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個別網民某些言行具有深層次背景 近來個別網民某些言行具有深層次背景

自第三任特首選舉進入有意參選者「領取及遞交提名表」階段後,已有五位有意參選者分別透過代理人或親自領取了《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提名表》。其中最有實力的大熱門崔世安,其競選團隊更是緊張、有序地進行向選委會委員徵集提名的工作,據說此項工作進行得十分順利,已經超過了當選特首必需的一百五十票,並向二百票以至二百五十票以上進軍。

面對這一「大勢已定」之局面,互聯網上針對特定參選人的辱罵、攻擊言論,似是心猶不甘但卻無可奈何地大為消減了,甚至還出現了一些有所反思的聲音。但「樹欲靜而風不止」,還有個別人不甘心於「大局已定」,仍要作最後掙扎,因而從單純的文字言論爭論(盡管其中某些言論已踩踏了「誹謗」、「侮辱」的底線),而升級為疑似觸犯相關法律的肢體行動。其中,冒充《亞洲周刊》記者混進崔世安發表《參選宣言》的記者會進行搗亂,是為一例;而郵寄刀片到香港《明報》,聲言要「自殺式抗議」,又是一例。這些做法,使人們警覺:台灣的劣質選舉作風,已經隱然引進了澳門。

那位自稱為《亞洲周刊》記者的網民,其實不但是自己親身混進記者會現場搗亂,而且還提前在互聯網上貼文,號召「反對派」網民們到記者會上搗亂。但是,連那些頭腦發熱的「反對派」網民也感覺到,擾亂記者會的行為,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因而沒有愚蠢到去為她陪葬。實際上,《澳門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條就是專門針對假冒身份的犯罪行為的。那位女士本身不是記者,卻冒充香港《亞洲周刊》的記者,混進專為記者而設的特定場合,從事與記者業務不符合的活動,顯然是違反了《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條的規定。

至於郵寄刀片,就不但是違反了澳門的相關法律,而且也違反了香港的有關禁止在郵品中夾寄危險品的法律規定。

由此可見,這些聲聲句句希望澳門能夠走向法治,因而反對所謂「商人治澳」的人,本身就是將法制踐踏在腳下的「和尚打傘,無法無天」者。他們說一套做一套的「雙重標準」做法,與部份網民一邊把在網上張貼不同意見的網民攻擊為「打手」,同時卻又以更為辛辣、刻薄的詞句語氣,攻擊特定對象或不同意見的網民。如果按照他們將別人打成「打手」的標準來對照他們自己,他們豈不才是真正的打手?

因此,近幾個月來互聯網上出現的一些激烈走過火位的「反崔派」言論,看來並非是單純的「言論自由」。實際上,言論自由確是一項基本人權,受到「澳門基本法」及在澳門生效的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保障。但上述的法律又規定,公民的人格尊嚴和名譽權不容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居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為此,《澳門刑法典》就專門設立了一章《侵犯名譽罪》,對「誹謗」、「侮辱」、「公開及抵毀」等罪名規定了定義及刑罰。而一些網友只是根據傳聞,未經考證,就不負責任地使用了明顯地是帶有誹謗、侮辱性質的詞句,這與他們口頭上所追求的所謂「法律人治澳」,是完全相悖的。

這種現象,不禁使人沉思:孰令致之?為何致之?目的何在?中共「十七大」報告指出,「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是黨在新形勢下治國理政面臨的重大課題」。因此,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推動民主,共建和諧,都需要一個穩定的前提條件。但有人就是看不慣澳門目前的穩定局勢,非要把台灣以至是香港的一些劣性政治手法引進澳門、從而把澳門搗亂不可,實際上,有些網友的貼文格式就干脆以「擲蕉」為固定的文腳。

在此,就可對某些網民發動「嗆崔」的真正目的了。其實,他們「嗆崔」只不過是一個掩蓋其搗亂澳門行為的幌子。而且,還要藉著將支持崔世安的網友打成「打手」,而人為地製造分裂對立,促成「兩大陣營」的既成事實,日後就可藉此發展政黨政治,製造長期混亂。實際上,近日就有網友在探討在「嗆崔派」的基礎上組黨的可行性,並建議從發動上街遊行反對崔世安參選行政長官做起。

因此,他們的所謂「反崔挺何」,只是一種藉口,只是一個工具而已。實際上,按照他們「反崔」的標準,尤其是他們在張貼「反崔」貼文中透露的不滿中共的情緒性語言,倘若率先宣佈參選的是何超明而不是崔世安,他們可能又會調轉槍頭,大揭何超明曾在內地當過廣東省高級法院庭長的「老底」,大喊「反對中共治澳」了。

其實,這些網友所使用的手法,就如魯迅先生早就揭露過的手法那樣,對崔世安是「棒殺」,對何超明則是「捧殺」。這些平時以「反對派」面目和姿態出現的網友起勁地「挺何」,在客觀上已造成何超明是「反對派精神領袖」的形象,陷何超明於不義。試想,倘若中央真的曾有意支持何超明參選特首,但一看到眾多「反對派」在熱捧他,豈不是會引發警覺,認為何超明與澳門的「反對派」同流合污,倘他當選豈非會被「反對派」挾持?由此,也不得不收回支持決定了。或許,這就是某些網友所疑惑的何超明已於上周三請辭,但為何中央仍遲遲未予批准的真正原因了?倘此分析屬實,筆者倘是何超明,就不得不嘆句「多得你們唔少」了。

因此,某些網民「嗆崔」是假,要攪亂澳門是真。同樣,某些網民「挺何」是假,也要把澳門搗亂是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