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審計署公佈政府出版物豪裝濫發說起 從審計署公佈政府出版物豪裝濫發說起

審計署最近完成了《政府出版物的管理》及《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資產及勞務之購置及管理》等多個「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從這些「報告」所披露的事實看,特區政府相關部門確是存在花錢大手大腳、盲目採購的情況。盡管這並一定是為了圖利,也不一定會有「益自己友」的情況,但也是屬於舖張浪費的行為,用屬於全民資產的公帑,來滿足自己的「藝術成就感」,即使不算是「假公濟私」,至少也是未能樹立起「以民為本」理念,珍惜屬於全民資產的公帑。難得的是,審計署不但揭露了不良現象,而且還指出了整改方向,甚至是提出了改善的具體建議。比如,作為公帑支付的政府出版物,公共部門在尋求宣傳效用的同時,亦應考慮其實際的成本效益,該用則用,該省則省。不應視其只因「微不足道」或只是大型活動場的「附屬品」,而不在意對其實行嚴謹的管理制度,因這些開支都屬公帑,其每分每毫都應用得其所並發揮最大效用,否則在“細水長流”下亦可造成極大浪費。即使近年特區政府財政收入充裕,公共部門亦應深明審慎理財的重要性,對出版物制訂妥善的整體規劃及嚴謹的監管措施,才可保障公帑得到合理運用。為此,應從整體上對政府出版物制訂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事前規劃及事後監察。部門應對出版物整個製作流程制訂明確而具規範性的成文指引;應考慮實際需要及成本效益,訂定合適的印製數量及印製規格,減少資源的浪費;部門應提倡並普及使用電子賀卡,即使有實際需要印製禮節性宣傳品,亦應以節約為先;應按有關法令的相關規定向印務局詢價;

對印製完成的出版物,部門應委派相關人員專責驗收、贈送及倉存等工作,確保出版物得到妥善監管;部門應設立一套機制,以減少倉存出版物的積存;對出版工作應作定期評估及記錄等。

實際上,近年隨著特區博彩業興起發展,政府庫房收入也較為充裕,這就給某些「公僕」運用自己手中的行政權無節制地花大錢印制超乎實際需要的精美文宣品,以滿足自己的「藝術成就感」,提供了機會。這種情況,又何止發生在「報告」所「點名」的文化局、民政總署?其他的一些政府部門也不遑多讓。甚至,連審計署自己每年編制的「年報」,也是美輪美奐,只是在「程度」上看所差別而已。

盡管如此,審計署把自己的衡工量值式審計監督的目光,從過往幾年的老是糾纏於一、兩個政府部門中跳脫出來,視野更為廣闊地關切到其他也同樣是存在「問題」的政府部門,關注各部門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諸如資產、負債、損益及其賬目,財政收支和財務收支,所有公帑是否均按照恰當權限發放及支付,作審計監督;對審計對象進行「衡工量值式」的審計監督,即對其在履行職務時所達成的節省程度、效率及效應進行審查,則更是全面、準確地履行其職責及執行其權限,可能是更具積極意義。

當然,以澳門特區政府一共有五個司及其屬下的一百來個局級部門,以及直屬於行政長官的十幾個局級部門,還有每年過半數收入來自政府的實體,如澳廣視、澳門屠宰場、澳門工業園等,以審計署的人手,是不可能每年都對它們進行一次「衡工量值式」的審計監督的。那就只能是挑選一些「問題較明顯,影響較大」的項目進行審計,以「個別」來教育、警醒「全體」,確是適當的做法。換一個角度說,這是恰當地運用了「衡工量值」的原理,以最小的人力成本,達到最大的目的。

在這方面,國家審計署的經驗,堪值得學習。這幾年來,每當國家審計署公佈其審計報告時,都在全國尤其是政府部門中,引發震撼效應,因而被形容為「審計風暴」。最值得稱道的是,國家審計署不畏權貴,對一些「當時得令」部門的審計,揭發了這些部門的種種財務上的不規則行為。國家審計署前署長李金華就曾說過,審計最大的特點就是要保持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和公正性,「審計就是國家財產的『看門狗』」,「屢犯屢審」。對所有的違法現象和不規範財政,以及各種物化污染行為,不管是誰,都要敢於大膽揭穿,哪怕是國家部委,也毫不手軟。這種大膽追擊、嚴肅打擊和大膽發言的審計風度才能保持審計工作的客觀公正。審計出了問題,審計員不能推行「啞巴審計」,看有關人士的臉色行事,審計處理「繞道走」,審計出了問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

當然,審計工作不單單是為了「揭短」,而且還要「揚長」。因此有論者指出,近年來,在審計工作取得一系列重大成就的同時,國家審計愈來愈被寄予深厚的期望,客觀上揚起了一面公平、正義與反腐的旗幟。面對褒獎與期望,一方面國家審計要認清組織的本質,不越位,不錯位;另一方面,社會公眾對國家審計的期望應具有適當性,國家審計不是萬金油,具有自己的職能目標與組織效應。績效審計是對經濟主體行為的過程與結果進行測評和建議,基本目標是促進社會資源的配置在最大限度內實現優化,實現社會的公平、公正和效率。

由於澳門實行「一國兩制」,澳門的情況與內地不同,澳門特區審計署不必照搬國家審計署的做法。但其「以點帶面,突破重點,警示全面」,及既要「揭短」,又要「揚長的做法,都是值得借鏡的。而且,國家審計署的審計對象並不限於一、兩個部門,而是國務院內各個系統都找出重點對象,這樣更符合「比例原則」,更能教育各個不同系統的政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