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大學搬遷橫琴宜實施對內地封閉管理 澳門大學搬遷橫琴宜實施對內地封閉管理

有關澳門大學搬往橫琴的消息,已獲內地相關權責官員的證實,但澳門特區政府和澳門大學本身都一直三緘其口。而輿論反應,則從最初的一邊倒贊成,演變為贊成和反對兩種極端意見併立,且交鋒激烈。

澳門大學究竟是整體搬去橫琴,從而成為新的澳大校園,還是只是澳門大學的教學、生活設施搬往橫琴,成為「橫琴校區」,而行政、研究等設施則仍保留在現校區,這是有需要廓清的。看來,本澳地產界是主張澳門大學整體搬往橫琴,因為這樣就可騰出土地,供他們瓜分開發,又是財源(不是「裁員」)滾滾來了。但既如此,正如一些網友所質疑的那樣,這家大學就不再成為其「澳門大學」,而是「橫琴大學」了。因為橫琴並不在澳門境內,也沒有「劃撥」給澳門,而是以「粵澳橫琴合作項目」的形式,供澳門使用;其所有權和管理權,仍在珠海市政府的手中。既然如此,不是在澳門境內設立的大學,被冠以「澳門」之名,似是名不符實。

但更多的消息來源,包括內地相關權責部門首長所言,則顯示只是澳門大學的部份教學、生活設施搬遷往橫琴。倘此,這家大學因其主體設施仍在澳門,因而仍可冠以「澳門」之名;而在橫琴的教學、生活設施就可名為「澳門大學橫琴園區」,一如中山大學在珠海的園區那樣。這既可解決澳門大學發展所遇到的土地匱缺的「腸梗阻」問題,又能維護「澳門大學」的冠名正當性。

然而,無論是澳門大學整體搬遷往橫琴,還是澳門大學的教學、生活設施部份搬往橫琴,都將會遇到「一國」與「兩制」的衝突的問題。這是因為,澳門大學與工廠不同,它是屬於上層建築尤其是意識形態範疇的。在教學、研究、研討過程中,和學生的課餘政治活動中,必會有碰觸到在「兩制」條件下合法,但在「一國」條件下卻是屬於違法的內容。另外,學校圖書館的館藏,教職員工和學生的私人藏書,都有不少與在「一國」範疇下必須實施「四項堅持」有所抵觸的書刊。如果澳門大學橫琴園區是像當年梁廣大提出的「放開一線,收緊二線」構思那樣,是對內地封閉、對澳門開放,那還好辦;但倘是並非如「保稅區」那樣實施封閉管理,任由內地的居民可以自由出入,他們就可輕易接觸到這些在內地是於「禁書」的書刊,或是可隨意參與某些與「四項堅持」有抵觸的研討、論壇或學生的課餘政治活動。或是因校區與內地之間沒有海關,而致違反海關規定的書刊、物品可隨意運進內地。反過來,若是為了堵塞上述漏洞,在澳門與橫琴校區之間設置海關(即一如現時的蓮花口岸那樣),師生們教、學所需的參考書刊就帶不進橫琴園區。

實際上,我們常說的「粵港澳區域融合」,指的只是屬於經濟基礎的範疇,而並不包括上層建築尤其是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的範疇。否則,鄧小平就無須設計出「一國兩制」的方針了。在這裡,「兩制」是專指政治制度和文化制度而言。如果政治制度和文化制度也來個「融合」,那麼,要不就是港澳也實行內地的政治制度和文化制度,「一國兩制」就等於是「完成歷史任務」了;要不就是港澳的政治制度和文化制度向內地「和平演進」,這卻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因此,將屬於上層建築範疇的澳門大學置於實行另一「制」之下的橫琴,以此來實行「融合」,似是值得商榷。

本來,按照「澳門基本法」第五條「澳門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的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的規定,這裡所指的「資本主義制度」,除了政治制度、文化制度之外,當然也包括經濟制度。如此,我們所說經濟上的「粵港澳區域融合」,是否會有違反「兩制」之嫌?這又未必。按照劉少奇一九四九年的「天津講話」,人類發展史是從原始社會發展到奴隸制社會,再到封建制社會,進而資本主義社會,然後上升為社會主義社會,最後達至共產主義社會。由於中國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到社會主義社會之間,欠缺了一環資本主義社會,因而必須「補資本主義的課」。否則,則欲速不達。而改革開放前二十九年的實踐,也正就檢驗了劉少奇「天津講話」是顛僕不破的真理。因此,現在所說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也就被一些理論家解讀為「補資本主義的課」。既然如此,內地和港澳在經濟領域的融合,也就是自然而然、水乳交融的事。這與內地和港澳的政治制度和文化制度不能「融合」,是兩碼事。

也就是說,所謂「粵港澳區域融合」之說,是專指經濟範疇的,並不包括政治、文化等上層建築範疇。而澳門大學屬於上層建築的範疇的某些教學、研討、論壇和學生政治活動,以及校方和私人的一些書刊,則因與「四個堅持」有抵觸,而不能與內地「融合」。因此,無論是將澳門大學整體搬到橫琴,或是在橫琴設立其教學、生活園區,為了嚴格區隔「兩制」,就宜實行封閉式的管理,亦即不向內地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