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葡文媒體報導司長全部可獲留任說開去 從葡文媒體報導司長全部可獲留任說開去

第三任行政長官選舉將在周日投票。被確定為唯一候選人的崔世安,篤定當選。問題是能否高票當選,至少也應獲得多於提名他為候選人的二百八十六張選票,才能體現選委們在瀏覽了他的參選政綱後,進一步認定他是第三任特首的最佳人選,因而更加堅定地支持他;而先前一些曾抱觀望以至是質疑態度的選委,也因認同他的參選政綱及為他在競選活動期的誠懇態度而感動,轉而支持他。因此,崔世安在未來兩天內,除了是抓緊法定競選活動期的時間,繼續以舉行公聽會及座談會等形式,徵詢對其參選政綱的意見和建議之外,似乎也不能忽略以合法手段(如電話、短訊、傳真、信函等)進行「拉票」,拜托各位選委在星期日上午十時,務必出席投票選舉會議,及向他投下神聖一票。

就在崔世安仍是特首候選人身份,亦即尚未算是「候任特首」之時,葡文媒體就已報導,崔世安已在思考新一屆特區政府的領導架構問題,謂將會增加兩個司長,而舊人則幾乎全部獲得留任,「原封不動」。這樣的「內幕消息」,是由並不熟悉華人思維定勢的葡文媒體「爆料」,使人將信將疑。實際上,一方面,崔世安雖然已被確定為唯一候選人,無人與其「爭鋒」,但由於在他宣佈辭職參選時遇到強大的反對聲音,故他現在最主要的精力,仍應是集中在以謙卑誠懇的態度,聆聽各界人士尤其是「反對派」人士的意見和建議,以「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和「精益求益」的態度,進一步完善好自己的政綱,爭取更多的人接納及認同他,包括「反對派」人士在內,從而以高票當選,做一個「全民特首」。至於「組閣」問題,應是留待當選並從溫家寶總理手中接過任命令後,才轉入此階段。因此,現時說崔世安已確定何人出任何職務,似是為時尚早。

另一方面,崔世安的參選政綱是《傳承創新,共建和諧》,「傳承」當然是傳承何厚鏵及其團隊的正確路線和優良傳統,但並不等於是連一些已被實踐證明是並不適合形勢發展的事物也都一成不變地傳承下來。因此,在「傳承」的基礎上進行「創新」,這才是崔世安在未來五年的任期以至是有可能的十年任期中,經常進行「吐故納新」,呼出二氧化碳,吸進新鮮氧氣,不斷調整和更新的應有之道。何況,相信以崔世安自己九年多來公職的切身感受,及在競選活動期間聆聽、收集到各界人士的意見和建議,相信也已深刻地意識到,澳門特區政府目前的組織架構狀況,是必須適當調整,不能「原封不動」地保留原狀的了。否則,又叫甚麼「創新」?又如何能改變目前多數市民並不大滿意的一些弊端?!

實際上,古今中外的官員任用,都有一個規律,是政務官交流輪調。官員交流輪調制度對開闊官員視野,增長官員才幹,拒腐防變,任人唯賢等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其一,實行官員交流輪調,輪換工作崗位,可以使官員開闊視野、豐富經驗、交流資訊、 學習先進的管理經驗和管理方法,避免長期在某一崗位任職而造成的目光狹窄、僵化、保守 ,及因循守舊、不思進取的狀態。其二,實行官員交流輪調,有利於衝破「關係網」。在現實生活中,如果在一個崗位上任職過久,老同事、老部下、熟人、朋友過多,會導致官員陷入不良的人際關係包圍之中,形成大大小小的「山頭」和「關係網」。實行官員交流輪調,有利於官員開展工作,擺脫人情關係的困擾,保持正常的人際關係,做到秉公辦事、正確執行國家和特區政府的政策與法律。其三,實行官員交流輪調,有利於人才的引進和促進官員素質的提高,給一部分人創造培養鍛煉的條件,有利於人事行政的科學管理,促進社會的良性運行。其四,更重要的是,實行官員交流輪調制度有利於拒腐防變。俗話說:「流水不腐,戶樞不蠹」。官員交流輪調起來以後,有利於抵禦腐敗的滋生。許多案例表明,一個官員在一個崗位待久了就有可能產生惰性,也容易造成「一手遮天」濫用權力,使監督作用失效。因此,手握「實權」的官員更應該定期交流輪調。在「歐案」發生後,坊間就有不少批評意見指出,如果何厚鏵能在出任第二任特首後,接納其在競選第二任特首時,不少選委和各界人士提出的對高中級官員進「大執位」的意見,相信歐文龍利用職權進行貪污索賄的行為,就能有效地被制止。這應是何厚鏵最大的教訓之一。

而從過去九年多的實踐看,其他的一些主要官員,盡管其本身在廉政問題上基本上能潔身自愛,但在領導能力及領導作風等問題上,已受到社會輿論的批評或不信任。因此有必要趁政府換屆的機會,對主要官員進行「大執位」。實踐證明在德、才和幹勁方面較佳的官員,當然是可以繼續留任;而不適合的官員則應調任,甚至是不再出任主要官員。這樣,就可讓品質佳、有能力、有經驗的新生官員有機會「上位」,並將其安置在最適合的位置。這正是「薪火相傳」、「後繼有人」的需要。否則,仍是十年前的那一批人佔據職位,年青人永遠沒有機會「上位」,不但是將會變成「青黃不接」,且也不利於「推陳出新」。並將會固化「有為者無位,有位者無為」的僵化態勢,更難以兌現崔世安參選政綱中「完善領導主管人員的委任制度,提升官員的專業性和公信力」的承諾。

在這裡有一點必須注意的是,既然崔世安在其參選政綱,有「我們將致力於整合相關的職能部門,合併職能相似和相近的政府部門,突出重要職能部門的位置,理順政府各部門之間的職能關係」的內容,他在正式就任特首之後,就宜思考如何撥亂反正,回歸「澳門基本法」第四章「政治體制」第五節「市政機構」中,對市政機構的「非政權性」的性質,及「受政府委托為居民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衛生等方面的服務,並就有關上述事務向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諮詢意見」的職能的規定,整併文化局、體育發展局等部門涉及上述職能的業務。這樣做,不但是「依法治澳」、「依法施政」、「依法行政」,全面準確地貫徹執行「澳門基本法」的要求,也是理順政府各部門之間職能關係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