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父女聯手粉碎謝長廷二零一二之夢

謝長廷去年三月二十二日以在「總統」選舉中大比數狂輸後,一直並不服氣,以「選舉節餘款」來繼續保留、維持著其在台北市民生西路的「台灣維新」競選總部辦公室,還設立了「發言人」等職位,以為在二零一二年繼續與馬英九再「拗手瓜」作準備。並利用「綠色和平電台」在逢每周三下午五至六時的《長仔限時批》帶狀廣播節目擔綱作主持人,繼續發聲,以防止選民們忘記了他。尤其是以他在高雄市長的行政執行力強於馬英九在台北市長的行政執行力為由,猛烈批評馬英九就職後的政績欠佳,並宣佈在馬英九就職一周年時,發動全台「嗆馬」大遊行,及罷免馬英九。

謝長廷也真的在做著這樣的準備。但有關籌備工作正在緊鼓密鑼進行之中,卻突然遭到「狙擊」。而這股破壞力量,竟然並不是來自馬英團隊及其支持者藍軍陣營,而卻是陳水扁父女。--先是陳水扁《台灣的十字架》一書中,大爆「扁長之爭」的內幕,痛批謝長廷虛偽!陳水扁指出,謝每次爭輸,就說是他「讓」的,造成「長扁之爭」十幾年來,謝到處說是他「讓」扁的濫觴。在二零零八年「總統」選舉中,又切割「立委」選舉,切割行政團隊,切割「總統」,「否定八年,等於否定行政團隊,無異否定曾做過行政院長的自己」。後是陳幸妤以《我有話要說》為題投書《自由時報》,指稱謝長廷在「總統」選舉中,根本不是什麼腳傷,而是小中風,還說謝長廷如果不是為了一己之私,讓給蘇貞昌選,民進黨也不會輸得一敗塗地!她寫道,「二零零八年大選時,謝長廷突然打電話給我爸爸,說他小中風,但是因為怕影響選舉,而不敢就醫,之後謊稱腳傷」,還說「他總算運氣好,之後除了一腳比較無力,還算能欺騙得過去,但總是體力有限,選舉有氣無力。事實證明,謝長廷如果不是為了一己之私,讓位給蘇貞昌選,民進黨雖敗,也不至於敗得一敗塗地。」

在陳水扁父女的筆下,謝長廷是一個極無誠信的人。但偏是如此,他卻在「總統」選舉中緊抓馬英九的「綠卡」問題,並聲稱「誠信是檢驗政治人物的重要標準」。在謝長廷這份「台灣維新」網站中,即使時至今日,馬英九的「綠卡」問題也一直被置於網站的顯眼處,也就是要打馬英九的「誠信」問題。當李慶安的「雙重國籍」問題爆發後,「謝系立委」也要「乘勝追擊」,藉此大打馬英九的「綠卡」問題。由此可見,謝長廷及其子弟兵,是要透過馬英九「綠卡」所凸顯的「誠信有問題」,作為「嗆馬」的重要著力點,希望能藉此來否定馬英九,到二零一二年再把馬英九「拉下馬」,自己好「輪替上馬」。

但是,陳水扁父女的聯手攻擊謝長廷,尤其是陳幸妤直接揭發他「欺瞞」,把小中風說成「腳痛」,無疑是完全否定了他的人格。這正如台灣媒體所形容的那樣,陳幸妤的爆料不僅狠狠打了謝長廷一巴掌,更讓不斷強調「誠信是檢驗政治人物的重要標準」的謝長廷面臨尷尬局面。陳幸妤今日出手,形同已經斷了謝長廷的「總統」大夢。

其實,陳水扁早就採取行動,要斷謝長廷的「總統」大夢。實際上,陳幸妤文中所說的「不是當時一己之私讓位給蘇貞昌選」,及陳水扁書中所指游錫(方方土)「抬轎者 」要做「坐轎者」,卻未見批評蘇貞昌,就可知,其實當時陳水扁心目中的「接班人」,並不是一直與他存有「扁長情結」的謝長廷。因此,為了把謝長廷拉下馬,陳水扁搞了不少小動作。--在前年十月間,本欄就曾評析,陳水扁對謝長廷在黨內初選中勝出大感意外,但又並不滿意,因而有意在「中選會」接受「總統」參選人登記之前,由檢調部門以「十大弊案」來起訴謝長廷,使其喪失代表民進黨參選的資格,並召開臨時黨代會徵召蘇貞昌參選。現在,隨著「調查局長」葉盛茂泄露機密案的爆發,證實了這一分析。陳水扁正是從葉盛茂提供的情資中,獲得謝長廷深陷「玉皇宮案」等十大弊案的確鑿證據。為了要搶在「中選會」接受「總統」參選人提名期開始之前把謝長廷「拉下馬」,讓民進黨換上他所屬意的蘇貞昌,才設法將葉盛茂所泄露「調查局」「黑材料」,提供給《壹周刊》發表。在葉盛茂案爆發後,謝長廷證實了自己當初的猜測,因而才有後來在陳水扁被羈押後,並未參與「挺扁」活動的重要原因。

然而,也正是從陳水扁父女的「爆料」中,使人感覺到,謝長廷雖然受了陳水扁父女的「委屈」,但卻也並不是甚麼「好鳥」。他在自己已經狂敗得一敗塗地(陳幸妤文中所言),年齡比馬英九大,身體比馬英九差,人格特質又不如馬英九(陳水扁書中所言)的情況下,還要在二零一二年再與馬英九「拗」過,首先在民進黨內就過不了初選這一關。實際上,「蔬(蘇貞昌)菜(蔡英文)配」早就是民進黨內不少人認為的最佳組合,而且兩人是民進黨內唯一未在「特支費案」中被起訴者,又如何輪到他謝長廷?

何況,即使是沒有發生陳水扁父女聯手抨擊謝長廷之事,謝長廷要在今年「五二零」發動「罷免馬英九」,也只能是「螞蟻緣槐」之舉。因為「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八款規定,「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三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超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即為通過」。因此,民進黨要發動對馬英九的「罷免案」,首先就須要有二十九名黨籍「立委」提議,並在付諸表決時得到七十六名「立委」通過,才可成案,交付公民公決。而只有二十七個議席的民進黨,連「提議」的第一道「門檻」也跨不過,又如何能奢言「罷免馬英九」?

看來,謝長廷的「二零一二」之夢,也真的是「一枕黃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