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杭州市為西湖申遺削矮周邊高樓說開去 由杭州市為西湖申遺削矮周邊高樓說開去

據新華社消息,「西湖申遺辦」主任王水法九日在「西湖申遺整治工程」新聞發佈會上指出,整治工程將按照世界遺產的標準和要求,減少商業設施和人工設施,降低周邊高樓大廈層高,力求還西湖一個自然與人文純粹古今的原貌。為此,對香格里拉飯店東樓、華北飯店主樓建築、北高峰電視發射塔等對西湖核心區影響較大的建築物,將採取降層等方法予以整治。王水法表示,整治工程將於二零零九年四月底前完成,希望能使杭州西湖二零一零年「申遺」一次性成功,實現浙江省世界遺產「零」的突破。

杭州市為了西湖能「申遺」成功,作出了巨大的犧牲,忍痛「削矮」對西湖周邊及環境影響較大的建築物,包括已建成營業的五星級酒店香格里拉酒店等。由此可見,杭州市政府對「申遺」的思路--尊重歷史,保持、延續遺產價值,體現遺產的真實性、完整性;尊重遺產的不可再生性、保護性,必要的修復應與環境相協調;體現最小干預,盡可能減少對遊覽、交通等影響;是抱有正確的認識和冷靜的態度的。為了「申遺」成功,而不惜把西湖周邊的高樓「削矮」。

與此對比,就更可窺見澳門在「澳門歷史城區」「申遺」過程以至「申遺」成功後,特區政府為了照顧個別地產商的商業利益,及遷就博彩業的發展,而將前澳葡政府本意不是為了「申遺」,但在客觀上卻對「申遺」起到良好幫輔作用的新口岸「限高」法規撤銷,是何等愚蠢的行為,即使不是為自己的「申遺」工作「拆台」添亂,也是對「申遺」的標準要求一無所知。

實際上,「申遺」雖然會提高澳門的知名度,也能促進澳門旅遊業的發展,但權利與義務是相輔相成的。「申遺」成功後,既然獲得了巨大的形象與榮譽利益,就應承擔保護「世遺」的義務和責任,而不能有意無意地讓「申遺」遭受破壞。在這方面,我國有著深刻的教訓。由於對「申遺」的認識有錯誤,以發展旅遊業作為「申遺」的極終目標,而致使旅遊開發成了我國的「文化遺產」、「自然遺產」的最大威脅。失控的旅遊開發,尤其是錯位的、超載的旅遊開發,己經造成了「世界遺產」最嚴重的破壞。近年來,隨著旅遊業迅速發展,不少遺產地都出現了旅遊設施建設過度、遊人數量過多的現象,以及人工化、城市化、商業化的傾向。致使不少景區內「自然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遭到破壞,及至永遠失去了它們的本來面貌。即使一些被認為是管理得較好的景區,也存在不少嚴重隱患和潛在危機。比如,過於濃厚的商業氣息正在破壞「麗江古城」的生態平衡和傳統的生活方式;又如,泰山和黃山上的非遺產商業建築遠遠超過遺產建築,登山纜車更使泰山、黃山如同帶上了沉重的鐐銬;再如,武當山建築群重要組成部分遇真宮主殿的一把大火,引發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文化專員木卡拉先生「中國應暫停申報世界遺產」的呼籲。

澳門特區則是另一類型的與「申遺」背道而馳的作為。那就是不但未能及時制訂法例保護「澳門歷史城區」,而且相反還撕毀了客觀上有利於保護「世遺」的前朝法令,讓一幢幢超高樓宇遮蔽「澳門歷史城區」的核心景點——東望洋燈塔及西望洋山主教府,而引發「護塔」人士及組織的關注,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干預。

干預的結果是,特區政府頒佈了東望洋燈塔周邊地區的「限高」批示。但這仍留下了嚴重的後遺症:一方面,在「申遺」成功前建成的幾棟超高樓宇,仍然形成「遮塔」效果,從而使東望洋燈塔喪失了其歷史意義--其燈光已難以發揮向船舶指示方位的作用。盡管當今科技發達,船舶可使用先進的雷達等儀器來指引航向,但畢竟東望洋燈塔的象徵意義--「燈塔指航路」仍然存在。其二、是政府必須向在建或正申請批則的超高樓宇的發展商,作出賠償。而有人可能會從中向天要價,以近乎「勒索」的手法,迫逼政府作出天價賠償。

不管政府最終作出甚麼價位的賠償,都是開納稅人的金錢的玩笑。--在已開展「申遺」工作之後,仍逆勢而行,批出與保護「世遺」精神背道而馳的超高樓宇,而導致要以政府庫房撥款來作賠償。這是嚴重的行政失誤,所造成的財政損失,其惡劣性並不低於歐文龍貪污巨款。這種「行政失誤」雖不是像歐文龍那樣直接貪污,因而無須象歐文龍那樣接受法律懲處,但仍應向全體納稅人道歉。

另一個與「世遺」精神背道而的事例,就是在媽閣廟前面填堤修路,使到媽祖娘娘「保護漁船平安」的傳統習俗,在此斷層。如果說,這條「西環湖景大馬路」是在「申遺」之前建成,已是將媽祖娘娘與大海切割,已是不尊重歷史民俗的話,那麼,在「申遺」成功後,竟然還要在媽閣廟對開海面填海興建葡文學校,進一步將媽閣廟與大海隔絕開來,那就更是愚不可及了。

就此,我們就更可見,杭州市政府為西湖「申遺」而決定「削矮」西湖周邊高樓的決定,是何等的正確,也是何等的有魄力,更是何等的值得澳門特區政府一眾官員們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