客和遣返劫機犯議題談判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