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陳水扁是否延押問題的蔡氏宗親大戰

台北地方法院昨日下午公佈合議庭裁定結果,法官認為陳水扁所涉案件屬於重罪,且有逃亡、串證、干擾審判之虞,因而裁定將陳水扁再延押兩個月,自七月二十九日算起。這就意味著卸任「總統」一年多的陳水扁,在三度延押後,須在看守所中渡過二百五十八日,亦即被關在看守所的日子佔了他卸任後時間的一大半。

本來,在陳水扁的案件一審即將審結,宣判時間很有可能是在七月底或是八月初;而陳水扁經兩度延押後,其羈押期是到七月二十五日止,詰問證人部份已大致完成,串供、毀滅證據等的妨礙司法公正行為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已經降到最低,因而在羈押期滿後,不再延押亦即獲得釋放的機會甚高,至少也有一半的機會。就是一些政治立場偏藍的法律學者,也認為從司法程序和人權的角度看,繼續羈押陳水扁的必要性已經消減。

但被關得憋瘋的陳水扁卻是「敬酒不吃吃罰酒」,不知是受其在案發初期抽到「上上簽」的誤導,還是過於迷信自己的政治影響力,竟然在看守所中遙控指揮民進黨及「挺扁」團體向法官施加壓力,搞起甚麼「連署」活動,抗議馬政府進行「司法迫害」,要維護陳水扁的「司法人權」。這卻是適得其反,引發法院的警覺和反彈。一方面,正如合議庭的「裁定書」所指,「人在羈押中己能如此,誠難想像如將之釋放在外,又不知將以何種方法戕害司法、干擾審判」,而認為在一審判決出來之前,決不能「放虎歸山」,擾亂法庭,干擾審判;另一方面,民進黨和「挺扁」團體的施壓,並批評馬政府「司法迫害」,倒是使法官擔心將會讓民眾產生民進黨的「施壓」是可能左右法官決定的錯覺,從而引帶出犯罪集團動輒向法院施加壓力的極壞效應,嚴重損害台灣地區的法治環境,因而產生「不能屈服於民進黨干預司法的壓力」的心理,反而是最後認定必須繼續羈押陳水扁了。

何況,隨著案件審理的深入,及陳水扁家人的一些小動作,陳水扁要逃亡的嫌疑越來越大。比如,前「總統府」專門委員陳心怡在法庭上證稱,去年七月曾以「最速件」幫陳水扁辦理護照。而經查,陳水扁申請護照的時間,是特偵組已對他發出境管通知之後。時間上之巧合,申請時間之緊迫,都足以證明陳水扁確有以出國、停留國外逃避刑事追訴、審判或是執行」。又如,在被檢方以偽證罪起訴陳幸妤並對其實施境管之後,陳幸妤卻以入學為由要求能解除境管,讓其赴美。這被輿論普通認為是要到美國緊急處理陳家贓款及安排陳水扁逃亡後的落腳點。

再結合到陳水扁第一次羈押期滿獲釋後,即到全島「走透透」,煽動民眾作他後盾窒;而在深入審訊後,又陸續發現陳水扁有新的犯罪事實,包括將歷次出訪未有用完的「公關費」私吞為己有等,如將其釋放必使其有機會串供。既然如此,陳水扁原來被羈押的幾個理由,如重罪、串證、滅證、逃亡等,都沒有消失。而且民進黨和「挺扁」團體搞了那麼多小動作,施加了那麼大的壓力,如果合議庭在這樣的壓力之下釋放陳水扁,司法尊嚴必嚴重受損。因此,再度延押陳水扁,已是合議庭的唯一抉擇。

這一場延押與反延押的大戲,是在一群蔡氏宗親之間進行。較量的結果,是蔡家小弟蔡守訓法官,戰勝了蔡家大哥、民進黨政客蔡同榮、蔡啟芳、蔡丁貴,及民進黨大姐大蔡英文。實際上,事有湊巧,圍繞著陳水扁是否延押問題上的爭鬥,竟然是在由幾位姓蔡的人士分別作為法院代表人和陳水扁代理人進行的。站在司法正義的一方,是台北地院合議庭長蔡守訓。而干預司法公正的一方,則分別有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及「挺扁」政客蔡啟芳、「獨派」團體台灣教授學會會長蔡丁貴、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蔡同榮等。他們雖然動作不一,但目標一致,都是為了「營救」陳水扁。因而這場較量可說是「一蔡」力抗「四蔡」之戰。

蔡英文的角色,是要運用其在野黨主席的政治權力,指示由民進黨中央政策會主導成立「救扁」專案小組,負責策畫將陳水扁的司法救援化為具體作為並密集串聯前「中央研究院長」李遠哲、「中研院」研究員蕭新煌等法界、學界、律師界人士,擴大聲援層面,透過「連署」方式聲援陳水扁的「司法人權」。另外,還向國際人權組織投書,及發動「一人一信」給馬英九,及參與民間體團體發起的黃綠帶等行動,以聲援陳水扁的「司法人權」,鬧得個不亦樂乎。而前民進黨籍「立委」蔡啟芳,曾兩次聲稱要率領民眾衝擊台北看守所,甚至還曾召開記者會,要號召十萬人衝入「巴士底獄」劫獄救扁,但後來卻因湊不足人數而未能搞成。蔡丁貴、蔡同榮則包圍法院叫審判長蔡守訓「回不了家」……。而恰恰正是他們的瘋狂行為,使陳水扁有可能獲得釋放的機會也消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