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毅參選模式與陳水扁能趁亂獲利?

民進黨中央已決定由黨籍「立委」李俊毅參選台南縣長。其所引發的黨內矛盾暫且不提,現在紛擾著民進黨的,還有一個頗難「兩全」的問題,那就是作為「立委」的李俊毅,在參選台南縣長時,究竟是在選戰前宣佈辭職,還是帶職參選?

這確是一個不容忽略的問題。按民進黨的老傳統,除了是爭取連任現職者外,凡是已確定獲黨中央提名競選公職者,必須辭去現任公職。除了是極為特殊的情況之外,都不允許帶職參選,否則就將會被評擊為「吃碗內,望碗外」,對黨內其他公職人員頗不公平,而且也無法集中精力競選新的公職,及難以對選民負責。

李俊毅目前就遭遇到此「兩難」問題。據說,他本人是有意循「賴清德模式」帶職參選的,待拼過縣長選舉再說,以避免因萬一縣長落選而發生「兩頭落空」效應。但黨內外有志台南縣「南關線」這席「立委」的人士,卻迫不及待,強烈要求李俊毅辭職參選,以利他們可及早投入選戰。據說,民進黨內有此意願者,除了是形象清新的前縣黨部主委郭國文外,赫然亦包括現任縣長蘇煥智。

倘李俊毅在黨內外壓力下辭職參選,就將使目前只有二十七席「立委」,因而每席「立委」都顯得十分寶貴的民進黨,更少了一個議席,距離擁有提出「罷免總統案」和「修憲案」的權力,再遠了一步。如果李俊毅當選台南縣長,那還可算是「堤外損失堤內補」;但倘李俊毅萬一落選台南縣長,民進黨就是白白地損失這席「立委」,極為不值。實際上,在本屆「立委」選舉中,國民黨籍的現任台南縣議會議長吳健保,只是小輸李俊毅。而在李俊毅所在的台南縣「南關線」選區,除聲稱要參選「立委」的陳水扁外,民進黨的其他政治明星,實力都遠遜於李俊毅。因此,若果將聲稱要籌組「台灣獨立黨」的陳水扁也要參選「立委」的因素考慮在內,因李俊毅辭職轉移軌道另行參選縣長,民進黨有可能會是得不償失,甚至是縣長、「立委」兩頭落空。

倘李俊毅辭職參選,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必須在「立委」出缺日起三個月內完成補選。如果李俊毅是在正式投入台南縣長選戰時就宣佈辭去「立委」,那就是「立委」補選極有可能會與「三合一」選舉同時進行;倘若待到李俊毅報名參選台南縣長時才宣佈辭去「立委」,則「立委」補選是在「三合一」選舉過後才單獨進行。

兩者都將遇到「陳水扁因素」。不管李俊毅何時宣佈辭職參選,陳水扁都將宣佈投入「立委」補選。但兩者之間的微妙差異是,倘「立委」補選與縣市長選舉同日進行,陳水扁就可製造「扁唐攜手參選」效應,將決定脫黨自行參選台南縣長的陳唐山,與參加「立委」補選的陳水扁扭成一體,發揮「一加一大於二」的「扁陳攜手參選」效應。不但是嚴重衝擊民進黨的縣市長選舉(李俊毅)和民進黨提名的「立委」補選參選人的壓力,而且也極有可能讓陳水扁、陳唐山拿下這兩個公職。

而「立委」補選是在李俊毅帶職參選台南縣長,當選後才宣佈辭職,因而是單獨進行的話,則不但是無法使陳水扁製造「扁唐攜手參選」效應,而且在自己參選「立委」補選時,顯得較為孤單,無法催發更大規模的「陳水扁熱」。民進黨所承受的壓力,就可減弱些。因此,李俊毅是否帶職參選,或雖是辭職參選惟選擇甚麼時機宣佈辭職,都將對陳水扁、陳唐山的選情構成重要的影響。

被羈押在看守所中的陳水扁,是否有資格參加台南縣「立委」補選?首先,「選罷法」並未規定被羈押即喪失參選「立委」資格,故顏清標就是在被羈押期內宣佈參選,並由其親屬、親信代其競選拉票,而且也幸而當選的。只不過是後來法院終審宣判顏清標罪名成立,必須即時服刑,才告別「立法院」,但他的「立委」權力並未隨之喪失,還可委托同黨(無盟)的「立委」代為投票。另外,國民黨的邱毅,也是在服刑期間參選「立委」(不分區)的。這對陳水扁來說,充滿了誘惑。其次,他已經宣佈退出民進黨,可不受民進黨的黨內規章的約束,因而就不存在被羈押不能參選的問題。

那麼,陳水扁勝算的機率又若何?倘是屬於全島性的「總統」選舉,他幾乎是沒有贏的可能。但如果是屬於小選區的「立委」選舉,加上他是回故鄉參選,則不是沒有嬴的可能。當然,他更希望是所在選區包括官田鄉在內的葉宜津辭「立委」職參選台南縣長,這樣他就能嬴得更輕鬆。但這也並非「大局已定」,因為陳水扁還將受到許多因素制約。首先是因為陳水扁犯罪事實確鑿,讓挺扁的人「想挺也挺不下去」。特偵組起訴書對陳水扁夫妻的犯罪事實寫得一清二楚,叫挺扁的人無話可說。而且,「同志愛扁,但扁不愛同志」。陳水扁夫妻的自私無情引發嫡系的寒心與反彈。陳水扁能否戰勝這些障礙,還須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