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致中夫婦以認罪協商求金蟬脫殼計破局

陳水扁系列涉貪弊案定於九月十一日一審宣判,在此之前,台北地院合議庭於昨日針對陳致中、黃睿靚夫婦等六名案中被告的認罪協商準備程序進行審理。檢方當庭表示,由於陳致中、黃睿靚夫婦所涉洗錢犯罪重大且另有其他洗錢案在特偵組偵察中,檢方不提認罪協商,請法院依一般程序審理。陳致中夫婦「認罪協商」的破局,不但是伏兆了其所涉及案情,將是可被判處三年以上刑期的重罪,而且也宣告了其將一切犯罪責任往因身體癱瘓而可以不用付監執刑的母親身上推,自己好「金蟬脫殼」慢慢享受未被曝光的巨額贓款的如意算盤,也已破局。

認罪協商,也稱辯訴交易或訴辯交易,是指基於訴訟的經濟與效率原則,法律允許當事人就所指控的犯罪進行協商,檢察官(自訴人)根據協商結果決定起訴的罪名與罪數、刑罰的種類與期限等,法院根據協商結果對其合法性進行審查並在協商結果範圍內適用法律的一種訴訟便利制度。「認罪協商」的原理,是根據社會多元發展後,刑事案判的負擔日益沉重,為解決案件負荷的問題,各國均設計較簡單的訴訟程序或採取認罪協商機制。台灣地區的刑事訴訟制度也朝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方向修正,為建構良好的審判環境,本著「明案速判,疑案慎斷」的原則,對於已進入審判程序的被告的不爭執的非重案件,可運用協商制度,使之能快速審結,俾使法官有足夠的時間及精力致力於重大繁雜案件的審理。為使協商制度發揮更大的效用,協商制度自宜於通常訴訟程序及簡易程序均一律適用。為此,台灣《刑事訴訟法》規定,除犯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經檢方起訴後,在一審言詞辯論之前,檢察官可與被告進行審判外協商,就認罪、受刑範圍及賠償問題達成共識,法官可根據協商範圍判決緩刑。經協商確定後,除非內容違反自由意志等少數狀況,否則協商後的判決即告確定,不得上訴。

由此,認罪協商制度一方面如上所述,在「明案速判」對被告認罪的情形下減少當事人的訟累,另一方面鼓勵被告認罪懺悔,法院於被告愿受科刑範圍內為科刑判決,對此判決原則上不得上訴,可大幅減輕法院的負荷,有效運用司法資源。而為鼓勵協商,當事人及訟訴關係人在協商程序中所為的陳述,法院如未為協商判決,不得於本案或其他案件採為對被告或其他共犯不利的證據。故此,認罪協商對被告有百利而無一害,講求效率而又合乎人性,是為進步的立法。

然而,陳致中夫婦卻是利用法律的進步來達成不可告人的目的。實際上,在扁案偵辦過程中,隨著檢方「抖」出越來越多的陳家犯罪事實,原先還企圖以「太超過」來掩飾自己海外洗錢犯行的陳致中夫婦,深知自己已無法躲避,於是就利用《刑事訴訟法》中的「認罪協商」條文,圖祭出「金蟬脫殼」之計。一方面,利用吳淑珍是癱瘓病人,即使是被判重刑也可無須入監執行,把自己所有犯行的責任都往吳淑珍的身上推(吳淑珍也很有默契地將所有犯行都包攬在自己身上),來使自己可減輕甚至是免除刑責;另一方面,針對已經曝光的已匯往海外的珠寶和現金數額,採用「認罪協商」機制,並承諾將之匯回台灣,以換取檢方的不起訴。於是,陳致中夫婦在台北地院合議庭準備庭中認罪,並向偵辦此案的特偵組請求認罪協議,承諾會把扁家洗到海外的資金匯回,同時供出吳淑珍所藏價值新台幣六億元的珠寶和現金,還簽署授權書指示瑞士美林等四家銀行,將總計十二點八億元存款匯回台灣。

陳致中夫婦的策略很明顯,最上策是既保住錢,也保住人。陳致中被起訴洗錢罪時,虛以委蛇地只是承諾針對已經曝光的海外贓款採取「認罪協商」程序 ,要把錢匯回來。至於尚未曝光的部分,既不作交代,也不準備認罪,這是明顯的「選擇性認罪」。其如意算盤是,對已曝光的贓款作為認罪協商,以換取法院的輕刑或免刑;走完審判程序後,夫婦倆就可慢慢享受尚未曝光的那部分巨額贓款。但是,認罪協商的先天條件,是由涉案嫌犯主動交代犯罪事實,免除檢察官蒐證或舉證不足以致定罪不易的風險,以提高刑事案起訴的成功率。但請求認罪協商者避重就輕,只提供有利自己的片面資訊,甚至是隱瞞檢方尚未知的犯罪事實,就無法構成認罪協商的前提條件。最近檢方追加起訴陳致中及陳幸妤、趙建銘夫婦偽證罪後,扁家可能是發現即使把十二億元贓款都匯回來,也不見得能保住陳致中免於坐牢,也就似乎就轉變了態度。

因此,在時隔半年之後,陳致中夫婦不但是堅拒交代尚未曝光的犯行,而且即使是認罪協商的已經曝光的贓物,雖然曾兩度簽署授權書,但始終都沒有將十二點八億元贓款匯回台灣。為此,檢方昨日當庭表示,由於陳致中夫婦所涉洗錢重大,且尚有其他洗錢案在特偵組偵辦中,檢方不提認罪協商,請法院依一般程序處理。

既此,這就伏兆了陳致中夫婦所涉犯罪,並非輕罪,有可能會被法院判處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何況,特偵組當初就認為兩人未全面交代涉案海外資產,「難認有悔意」,且兩人是資產主要受益人,海外款項至今未匯回台,因此起訴時就必建請法官從重量刑,這對陳致中夫婦的一審宣判極為不利。倘此,即使法院無法追回尚未曝光部份贓款,陳致中夫婦也一時難以享受得到。至此,其以認罪協商共識換取免刑、減刑的圖謀,已宣佈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