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協商建立軍事互信機制是其事時了

今日是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八十二周年紀念。國防部昨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盛大招待會,國防部長梁光烈的祝酒詞,在談到台灣問題時,與過去那種主要是表達反「台獨」的強硬態度有所不同,而是「當前,臺海形勢發生了有利於遏制『台獨』的積極變化。兩岸經濟、文化等各領域交流合作不斷擴大和深化。我們將牢牢把握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主題,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反對『台獨』分裂活動,堅定不移地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繼續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作出應有努力。」

實際上,新華社在播發解放軍的年度經驗總結時,也一反過往年年都重點談論台灣的做法,而是大談中國軍隊和武警部隊積極參加和支持西部大開放的顯著成績。而在最近的跨戰區協同軍事演習中,刻意未安排南京軍區參加,盡量避免刺激台灣軍方。由此可見,解放軍的戰略部署根據台海局勢變化而有所微調。

其實,這種微調,在胡錦濤去年底紀念全國人大常委會《告台灣同胞書》發表三十周年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就已露出端倪。胡錦濤鄭重承諾,在不造成「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前提下,可以通過兩岸務實協商合情合理安排台灣參加國際組織活動問題,以及兩岸可以適時就軍事問題進行接觸交流,探討建立軍事安全互信機制問題等。

胡錦濤關於兩岸建立「軍事安全互信機制」的鄭重承諾,台灣「國防部」的反應頗為熱烈。「國防部」發言人池玉蘭當日就迅速回應說,兩岸能夠和平發展,建立軍事互信機制,不只是國人,同時也是亞太地區共同的意願,「國防部」樂觀其成,同時也已經完成規劃,一切配合「政府」政策推行。

其實,關於兩岸建立軍事互信機制的議題,過去多年來兩岸都有提及。在三十年前的《告台灣同胞書》中,就有「中國政府已經命令中國人民解放軍從今天起停止對金門等島嶼的炮擊。台灣海峽目前仍然存在著雙方的軍事對峙,這只能製造人為的緊張。我們認為,首先應當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台灣當局之間的商談結束這種軍事對峙狀態,以便為雙方的任何一種範圍的交往接觸創造必要的前提和安全的環境」之句。「江八條」也指出,「作為第一步,雙方可先就在一個中國原則下,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進行談判」。四年前,胡錦濤在對新形勢下發展兩岸關係提出「四點意見」時,更進一步將之上升為「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和建立軍事互信」。幾天後全國人大通過的《反分裂國家法》的第七條,也授權相關權責部門與台灣當局就「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進行協商談判。隨後,「胡連會」《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中也提出,「促進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建構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的架構,包括建立軍事互信機制,避免兩岸軍事衝突」。

台灣方面也有類似的建議。馬英九就職後,「國防部長」陳肇敏六月三日在到「立法院」答詢時就指出,「國防部」已訂出政策草案,將分近、中、遠期建立兩兩岸軍事互信機制,包括預先公告演習活動,主動公佈海峽行動準則,並藉由兩岸接觸,降低敵意,防止軍事誤判。十二月二十六日,「國防部」軍政副部長張良任在由台灣政治大學東亞研究所舉辦的第四屆「兩岸和平研究學術研討會」上致辭也指出,現在台灣民眾對大陸沿海軍事部署缺乏了解,容易造成對中國大陸的誤解。因此,兩岸應在相關軍事問題上增加透明化,建立兩岸軍事互信機制已經到了比較迫切的程度。

實際上,正如胡錦濤所言,「一九四九年以來,大陸和台灣盡管尚未統一,但不是中國領土和主權的分裂,而是上個世紀四十年代後中期中國內戰遺留並延續的政治對立,這沒有改變大陸和台灣屬一個中國的事實。」因此,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戰遺留下來的問題,至今兩岸敵對狀態並未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是兩岸關係發展的不穩定因素,是實現和平統一的嚴重障礙。早日結束兩岸敵對狀態,並建立兩岸軍事互信機制,是進一步發展兩岸關係的需要,也是兩岸同胞的共同要求,特別是有利於台灣社會安定、經濟發展。當然,結束兩岸敵對狀態前達成協議,進而建立兩岸軍事互信機制,是中國內部的事情,和主權國家之間結束戰爭狀態截然不同,因此必須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談判和解決有關問題。這一談判目的,不僅在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更需要的是兩岸雙方要共同維護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並對今後兩岸關係的發展進行規劃。

具體做法,可以在「國共平台」上建立軍事情報交流機制,定期進行兩岸軍事學術交流活動及軍事領導人互訪制度,進而互相考察對方的軍事基地尤其是沿海軍事基地,參加對方的軍事演習以至是共同進行海上救援演習和護航、護漁演習等。

為了表達誠意,雙方在進行協商談判前,就宜主動採取某些措施。比如,在大陸方面,正式宣佈逐步後撤沿海導彈或是導彈不瞄準台灣,及以「特赦」方式,宣佈釋放正在服刑的台灣軍事間諜。此一時機,最好是在今年六十周年國慶閱兵之時,因為閱兵式上必然會展示最先進的武器,包括目前正在沿海部署的短、中程導彈。

在台灣方面,也宜當即根據馬英九「軍事休兵」的構思,宣佈停止向美國等外國購買先進武器,並釋放在押及服刑的大陸「軍事間諜」,包括宣佈撤銷對林毅夫的通緝,讓其返回台灣探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