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九一一事件談到正確進行防制洗錢工作 從九一一事件談到正確進行防制洗錢工作

昨日是美國紐約「九‧一一」恐怖襲擊事件七周年紀念日,美國全國各地舉行了各種活動。美國總統布什和副總統切尼等數百人聚集於白宮南草坪,為「九‧一一」遇難者默哀;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奧巴馬和共和黨總統候選人麥凱恩放下競爭,共同在紐約世貿中心大樓原址出席紀念儀式。美國各地的民眾,紛紛掛起國旗,敲響警鐘,悼念「九‧一一事件」的遇難者。

「九‧一一」事件發生後,美國政府很快採取行動,國會通過了打擊恐怖活動的有關法律,財政部也頒布了一系列新的規定,要求美國各金融機構制定綜合性方案,打擊恐怖組織與其他犯罪分子的洗錢活動,凍結了涉嫌本‧拉登及其恐怖組織有關的一百六十五個銀行賬戶,并號召世界各國同美國一起在金融部門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打擊恐怖主義活動。聯合國安理會也通過決議,要求各國打擊恐怖主義活動,凍結與恐怖分子有關聯的資產和銀行賬戶。不久之後舉行的西方七國財長會議要求金融特別行動工作組在全球金融系統打擊恐怖分子的活動中承擔更大的責任,其工作重點將由以前的控制販毒走私等洗錢犯罪活動轉移到在全球金融系統控制恐怖分子的資產和資金。此次會議還通過了《打擊資助恐怖主義活動的行動計劃》。該計劃要求各國凍結恐怖分子的金融資產,要求反洗錢金融特別行動工作組在打擊恐怖主義財源方面發揮重要作用,並呼籲各國盡快建立有效的反洗錢金融情報機構,增強各國金融情報機構之間的信息共享。

目前,許多國家已採取了大量行動來遏制反恐洗錢。英國前首相布萊爾宣布了一系列緊急立法計劃,採取了包括阻止利用外匯兌換系統從事與恐怖主義和毒品走私有關的洗錢活動等措施;德國凍結了與恐怖分子有聯繫的二百一十四個賬戶的三百七十萬美元資產,并對美國列出的二十七個恐怖組織在德國的有關聯繫進行調查;日本財政當局提出建議通過立法要求銀行加強對任何存款顧客的背景調查,要求法務省提交一份法律草案使銀行對可疑賬戶的檢查成為法定義務,并宣布了一系列加強控制資金流動的措施;中國政府一貫反對國際洗錢犯罪活動,在二零零一年的APEC財長會議和其他幾個論壇上,中國政府對打擊洗錢犯罪活動表示了高度的關注。「九‧一一」事件後,中國根據《聯合國憲章》精神和安理會有關決議,做了大量工作。追蹤、打擊恐怖主義資金和資產的行動在全球範圍內取得了較大的成果。

作為國際城市並與國際金融體系聯繫密切的澳門,也不能置身度外,應當積極投入到國際反恐體系尤其是其中的反洗錢體制之中。這幾年來,澳門特區政府及立法機關、司法機關在「反恐」和「反洗錢」的鬥爭中不遺餘力:透過立法,構建了反洗錢法律體制;透過成立反洗錢機構,建立了反洗錢工作「執行部隊」;透過偵查和審判「歐文龍案」中的「洗錢」部份犯行,懲治和阻嚇了洗錢犯罪活動。因此可以說,澳門特區的反洗錢工作是極響應了國際社會的反恐鬥爭的,也是對「九‧一一事件」中的遇難者的最好悼念。

然而,這只是事物的一面;還有事物的另一面,就是澳門的博彩業改革,向國際博彩財團開放賭牌的時間點,恰好就是在「九‧一一事件」發生之後,美國正竭盡全力進行反恐鬥爭,並制定了《愛國者法案》之際。而《愛國者法案》的第三章《消除國際洗錢與打擊恐怖主義融資法案》,就將賭場視為國際恐怖集團進行洗錢活動的重要場所。

正因為有此「巧合」,美國政府高度關注澳門的賭牌開放工作。為此,透過其中一個投得澳門賭牌的美國博彩財團,向澳門特區施加壓力,要求澳門制定幾項法律,其中的「賭場借貸」法律,就含有防制洗黑錢的成份。另外,某些國際性防制洗錢組織在澳門舉辦其年會,也不無負有「就地提醒」澳門特區政府必須高度重視和抓緊防制洗錢工作的「任務」。

但即使如此,美國仍不「放心」。藉著配合在「朝核六方會議」中的「鬥爭」的需要,美國財政部依據其國內法《愛國者法案》的相關規定,把澳門的匯業銀行等幾家銀行列入「黑名單」,並施予「制裁」手段。此舉,不但令匯業銀行的業務經營蒙受巨大損失,而且也給澳門特區的形象造成一定程度的損害。

這個教訓告訴我們,澳門必須高度重視並正確進行防制洗黑錢工作的問題。一方面,全體澳人和所有機構尤其是金融機構,必須自覺地遵守有關規定,不但是自己不涉洗錢活動,而且也必須時刻警惕可疑資金運作,不要見錢眼開,為虎作倀,以至拖累自己。另一方面,在開展防制洗錢的鬥爭中,必須嚴格區分兩類矛盾,不要風聲鶴唳,草木皆兵,把樹木當作森林,見到風就是雨,把一些本應是正常、正當的資金調動,當作是「洗錢」來懲處。這不但是造成冤假錯案,使當事者蒙受不應有的損失,而且更重要的是,在客觀上形成「授人予柄」的負面效果,使到本已對賭場林立的澳門充滿戒心的美國,更認為其當初一手泡制的「匯業銀行事件」是正確的,而且對澳門的任何對外資金調動活動都抱懷疑以至敵視態度,嚴禁查檢,還要製造新的「匯業銀行事件」。

其實,廉政公署在偵查「歐文龍案」的最初階段,就在客觀上有「自我抹黑」、「授人予柄」之嫌。--在宣佈案情材料時,過分凸顯了案情中的「洗錢」性質內容。但後來法院的判決結果,有若干位被告的「洗錢」檢控卻不能成立。

我們並非是反對司法機關懲治洗錢犯行。相反,為了維護澳門和國際的安全環境,也是為了維護澳門特區的形象,我們擁護司法機關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根據,無枉無縱地懲處洗錢犯行。但是,更是為了維護澳門特區的形象,避免被國際反洗錢組織將澳門列入「洗錢嚴重地區黑名單」,及美國對澳門特區制造更多的冤案,不要把並不符合「洗錢」要件的金融活動,視為洗錢犯行予以懲處,以致形成澳門「洗錢犯行嚴重」的錯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