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錦濤王毅親自為台灣高山族正名

中共總書記胡錦濤昨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會見了由高金素梅率領的台灣少數民族代表團全體成員。胡錦濤在講話中,給予了台灣少數民族同胞極高的評價,指出台灣少數民族同胞是中華民族大家庭的重要成員。長期以來,台灣少數民族同胞為抵禦外來侵略、捍衛民族尊嚴進行了不屈不撓的鬥爭,為中華民族的發展和台灣的開發建設作出了不懈努力,為推動兩岸關係的改善和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台灣少數民族同胞以自己的行動證明,兩岸同胞和衷共濟、齊心協力,就一定能夠保護好、建設好我們的共同家園,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新局面。代表團一行對胡錦濤的高規格會見和高度贊譽的講話,感到十分溫暖。高金素梅事後就對記者表示,「很溫暖,一下飛機,總書記就給我們這麼大的溫暖的擁抱,王毅主任宣佈將二千萬人民幣直接捐助給我們的族人,在第一時間給了我們這麼大的關懷,真的很溫暖。我們要把這溫暖帶回去給我們的族人。」

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邀請台灣少數民族代表團訪問大陸,胡錦濤高規格會見台灣少數民族代表團,可說是北京對台工作的又一「大手筆」。此顯示,自二零零五年四月的「胡連會」搭建起「國共平台」後,在「國共平台」基礎上延伸開來的兩岸和平發展的方式,更為深入,更為廣泛,更為多姿多采,其中一個分支就是兩岸少數民族合作與交流。如果在此基礎上,由「國共論壇」延伸出一個「兩岸少數民族論壇」,探討兩岸少數民族在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中如何充分發揮民族領域的特殊作用,探討台灣少數民族同胞與中華民族密不可分的淵源和關係,探討如何進一步提高台灣少數民族同胞的社會地位及改善其生活品質,相信就能如胡錦濤所說的那樣,使中華文化薪火相傳、發揚光大,從而增強民族意識,凝聚共同意志,形成共謀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精神力量。

實際上,正如中台辦主任王毅昨日所言,台灣少數民族是島內具有代表性的基層群體之一,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台灣地區的少數民族同胞,既包括世居台灣本島及周邊小島的十幾個少數民族族群,也包括在近代以來從大陸陸續遷居台灣的壯族、滿族、蒙古族等其他少數民族。其中世居台灣的少數民族在台灣地區被稱為「原住民」,但大陸方面則仍按過往習慣稱之為「高山族」。不過,今次台灣少數民族代表團訪問大陸,無論是代表團的稱謂,還是胡錦濤、王毅在會見代表團成員時的講話,所使用的都是「台灣少數民族」一詞。這顯示,祖國大陸的有關部門,正在思考對「高山族」稱謂予以「正名」的問題。

實際上,祖國大陸長期以來的習慣說法,是中華民族包含了五十六個民族,其中包括在台灣地區的「高山族」。對此,筆者早在一九九七年一月,就提出了不同看法,並指出:一、說台灣少數民族只有一個「高山族」,並不符合台灣地區的現有少數民族現狀。因為按台灣地區的說法,「原住民」有泰雅、布農、阿美、卑南、排灣等九個族群,每一個民族的文化、習俗、語言、神祉都不一樣。因此,在日月潭附近的南投縣魚池鄉,就有人投資興建了一個名為「九族文化村」的主題旅遊園景(按:到如今,「原住民委員會」已認定了十四個族群)。

二、「高山族」的稱謂,帶有侮辱和歧視性質,是日本侵略者強加於台灣少數民族同胞頭上的,就如當年日本侵略者將中國人稱為「支那人」一樣。實際上,原住民族在歷史上曾是台灣島的主人,但在三、四百年前閩南及粵東漢族民眾大批東渡台灣之後,原在平地生活的各族群原住民族被漢族迫趕上山,並被漢族籠統地稱之為「生番」。俟後,據台的日本人更將之貶稱為「高山番」或「高砂族」,深受歧視和排擠。台灣光復後,一度改以「山地同胞」亦即「山胞」稱之,但仍帶有歧視色彩。故此,少數民族一直為自己的尊嚴和利益進行著不懈的鬥爭。一九八四年末,他們組成了「台灣原住民權利促進會」。李登輝掌政之後,除了在政治上開放黨禁及進行公職民選之外,還在民族政策上,實行優撫少數民族的政策,並將少數民統稱為「原住民」,棄用「高山族」、「山胞」稱謂。在「國代」、「立委」選舉中,都特別設置了「原住民的界別名額。與此同時,又提出了「四大種群融和」的口號,這「四大種群」就是本省籍人中的閩南人、客家人,外省籍人及原住民。在此基礎上,在「立法院」通過有關法律之後,一個相當於祖國大陸的國務院民族事務委員會的「行政院原住民事務委員會」,也於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中旬正式掛牌。

但當時內地的一些台灣問題專家對筆者表示,「中華民族由五十六個民族組成」及「高山族」的概念,是國家憲法規定了的,如要改變,並不容易。不過,後來逐漸發生了一些變化,新華社、中新社的一些報導,逐漸棄用了「高山族」的稱謂,而改以所報導的具體族群,如阿美族等,或是以「原住民」來概括之。

今次國台辦以「台灣少數民族代表團」的稱謂來邀請台灣原住民族組團訪問,胡錦濤、王毅在講話中也稱他們為「台灣少數民族同胞」,這證明,北京已經正式棄用了「高山族」的概念,甚至是已經體認到,台灣地區的十四個少數民族族群各有不同形態,不能以一個「高山族」來統稱之。由此,「中華民族由五十六個民族組成」的提法,可能要作出修訂。

其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並無「五十六個民族」的具體數字,而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全國各族人民共同締造的統一的多民族國家」作表述。因此,棄用「高山族」的概念,並不觸及到「修憲」的問題。當然,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有必要就此作出指引,而有關的國情資料及中小學的教科書也須對「高山族」一詞予以「正名」。這是涉及到尊重台灣少數民族同胞的尊嚴的大問題,不可輕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