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務院批准橫琴總體發展規劃說開去 由國務院批准橫琴總體發展規劃說開去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昨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所審議並通過的其中一項議題,是《橫琴總體發展規劃》。相信,國務院的這項國務措施,與正在舉行的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所審議的《關於提請審議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實施管轄的議案》,是互相配套的有利於保持澳門特區長期繁榮穩定的重大舉措。

新華社發佈的消息稱,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橫琴總體發展規劃》。 會議指出,推進橫琴開發,有利於推動粵港澳緊密合作、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發展和維護港澳地區長期繁榮穩定。會議決定,將橫琴島納入珠海經濟特區範圍,對口岸設置和通關制度實行分線管理。要通過重點發展商務服務、休閒旅遊、科教研發和高新技術產業,加強生態環境保護,鼓勵金融創新,實行更加開放的產業和信息化政策等,逐步把橫琴建設成為「一國兩制」下探索粵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範區、深化改革開放和科技創新的先行區、促進珠江口西岸地區產業升級的新平臺。會議要求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廣東省加強指導和協調,明確分工,完善機制,落實責任,共同做好規劃組織實施工作。

新華社這則電訊內容,很可能就是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橫琴總體發展規劃》的主體內容。它與廣東省政府二零零六年通過並上報國務院審批的《橫琴島開發建設總體規劃綱要》,似是有很大程度的差異;也與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六日召開的粵澳合作聯席會議所確定的「泛珠合作,粵澳為主力」的開發橫琴島方針,南轅北轍。不過,似也並非是一些澳門人士所憧憬的「粵澳/珠澳合作開發橫琴」,甚至是將橫琴劃歸澳門,而與廣東省副省長萬慶良去年十一月所說的「橫琴開發將以堅持面向港澳、自主開發為原則,會優先考慮澳門特區政府提出的合作要求」,較為接近。倘果如此,就是對溫家寶總理及習近平副主席有關開發橫琴的系列指示,尤其是「由粵澳兩地政府共同研究開發,在開發的同時必須配合澳門的多元化發展」的指示的正面回應。

實際上,雖然我們尚未能一覷《橫琴總體發展規劃》的全部內容,但從新華社播發的重點內容看,這個「規劃」具有以下的幾個特點:

一、將橫琴島納入珠海經濟特區範圍,對口岸設置和通關制度實行專線管理。這是在一九八三年七月國務院批准珠海經濟特區的總面積由六點八一平方公里擴大到十四點一平方公里,及一九八八年四月國務院再次批准珠海經濟特區的總面積增至一百二十一平方公里後,再一次擴大珠海經濟特區的總面積,使到珠海經濟特區的總面積達到二百零七平方公里,是全國五個經濟特區中,總面積僅次於海南經濟特區的一個。

將橫琴島納入珠海經濟特區,有其地理條件上的優勢。因為珠海島是個孤島,除了有橫琴大橋和蓮花大橋溝通對外交通聯繫之外,並未與陸地相連。這就決定了橫琴較為易於管理,沒有所謂「一線」、「二線」的困擾。至於「規劃」中所提到的「對口岸設置和通關制度行分線管理」,則可能將會增設對外口岸而非對內口岸,或亦包括對澳門大學橫琴新校區的「與橫琴島其他區域實行隔離式管理」。

橫琴島相對於珠海經濟特區的現有區域,是屬於待開發「處女地」,「一張白紙, 好畫最新最美的畫圖。」在將其納入珠海經濟特區後,必將會使其結束沉睡未醒的狀態,投入到改革開放及科學發展的大潮中去。此後,橫琴也將與珠海經濟「老區域」那樣,高奏開發之曲凱歌前進。

二、《橫琴總體發展規劃》對橫琴島發展的定位,是「粵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範區」、「深化改革開放和科技計劃的先行區」、「促進珠江口西岸地區產業升級的新平台」。這比《珠三角改革發展規劃綱要》給橫琴島所賦予的「珠海橫琴新區」,具有更豐富、更充實的內涵。因此,其產業發展方向,是重點發展商務服務、休閒旅遊、科教研發和高新技術產業,鼓勵金融創新,實行更加開放的產業和信息化政策等。但須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故估計佔全島面積約三成的樹林植被將受到嚴格的保護。但當中的「商務服務」是否也包括了會展業?如果答案是否定的話,原本一些人所憧憬的將橫琴打造成會展旅遊中心,則會落空。另外,也未見提「粵澳合作項目用地」中的「物流園區」規劃。不過,其中的「休閒旅遊」項目,與《珠三角改革發展規劃綱要》給予澳門特區在區域合作中的「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定位,呈互相呼應的態勢。

三、新華社電訊稿中對推進橫琴開發的表述,為「有利於推動粵港澳緊密合作,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發展和維護港澳地區長期繁榮穩定」,明顯地是已將開發橫琴的區域合作方式,排除了「泛珠三角聯合開發」,實際上橫琴離泛珠三角其他八省區的距離太遠,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經濟要素的流動。但是,也和一些澳門人士所企盼的珠澳或粵澳合作開發,有所差異,而是「粵港澳合作開發」。不過,其「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發展」的說法,與萬慶良所指的「優先考慮澳門特區政府提出的合作要求」,高度交疊。

四、新華社電訊稿中,並未提及年初習近平訪澳後,外間所報導的將橫琴島靠近蓮花大橋的一幅呈船形約有五平方公里土地的東部商住區列為「粵澳合作項目用地」的問題,也未提到「澳門大學橫琴新校區」。或許,這則報導只是簡述,並非詳盡內容。是否如此,還要待《橫琴總體發展規劃》正式公佈後才得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