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辯證方法處理紗紙契問題 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辯證方法處理紗紙契問題

自崔世安在溫家寶總理手中接過國務院第五五八號令後,他就已是澳門第三任行政長官,不過其任期自十二月二十日始。而為了避免對下一任特首的工作造成某些影響,現任特首何厚鏵已按照慣例,決定不再向立法會提出新法案,特區政府也不作出重大決策。不過,這並不等於各施政領域的施政運作,就此停頓下來。

實際上,特區政府各個政務領域仍堅守崗位,繼續正常運作,而且有些政務領域還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努力解決了一些老大難問題。比如,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前日發出「新聞稿」報導,劉仕堯司長在與立法議員、街坊會聯合總會會長梁慶庭,以及路(乙水)房屋關注小組多位代表會晤,就路環舊城區規劃事宜交流意見及溝通時表示,在廣泛徵詢各方經分析研究及法律諮詢後,初步考慮以租地形式處理居民原址居住的問題,將參考一般土地批給不多於廿五年或更短的年期。處理範圍是已納入路環城區規劃方案內的地段,對像為回歸前已在該區內居住的原居民,但不包括公司或社團。--就是一例。這確是盡職盡責的作為,也符合《傳承創新,共建和諧》參選政綱中的「提升居民素質」的要求。

自崔世安當選後,社會上流傳著崔世安「組閣」的許多傳聞和議論。其中主流意見是,既不能「一風吹」地全部撤換,展示肯定特區成立十年來首位特首何厚鏵的主要功績,及強調崔世安參選政綱中的「傳承」精神;但也不能全部原封不動地乘坐「直通車」,否則就不但是將會激起民眾的反感、不滿,而且也不符合崔世安參選政綱中的「創新」主軸。既然如此,現任司長中,就必會有人留任,而譚伯源和劉仕堯,就是被較多猜測和議論中的兩位。從劉仕堯的上述做法看,確實是負責任的一位。就以他對「紗紙契」的問題來說,不但是作風雷厲風行,而且把握政策也較有分寸。一方面,對於涉嫌以冒偽的「紗紙契」來霸佔公地的行為堅決予以抵制,強行拆遷,維護了法律和政府管治權威的尊嚴;另一方面,對於按居住情況有可能是真實的,但又未經正式認定的「紗紙契」,卻又發揮「以民為本」的精神,配合路環城規方案,予以適當的安置。這種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辯證工作方法,及勇於任事的精神,值得他的同僚所學習。

實際上,解決「紗紙契」問題應該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在(乙水)仔大、小潭山之間的土地,原來是一片海灘,是在清朝滅亡之後由前澳葡政府填海形成的,因而是明擺著的官地,該地段上的「紗紙契」,只不過是一張不具法律效力的「廢紙」而已,甚至可以說是偽冒的。因此,特區政府在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的統籌下,協調指揮九個相關部門,聯同TN二七經濟房屋項目的承建商在內,共出動了一百五十名人員,強行搬遷非法佔用該地段的建築物料和設備,同時清折工地上的建築物,以便TN二七經濟房屋項的基建工程得以繼續展開。這是澳門回歸後特區政府最大型清遷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的行動,而且也進行得十分成功,展現了特區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心,為今後政府在處理同類事件創下了良好範例。

而路環島上的「紗紙契」問題,則完全不同於(乙水)仔島的「紗紙契」問題。路環島上「紗紙契」所處的地段,都是有數萬年地質歷史的山地,並非由前澳政府填海而來。而且,當葡人佔據路環島之前,大清地方政府的管治權是及於路環島的,而島上的「紗紙契」也大多是在此時形成。應當說,路環島上的「紗紙契」有相當一部份是真的,但也不排除有一部份是後來的人運用仿古技術偽造的。正是有真有偽、真偽難辨。

早在葡治時代,路環島上一些「紗紙契」的持有人,也深知「紗紙契」不具法律效力,便設法將之「漂白化」。但更多的「紗紙契」持有人卻因種種原因,未能在澳門回歸前辦妥「確認私有土地」手續。因此,對路環「紗紙契」,就必須既要執行法律,又要尊重歷史、實事求是,更要照顧居民的合理權益。對於特區政府成立之前已經居住於該等地段的居民,政府可以在不影響公共設施的建設、城市規劃下讓其繼續在原來地方居住。在該等地段上的房屋因日久失修或天災等原因造成倒塌或損毀,需要修葺或重整,居民可以循合法的徑途向政府提出修葺或重整工程的申請,在保證居民的生活質素及符合整體城市規劃的前提下,政府將依法及按既有程序進行審批。而對未經政府合法批給、非法霸地佔土,破壞山體、阻礙政府護林工作,以及嚴重影響公眾利益等違法違規行為,不但會作出嚴厲的打擊,還會以強硬手段阻遏此類違規違法行為。而凡未取得政府許可的樓宇修葺或重整,均被視為非法工程,政府將作出嚴肅處理。

其實,以租地方式處理一些回歸前已經居住於舊城區內路環居民的住房問題,已經超出了「紗紙契」的範圍。因為這些舊屋未必全部都有「紗紙契」。但既然已是事實,更既然要對舊城區進行改造,那就干脆予以「一攬子」解決。這也可算是解決一個大問題。

政府要推動路環城區規劃,還將觸及到另一個問題,就是不能片面追求新城區,而必須保持路環的舊風格。實際上,在許多地方的舊城改造,一味貪大求洋,把歷史名城的傳統風格都給抹除以至是消滅掉了,變成了另一個新城市,都是大玻璃的高樓大廈,千篇一律,千城一貌,毫無個性,毫無特色。如果路環城區也是走這條路線,那就干脆連路環的海灘綠化都給「抹」掉了。幸好,新城區規劃仍是不超過三層的樓房,最高不超過十一點六米,這應是可以消除人們的部份疑慮的。但是有一些疑慮仍未能完全消除,那就是這些新建樓房的風格,千萬不要「現代化」,否則仍難維持路環特色,最好是仍能保留傳統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