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新特首推動澳台關係發展有創新表現 期待新特首推動澳台關係發展有創新表現

崔世安高票當選為第三任澳門特首候任人後,台灣「陸委會」當即發表談話,表示祝賀。台灣「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表示,崔世安當選澳門行政長官,台灣與澳門的關係將朝向非常正面發展,台灣會持續加強與澳門的各種交流。劉德勳說,待崔世安上任之後,將視他所提施政方向與措施,推動台灣與澳門的各種經貿文化交流,台灣在澳門的相關機構也會持續推動兩地關係。台灣過去與澳門發展各種層面交流,經貿是其中一個重點。劉德勳表示,據他了解,崔世安過去沒有到過台灣,不過現在香港和澳門公務員來台層次逐漸提高,未來將持續推動香港與澳門行政長官來台交流。

「陸委會」如此快速地作出友善的反應,這是過去兩次特首選舉時所罕見的。當然,其中的一個原因,是時空背景不同。實際上,第一次特首選舉時,是在李登輝執政後期發表「兩國論」的前夕,正面對兩岸關係的迅猛勢頭實施「戒急用忍」。為此,台灣「統盟」舉辦的一個研討會,台灣當局不批准大陸的學者進島出席,因而只好被迫改在澳門舉行。第二次特首選舉時,是在陳水扁「當家」時期,陳水扁已發表了一系列「台獨」分裂的談話,而且還剛剛進行了「台獨公投」,當然也就不能期望台灣當局就對兩岸和平統一、「一國兩制」起垂範作用的澳門特首選舉有較為友善的表示。而今次澳門特首選舉是在上任剛一年多的馬英九積極履行「胡連會」「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恢復兩岸協商,簽署了一系列協議,實現兩岸「三通」,而且港台關係也取得長足進展的情況下進行的,而且就在澳門特首投票前夕,台灣方面宣佈在港澳工作滿一年的大陸勞工,可以到台灣旅遊。因此,「陸委會」的積極正面友善反應,也就是預料中事。  

然而,盡管如此,澳門特區政府對加強與台灣關係發展的態度是較為冷淡的,因而出現了香港是「處處聞啼鳥」,澳門是「春眠不覺曉」的強烈反差。不過,台灣方面似是有所理解,澳門台北經濟文化中心代主任錢釧燈就表示,因為澳門今年是雙選舉年,澳門特區政府未能把精力放在這方面,這可以理解,期待新特首就任後,會有積極的作為。

對此信息,崔世安顯然是接收到了。因此,他在競選活動過程中,對推動澳台關系發展作出積極的論述。他指出,對台問題必須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以及「錢七條」的規定。近期隨着兩岸局勢的變化,以及鄰近地區對台關係轉趨積極,本澳在各個方面可多做一些,包括鼓勵和支持澳門在對台文化、經貿等各個領域進行更多的研究與調查。本澳有不少了解兩岸關係以及澳台關係的有識之士,他們的調查研究將有助促進澳台關係的發展。本澳回歸後成功實施「一國兩制」,一直堅持的「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針,起到重要的示範作用。

崔世安對推動澳台關系發展的積極態度使人遐想,曾積極發展澳台關系的何厚鏵現在卻放慢了步伐,是否故意「留中不發」,而是將個「好波」交給崔世安,讓崔世安上任後就可在澳台關系方面交出較佳成績,從而達到扶持崔世安之目的?

其實,崔世安在過去九年多的社會文化司司長崗位上,已為支持民間社團發展澳台關係,做了大量工作,從而擁有涉台社團活動的豐富經驗,相信在就任特首後將更是駕輕就熟。不過,隨著形勢的發展,在他出任特首後,就不能再是停留在支持民間社團的層次上,而應當有所「創新」,尤其是在將推動澳台關係健康發展納入特區政府建制軌道上,有所「突破」。為此,新一屆澳門特區有必要在中央的指導之下,制定澳台關係交往的行政法規,並成立專責的涉台事務工作辦事機構,或指定一個局級部門兼管涉台事務工作,並聘請專職顧問,對涉台事務進行必要的行政管理。這不但是進一步推動澳台關係既積極而又有序地發展,並藉此促進兩岸關係發展的需要,而且也是與內地各級公權力機關都設置了對台工作機構,香港特區政府也有高級官員專人專責負責涉台事務的實際情況相對應。而且,也有利於在涉台事務發生突發狀況時,能夠及時、準確、妥適地進行應急危機處理,免致屆時慌亂無措、反應不當。否則,這不但無助事情得到妥善解決,而且也將損害澳門特區形象,削弱澳門特區向台灣地區的示範作用。有關上面所指的「專責的涉台事務機構」,可參照內地和香港的成功經驗,並結合「澳門基本法」對澳門特區政府行政機關的規定及現行架構設置,分為三個層次:一是涉台事務諮詢組織,其成員由行政長官委派有關部門官員和社會有關界別代表擔任。有關部門應包括勞工局、教育暨青年局、警察總局、旅遊局、澳門基金會、社會工作局、文化局、社工局、民航局、新聞局等;有關社會界別人士則宜包括勞工、工商、文化、新聞、青年、教育、醫護、法律、街坊等界別。二是設置直屬於特首辦的涉台管理機構,以人員精幹為主,並聘請顧問,或是參考香港特區指定政制事務局負責涉台事務的經驗,指定一位司長專責處理涉台事務。三是在中央政府指導之下,在台灣地區設立享有公權力的半官方或非官方的派駐機構。以便就近為在台工作、學習、居留、旅遊、商務的澳門居民服務,並及時協助他們解決所遇到的各種意外事故。

由於澳門特區政府在台灣地區設立享有公權力的半官方或非官方的派駐機構是涉及兩岸關系的事務,按「錢七條」的規定,必須得到中央政府批准或在中央政府指導下進行,故侯任特首崔世安及其侯任「內閣」應當及早進行調查研究,向中央政府匯報上述有關情況,反映旅台澳門居民的迫切意愿,爭取中央政府批准或具體授權、指導,作出在台灣地區設立辦事或授權機構的決策。我們相信,有「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的指引,有「澳門基本法」作保障,有胡錦濤主席「四點意見」和「錢七條」的指導,特區政府是能夠進一步做好涉台事務工作,推動澳台民間交往交流積極而又穩妥、有序地進行,從而促進兩岸關係順利發展。

(補正:昨日本欄所列回歸前第一、二屆澳門立法會的華人議員名單,遺漏了李世榮,特此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