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的就是假的區錦新「反貪腐」偽裝應當剝去 假的就是假的區錦新「反貪腐」偽裝應當剝去

《「民主新澳門」最新競選綱領──愛騙才會贏》,這是互聯網澳門時事討論區上一則貼文的題目。這句「愛騙才會贏」,生動地形容「民主新澳門」尤其是其第一候選人區錦新的政治道德特質。區錦新「愛騙」,不單單止是反映在連日來,包括互聯網和平面媒體在內的社會輿論揭發、批評他缺乏政治誠信,說一套做一套,只要造謠作假的「法輪功」的「人權」而蔑視十三億海內外中華兒女熱愛支持北京奧運這一基本人權,及將堅決維護國家領土完整主權統一,維護勞動者應有權益,維護北京奧運順利舉辦的正義之士誣蔑為「顯現文革訓練之功」……等問題上,而且還顯現在他居然不顧社會觀感和政治道德標準,將已被澳門特區初級法院合議庭一審判決詐騙罪和偽造文書罪罪名成立,並已判處三年三個月徒刑的吳成芳,拉進其「民主新澳門」參選團隊,作為第四候選人參加神聖的立法會選舉這一令人目瞪口呆的舉措之上。這是典型的「政商勾結」──政客與奸商勾結。這對整日價批判「官商勾結」的區錦新來說,不啻是一個絕大的諷刺,而且也恰如其份地揭穿了其「愛騙」的醜陋真面目。

一位歷史名人曾經說過這樣的名言:那些在市場上吆喝得最大聲的人,就是要把自己手中的爛貨假貨推銷出去的人。把這句話套在區錦新的身上,真是有如度身定做。實際上,區錦新及其代表的「民主新澳門」的競選口號,是「反貪腐,爭民主,保民生」。然而,不對了,他所擺在「推銷貨單」上之首、吆喝得最凶的「反貪腐」,竟然是與詐騙及偽造文書嫌犯沆瀣一氣、「同撈同煲」!而在澳門特區的刑事政策中,詐騙和偽造文書對經濟建設的危害性及對社會正義的侵蝕性,絕對不會低於貪污受賄,同是嚴重的刑事犯罪行為。而且,在犯罪手段上,詐騙比貪污來得更卑劣,以騙取他人信任來獲得不義之財,其中偽造文書還有欺騙公權力之虞。既然區錦新能把有此劣績並已被法院判刑的人,也拉進其參選團隊,那麼,他的政治道德標準,又比他震天價響地高呼要反的貪腐,能「高尚」得幾多?!只不過是一百步笑五十步而已!區錦新把本質是「踐踏誠信」的詐騙嫌犯和偽造文書嫌犯拉進其競選團隊,這不是「愛騙才會贏」,又是甚麼?!

實際上,由於澳門特區立法會選舉直選部分的選制,是採用「改良漢狄比例法」,故每一個參選團隊的排在第三名及以後的侯選人,都是當選機會甚為渺茫,否則就不會有上屆的「票王」──「民主新澳門」,痛感其第三候選人「高票落選」,因而今屆要分拆為二,爭取「一加一等於四」之舉。但是,各參選團體仍要安排第三名及以後的後選人,一方面是受制於《立法會選舉法》關於每一參選團隊最少應有四名候選人的規定,另一方面亦即更重要的是,排在第三名及以後的候選人,並非是「陪太子讀書」那麼簡單,而是都要發揮其本身個人特質及形象,吸引與其同質性較高的選民,將選票投給自己的參選團體,為第一、二候選人服務。因此,各參選團體推出的候選人,即使是排名最末的,都是具有各方面的個人特質,都負有吸引與其同質性較高的選民的任務,以求與本團體第一、二侯選人作互補。那麼,區錦新將詐騙嫌犯和偽造文書嫌犯吳成芳招降納判、藏污納垢式地拉進其參選團體,並排在第四名的較前位置,甚至比形象較為積極正面的詩人、學生等還要靠前,其要吸引的選民是甚麼?當然是「物以類聚,人與群分」的奸商、騙子、盜賊。如此,區錦新平日那張道貌昂然的面孔、那些義正嚴辭的口號,就完全破產,一文不值了。

最令人詬病的是,吳成芳的案件是於二零零五年發生的,初級法院也已於今年七月七日開庭審理該案,並於七月十五日作出了一審判決。而此時正是各參選團體「組班」之時,七月十五日更是行政暨公職局「張貼候選名單總表」之日,是行政暨公職局並於八月五日/十一日公佈被確定接納的侯選人名單,還允許在九月十七日之前退選。在此期間,吳成芳必須到庭受審,及判決書寄給吳成芳,這是人生一件「大事」,絕不會無聲無息悄悄地溜過。因此,區錦新也決不會「被蒙在鼓中」。但區錦新明知如此,還要把吳成芳收納進自己的參選團隊,擺明就是要借助詐騙嫌犯和偽造文書嫌犯吳成芳的「美色魅力」,去吸引連那些激進工運人士也爭取不到的奸商、騙子、盜賊的選票。從選舉策略技術來說,這當然是一道絕招,也是抓盡牛鬼蛇神選票的需要。因此可以說,區錦新之所以要和吳國昌分拆兩張名單參選,恐怕其中一個考量,就是要在代表那些騙子、奸商、盜賊的利益方面,避免與吳國昌的票源重疊。

盡管按「澳門基本法」和澳門刑事訴訟法律規定,吳成芳還須經過終審程序,才能確定是否有罪。但作為她志在參選的立法會議員的道德標準要求,就不能與普通公民相比擬,必須有比平民高得多的要求。實際上,立法會是澳門特區的立法機關,立法會議員應當是澳門市民守法的楷模。但是,區錦新卻把一個已被法院一審判決有罪的嫌犯拉進自己的參選團隊,嚴重玷污庄嚴神聖的澳門特區立法會,成為國際大笑話,也是對這次立法會選舉最大的抹黑,其影響非常之惡劣,恐怕只有歐文龍案差可比擬。區錦新口口聲聲講「依法治澳」、「強化立法會監督權」,請首先監督好自己吧,己不正又焉能正人?!

假的就是假的,偽裝應當剝去。廣大選民要擦亮眼睛,不要被區錦新所謂的「反貪腐」旗號所迷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