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並不存在一個叫「高山族」的少數民族

正在澳門出席一項活動的中央民族大學民族博物館館長宋才發在接受澳門一家媒體專訪時強調,台灣有十四個少數民族,「高山族」只屬其中一族,這個已是內地人民客觀承認的事實。筆者不知道這句話究竟是宋才發的確切原話,抑或是專訪記者誤記?倘確屬原話,筆者建議這位被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評定為首屆「有突出貢獻專家」的民族學專家,就近拜訪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或中央的各涉台研究機構,以至是同一間中央民族大學的民族學教授;倘有機會的話,最好就是前往台灣拜訪「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惡補台灣少數民族這門課程:已獲台灣當局確定的十四個少數民族中,是否有一個叫做「高山族」?不然,在返回北京後,認真仔細辨賞自己任職的中央民族大學民族博物館的台灣展廳內,所懸掛的由「台灣行政委員」送來的十四幅繪有當地原住民形象的圖畫中,是否有一幅的民族稱謂叫「高山族」?

實際上,經台灣當局確認為「原住民」亦即少數民族的十四個民族,分別是阿美族、泰雅族、排灣族、布農族、卑南族、魯凱族、鄒族、賽夏族、雅美族、邵族、嘎瑪蘭族、太魯閣族、撒奇萊雅族、賽德克族。當中並沒有一個叫做「高山族」。月前率領台灣「少數民族代表團」訪問大陸,受到國家主席胡錦濤接見的「原住民立委」高金素梅,是屬於泰雅族,她的族名為「吉娃斯阿麗」。其實,她的父親金德培是籍貫安徽省的漢族大陸老兵,母親高香妹才是泰雅族,金素梅是她的漢名,並長期以來以「金素梅」的本名從事演藝事業。但為了參選「立委」,「趨易避難」,辦理了原住民身分確認手續並在其金姓本姓前加了個母姓「高」後,在較為容易當選的「山地原住民」界別參選。說起來,她還是大陸中央民族大學的本科學生。

在大陸方面,由全國台聯策劃、陳杰主編,台海出版社最近出版的《台灣原住民概論》一書,專門介紹了台灣地區的泰雅、賽夏、布農、鄒、魯凱、排灣、卑南、阿美、達悟、太魯閣、嘎瑪蘭、邵、撒奇萊雅、賽德克等十四個少數民族,也沒有一個叫做「高山族」。主編陳杰在該書的「跋」中說,二十年前,在一個偶然的場合,我們見到從台灣到日本講學順訪北京的阿美教授鴻義章先生,才開始意識到自己對台灣的原住民有著太多的不了解,開始認識到「高山族」這個我們耳熟能詳的民族稱謂,實際上並未被居住在台灣土生土長的少數民族所認同。對他們而言,這個族稱,是一段鮮為人知卻又難以啟齒的歷史。陳杰又指出,正是由於兩岸長期的人為分隔,一直以來,我們對台灣少數民族缺乏研究和宣傳普及,甚至有相當多的人以為在台灣的都是「高山族」。這絕非訛傳,我們一些邊遠省份的戶口登記機構,到今天還出現過這種情況,某個台灣省籍家庭剛出生的孩子登記戶口時,負責登記的人員聽到孩子父親或母親是台灣省籍時,就想當然地在民族一欄上填上「高山族」。這不是一個笑話,在現實中,恐怕仍有許多人說不清台灣省籍與「高山族」的關係。

把不管是漢族還是少數民族的台灣省籍人都當作是「高山族」,固然是「想當然」的笑話;就是把台灣各個少數民族都當作是「高山族」,或是像宋才發那樣認為在台灣的十四個少數民族中,有一個叫做「高山族」,恐怕都是由於兩岸隔絕所引起的。實際上,一九四九年九月下旬作為「台盟」代表參第一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並在「開國大典」登上天安門城樓的田富達,當時的官方文件就指稱他是「高山族」人。但他與高金素梅一樣,卻是泰雅族人,其族名為「尤明·巴都(Yumi-Badu)」。最近內地一篇介紹他的文章就指出,他在一九四六年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及一九四九年出席第一屆全國政協時填寫履歷表格,在「民族」一欄按照當時的習慣填寫了「高山族」,此後就一直積非為是沿續下來,直到最近才轉填「泰雅族」,以為自己的民族「正名」。

實際上,就如陳杰所說的那樣,「高山族」對台灣少數民族同胞來說,「是一段鮮為人知而又難以啟齒的歷史」。與宋才發是同事、曾是中國民族大學民族研究所中東南民族研究室主任的施聯朱教授,九十年代在題為《關於台灣少數民族識別問題的研究》論文中就中指出,歷史上各個時期對臺灣少數民族的稱呼,史書中有著許多不同的記載。臺灣當局在臺灣光復初期,曾使用過「高山族」這一族稱。新中國成立後,經國務院正式公佈確認的「高山族」名稱,也是泛指臺灣的少數民族。一九八零年學術界討論這一族稱時有兩種不同的看法,其中一種認為「高山族」族稱不能反映他們居住的特點,它又與十六、十七世紀日本侵犯臺灣時所用的「高山國」、「高砂國」、「高砂蕃」等有關,帶有侮辱性,不應該繼續使用。

中國社科院民族學與人類學研究所所長郝時遠(蒙古族)也在《台灣少數民族稱謂的變化》一文指出,一八九五年日本帝國主義侵佔台灣後,將台灣少數民族稱為「蕃族」,實行「蕃政」。一九二三年日本裕仁親王(後來的昭和天皇)抵臺巡視,將「蕃人」之稱改為「高砂族」。日本帝國主義殖民勢力的「蕃政」是典型的民族壓迫政策,為台灣少數民族群體留下了刻骨銘心的傷痛。一九四五年國民黨政府接管台灣後,一度稱台灣少數民族為「高山族」。而「原住民」或「原住民族」稱謂,則是上世紀八十年代初期取代「高山族」等台灣少數民族統稱而出現的詞語。一九八三年台灣「黨外運動」激進勢力在其政綱中提出的「住民自決」口號,使正在興起的少數民族運動受到了啟發,成立了由少數民族人士組成的政治社團「台灣原住民權利促進會」(簡稱「原權會」),促使台灣當局將之改稱為「原住民」。

由此可見,「高山族」是一個帶有侮辱性質的族稱,就像當年日本人辱稱中國人為「支那人」一樣。而「原住民」則是李登輝趁著「修憲」,利用西方「族群」概念劃分「族群」、撕裂民眾並引起的「國家認同」問題的名稱。因此,國家主席胡錦濤、國台辦主任王毅在會見由高金素梅率領的台灣「少數民族代表團」時,不按大陸以往習慣稱他們為「高山族」,也不按台灣現行稱謂稱他們為「原住民」,在實質上就是含有為台灣少數民族「正名」的意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