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應參考兩岸經驗加快檔案館工作建設 澳門應參考兩岸經驗加快檔案館工作建設

本欄昨日提及,澳門現有的「歷史檔案館」,是偏向於文化的性質,其藏品是以書籍為主流載體的歷史文獻為主,而未有收藏當代尤其是澳門特區成立後的各項政務活動所形成的各種文獻檔案。因此,澳門特區需要一家當代的檔案館,也需要制訂澳門特區自己的「檔案法」。

實際上,不但是本欄昨日所提及的海峽兩岸,而且在國際社會,檔案都是指在過去和現在的國家機構、社會政治組織、主要社會組織以及其他法人和個人,無論在何時、何地的活動中產生的,對歷史、科學、文化藝術和社會其他各個方面的重要價值的文件原件或信制品(文稿、圖樣、印刷品、照片、影片、錄音文件等)。一九九六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下稱「檔案法」)第二條更規定,「本法所指的檔案,是指過去和現在的國家機構、社會組織以及個人從事政治、軍事、經濟、科學、技術、文化、宗教等活動直接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片、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為此,它已經或即將起到行政管理的查考依據、生產建設的參考依據、政治鬥爭的必要工具、科學研究的可靠資料、宣傳教育的生動素材、維護國家、集體和個人權益的法律書證等的作用。

按照「檔案法」的規定,根據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對國家的全部檔案和全國檔案,設置全國規模的檔案機構進行管理。全國的檔案工作,又由各級檔案行政管理機關統一地、分層負責地進行監督和指導。這些保管檔案和管理檔案工作的機構,在全國範圍內構成了一個嚴密的、完整的組織體系。

根據「檔案法」規定,檔案館屬於黨和國家的科學文件事業機構,是永久保管檔案的基地,是科學研究和各方面工作利用檔案史料的中心。檔案館的主要職責是:集中統一地管理黨和國家需要長遠保管的檔案和有關資料,維護歷史的真實面貌,為現實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歷史的長遠需要服務。但檔案館所保存的檔案,有些是有機密性的。特別是保管現代黨政檔案的檔案館,機密性更加明顯,機密程度也更高些。

在內地,檔案館基本上是按地區並給合專業、時期等其他特點來設置的,分為中央級檔案館、地方檔案館和專業檔案館。現在從中央到地方都已普遍建立了檔案館,形成了全國範圍的檔案館網。

中央級檔案館,負責集中統一保管具有全國意義的,歷史上各個時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中央機關、著名人物及其他單位的檔案。目前已建立的中央級檔案館,有中央檔案館(主要保存自五四運動以來,具有全國意義的歷史檔案與大陸的共產黨及中央機關具有永久保存價值的檔案),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主要保管明、清檔案)、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主要保管民國檔案,連戰首次訪問大陸時,胡錦濤主席向他贈送的其祖父連橫請求恢復中華民國國籍的的申請書的原件,就是保存在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等。居於中央主管部門的專業檔案館,有中國人民解放軍檔案館,中國電影資料館,中國照片檔案館,外交部檔案館等。屬於中央主管部門的專業檔案館,有中國人民解放軍檔案館,中國電影資料館,中國照片檔案館,外交部檔案館,安全部檔案館,交通部檔案館,郵電部檔案部等。

地方檔案館,又有省(市、自治區)、地區(市、自治州)、縣(市)檔案館,分別負責集中統一管理具有全省、地區、縣意義的,解放前各個時期和解放後的地方機關、著名人物和其他單位的檔案。屬於地方性的專業檔案館,有各地的城市建設檔案館,公安檔案館,郵電檔案館等。

台灣方面,於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十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了《檔案法》。該「檔案法」對有關檔案管理的原則、檔案管理作業的事項、分類系統及編目規則、檔案保存的形式和效力、檔案的保存年限、永久保存檔案的轉移、檔案的銷毀、職務移交或離職人員檔案的移交、私人或團體資料的捐贈、個人或團體資料的複製、機密檔案管理等等,作出了明確規定。根據該規定,台灣當局於近年成立了「中央檔案館」,將分散各單位、各地方的相關檔案資料,集中起來,進行分類整體存藏。

比照之下,澳門特區目前確實是缺乏一個集中收藏反映特區政務活動及經濟、文化、科技等各領域建設的文獻資料及各種實物的檔案館。在這方面,澳門不但是比海峽兩岸落後,而且也落後於世界各國。實際上,據內地出版的《外國檔案工作縱橫談》及台灣出版的《檔案學導論》所述,英、美、法、俄、德、意、西班牙、羅馬尼亞、南斯拉夫、加拿大、日本、朝鮮、韓國、印度、巴基斯坦、澳大利亞、以至菲律賓、馬來西亞等,都建立了其檔案館網絡,並制定了「檔案法」,而且形成了各具現實特色的檔案工作方式。為此,澳門特區確需要加快腳步,邁頭趕上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