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更緊密合作決定源自規劃高於規劃 粵港澳更緊密合作決定源自規劃高於規劃

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於前日發佈的《關於推進與港澳更緊密合作的決定》,是廣東省黨政當局為全面貫徹落實《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二零零八--二零二零年)》的綱領性文件。據廣東省長黃華華前日在粵港合作聯席會議第十二次會議上向港方通報該「決定」時指出,《決定》作為指導廣東省深化粵港澳緊密合作的原則性、指導性、綜合性文件,將更有力地指導和推動粵港澳更緊密合作邁上新的臺階。《決定》既立足當前合作實際、又著眼長遠發展需要,是貫徹落實《規劃綱要》的重要舉措。為了更好地推進粵港澳緊密合作,去年以來汪洋書記和黃華華省長親自牽頭開展了深化粵港澳緊密合作專題調研,廣東省有三十多個部門參與,同時委託中央有關部門開展深入研究,並專門徵求了港澳特區政府的意見。黃華華指出,《決定》從八個方面提出了深化合作的具體舉措:一是推進與港澳服務業的緊密合作;二是推進在粵的港澳資企業轉型升級;三是加強與港澳自主創新合作;四是推動與港澳重大基礎設施對接;五是建設大珠三角優質生活圈;六是加強與港澳社會管理合作;七是建設亞太地區最具活力和國際競爭力的城市群;八是推進與港澳更緊密合作的保障措施。黃華華表示,隨著《規劃綱要》和《決定》的深入落實,粵港兩地合作發展的前景必定更加美好。

《決定》的指導思想是:堅持「一國兩制」方針,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解放思想和改革開放為動力,以深入實施「CEPA﹁為基礎,推進與港澳更緊密合作,聯手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與港澳基礎設施對接,推進建設大珠三角優質生活圈,推進與港澳社會管理交流合作,率先建立更加開放的經濟體系,努力使粵港澳區域成為亞太地區最具活力和國際競爭力的城市群,為全國進一步改革開放創造新經驗,為保持港澳地區長期繁榮穩定提供有力支撐,為成功實踐「一國兩制」作出新貢獻。

《決定》的基本原則是:堅持互利共贏,平等協商;堅持政府推動,市場主導;堅持先易後難,重點突破;堅持先行先試,創新發展。

《決定》的戰略目標是:到二零一二年,廣東省產業結構進一步優化提升,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相配套的現代服務業體系更加完善,重大基礎設施實現對接,綠色大珠三角優質生活圈穩步建立,人員、貨物等要素流動更加便捷,借鑒港澳先進經驗改革我省社會管理體制機制取得突破,政府、民間等多層次的合作模式和機制逐步建立健全,與港澳經濟逐步融合發展,形成分工合作、優勢互補、錯位發展的國際航運、金融、物流、貿易、會展、旅遊和創新中心,成為全球最具核心競爭力的大都市圈之一。

到二零二零年,推動廣東省與港澳進一步融合發展,實現區域內要素流動快速化、產業結構高級化、運行機制市場化、區域經濟國際化,形成最具活力和競爭力的世界級城市群,成為輻射帶動能力強的經濟增長極。

可以說,《決定》是「源自《綱要》,高於《綱要》」。故此,《決定》將《綱要》原定在二零二零年實現的「將粵港澳建成全球最具競爭力的大都市圈之一」的戰略目標,提前到二零一二年實現,以四年的的時間走完十二年的路。這就是「源自《綱要》,高於《綱要》」的最具體體現。

《決定》的內容,雖然在「共通性」上,是加強與港澳的更緊密合作,因而都提了很多推進與港澳更緊密合作的大原則問題,但也有不少直接與澳門相關的具體項目。除了「加快推進港珠澳大橋」、「京港澳國家高速公路廣珠段」、「廣珠城際快速軌道及延伸至澳門段等跨界交通項目建設」,及「加快珠海竹銀水源調蓄工程建設」,「加強珠海橫琴新區、珠澳跨境合作區等規劃建設的合作」等老項目之外,有關「在橫琴島創辦粵港澳合作中醫養生保健園區」、建設「珠澳核心都市區」等,是新提法、新項目,值得關注。前者,關係到橫琴開發的定位和布局,盡管是歸於「建設大珠三角優質生活圈」項目內,但其對經濟領域也有一定的影響。至於「珠澳核心都市區」,是與「深港核心都市區」、「廣佛核心都市區」相提併列的。目前,廣州已與佛山簽署了「同城一體化」的協議,珠海也與中山、江門簽署「一體化」的協議,深圳與香港也正在醞釀「同城化」的問題。因此,這個「珠澳核心都市區」的提法,應是推動「珠澳同城化」的最終目的,有利於加速「珠澳同城化」的成形。

另外,《決定》還有一個新提法,就是「以建設粵港澳科技產業園、深港創新圈和穗港、珠澳、莞港創新合作基地為重點,推動建立粵港澳聯合創新區。」這裡有兩個概念,一個是「珠澳創新合作基地」,另一個是「粵港澳聯合創新區」。雖然在「規格上」,「珠澳創新合作基地」比「深港創新圈」要小一些,似是考慮到珠海和澳門的經濟規模及創新能力、資源基礎都比深圳、香港遜色,但這個「創新合作」,仍是具有巨大的前景,這不但要求珠海與澳門必須更緊密地合作,而且還須在改革開放三十一年來的合作基礎上,有進一步的創新。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澳門特區對澳大橫琴校區實施管轄,及日來外傳的橫琴海關實施放開一線、收緊二線管理,就是具體的例子。因此,這個「珠澳創新合作區」的合作方向,還將創新到甚麼程度,相信就不應再是改革開放期的「摸著石頭過河」,而是思想要再解放一些,膽子要再大一些,步子要再大一些了。在此情況下,珠海市和澳門特區的「當家人」和有關部門,都必須有所作為,不辜負時代賦予的光榮責任和任務。

《決定》不但提出要在二零一二年將粵港澳建設成為全球最具核心競爭力的大都市圈之一的振奮人心口號,也提出了「實施環珠江口地區的『灣區』重點行動計劃」的美麗前景。這個「灣區」必與舊金山「灣區」相媲美,更與長三角、勃海灣等中國「灣區」比翼齊飛。

不過,似是仍有疑慮,以四年時間實現十二年的目標,是否快了一點,是否會重犯「人有多大膽,地有多大產」的「大躍進」和「三年基本實現全國農業機械化」的「洋躍進」錯誤?還得冷靜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