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輸入家佣球已踢給澳門應盡快回覆中央 內地輸入家佣球已踢給澳門應盡快回覆中央

據報導,就多名澳區十屆全國政協委員聯合提交提案,建議國家有關方面修改規定,允許內地向澳門輸出家政人員問題,國家有關部門年前已回覆提案,指出已深入研究向澳門輸出家政業務的可能性、可能產生的問題及建議,認為澳門家庭確有輸入內地家政人員的需求;內地居民與澳人的語言、文化、生活習慣相近,內地居民具有在澳從事家政服務的優勢。為此,內地有關部門曾組成工作組赴澳,就輸出家政人員等問題與特區政府勞工局相討,並已建議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如認為確有必要,可提出具體方案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以便內地組織相關部門研究。然而,內地尚未收到澳門方面的反饋意見。有關方面將繼續與特區政府溝通,共同研究相關建議。

有關內地向澳門輸出家政人員事項的進展事態顯示,中央有關部門現在已不再反對內地向澳門輸出家庭佣工,並已把研究該事項的「波」踢給了澳門。但是,現在卻是輪到多年來一直為此呼喊奔走的「澳人」的「父母官」--特區政府的相關部門,遲疑不快了。如果特區政府相關部門仍是遲遲不對中央政府的意見作出答覆,甚至是予以否定以至拒絕,就不但是不尊重曾為「輸入內地女佣」分別提出議案的澳區全國人大代表、澳區全國政協委員,及曾為此提出過建議的特區政府人力資源發展委員會,以及澳門婦聯總會等有代表性的民間團體,而且也無視不少澳人目前正受「請女傭難」之苦煎熬的事實,無法達成特首何厚鏵提倡的「以民為本」施政理念。

實際上,輸入內地家佣,已不單止是解決澳門人力資源供求關係失調,以利於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問題,而且也有助於將受家務困身的家庭主婦解放出來,因而是一項「利民」舉措。為此,此一構思不但是為廣大家庭主婦,以至包括公務員在內的職業婦女所期盼,而且連對輸入外勞政策持有異議的「反對派」人士也不表反對。過去,澳門居民這一強烈要求,之所以未能獲得內地有權責部門的支持,據說是這些部門擔心會引發某些負面效應。而現在內地有關部門已轉持正面態度,但又輪到澳門特區政府相關部門遲不表態了。倘再拖延下去,這種不關心澳人家庭不便及民間疾苦的「以官為本」姿態,可能會成為社會怨氣的一個積聚點,隨時會爆發。因此,無論是為特首分懮排難也好,為澳人家庭分懮解困也好,為澳門特區經濟社會發展排除障礙也好,特區政府有關部門都應盡快因應內地有關部門的建議,提出具體方案報請中央人民政府研究,以促其最後作出開放內地家政人員到澳門服務的決策。

實際上,隨著博彩業的發展,澳門勞動力市場發生了較大的變化。由於博彩娛樂業吸納了大量青壯勞動力,致使其他各行業的中小企業人手嚴重短缺,甚至已到了難以繼續正常運營的程度。因此,設法解放家庭主婦,讓她們能出到社會工作,是挖掘工源的其中一個可行方法。而要釋放這部分潛在的勞動力,就需要向她們提供家佣勞工服務,使她們能從困身的家務中解脫出來。

過去長期以來,澳門家佣勞工市場,主要是由菲律賓、印尼、越南女佣支撐。由於她們的語言、生活等習慣與澳門社會有一定距離,未必是最佳的選擇。而內地居民則正好相反,語言、生活習慣與澳門市民基本相同,符合急欲擺脫家務束縛的家庭主婦的要求。然而,據說內地有關主管部門曾以讓內地婦女到港澳任家佣,是「為資產階級服務」、「屈貶身份」為由,而拒絕將家佣列入勞務輸出行業種類項內。如果內地相關部門不同意向港澳輸出家庭佣工所持「理由」的傳聞屬實,就顯得這些部門未能做到「與時俱進」,頭腦仍然停留在「文革」時期。──按照當時的思維邏輯,保姆主要服務於上層社會或富裕的家庭,被僱佣者常常受到超經濟的壓迫剝削甚至喪失人身自由。因此,家庭佣工是屬於「破四舊」之列,「紅衛兵」們指責聘請保姆就是「剝削行為」,更成為「走資派」和「臭老九」的又一條罪名。

 

然而,政策開放後,社會對家庭佣工有了新的認識,認為它是第三產業中的一種職業,與舊社會的「丫頭」、「佣人」、「奶媽」有著本質上的不同。社會地位也與舊社會的佣人迴異,聘僱者與保姆之間地位平等,雙方只是互助關係。保姆服務的對象也不是過去那些飽食終日、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的剝削者、壓迫者,而主要是那些無暇做家務的幹部、知識份子和雙職工家庭。保姆的生活待遇也有顯著提高,出來做保姆者亦主要想靠自己的勞動換取等量的勞動報酬,為自己的家庭增加收入,改善生活。尤其是現在國家工作重點已轉入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社會生活趨於穩定,社會生產建設的發展,人們的工作日益繁忙,生活節奏加快,時間觀念、價值觀念也發生了變化。現代化建設的發展,要求人們把更多的時間、精力投入到工作之中,而繁重的家務勞動則應社會化,尤其是對許多獨生子女家庭而言。因此,作為第三產業中的保姆業,已是城市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種行業。而年輕保姆直接為城市成千上萬家庭服務,她們所作的工作大大減輕了這些家庭的家務負擔,緩和了社會建設與家務勞動的矛盾,解除了人們的後顧之懮。與此同時,也是安排農村剩餘勞力和下崗工人就業的一個途徑。因此在內地,家庭佣工是受到政策鼓勵的。

為何家庭佣工在內地行得通,在澳門就會被「污名化」呢?如果說,為僱主提供服務就是「受剝削,受壓榨」的話,勞務輸出中的餐廳侍應,也是為客人服務,豈非也應不予批准?因此,那些仍然停留在「文革」思維的藉口,是完全站不住腳的。既然內地相關主管部門允許向港澳地區輸出餐廳侍應等服務性行業勞務人員,也就應當亦批准輸出家庭佣工。這樣,既可幫助澳門特區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人力資源問題,又可使內地貧困農村的富裕勞動力和下崗工人解決就業出路,一舉兩得,對澳門和內地都有好處。否則,就將會使目前的澳門家庭佣工市場被外籍佣工佔領,大批外匯流向其他國家,「肥水流向別人田」的不合理狀況,繼續下去。

當然,倘內地有關部門批准向澳門輸出家庭佣工,也應加強培訓和管理,對佣工的年齡、文化、健康、工作經驗等制訂具體標準,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她們在出境務工之前,也應進行職業道德及品德教育,避免發生社會問題。相信,只要加強管理,是一定能使家庭佣工成為輸出勞務中的一個重要職業工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