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台交流呈現著嚴重的不對等狀態 澳台交流呈現著嚴重的不對等狀態

台灣「陸委會」在其《台灣心港澳情--台港澳交流Q&A》小冊子中聲稱,「我方希望澳門特區政府能正視台澳往來之需要,致力推動有利交流、聯繫的措施」。這其中的一個「正視」、一個「致力」,似乎是把澳台交流目前出現的若干不夠暢順狀況的責任,全部一股腦地推卸給澳門特區政府。然而,事實真相果是如此嗎?如若我們認真對比分析就可發現,真正需要「正視台澳往來之需要,致力推動有利交流、聯繫的措施」的,卻偏偏就是台灣方面。

應當說,台灣方面對於推動澳台交流和澳台關係發展,是持抱積極正面態度的,也是作出了不少有益有建設性的貢獻的。實際上,回歸以來絡繹於途的澳門赴台參訪團,就有不少是由台灣方面的相關機構邀訪、組織的。台灣方面也從政策措施等方面向赴台澳門居民提供了便利,如數度放寬了港澳居民的入境簽註限制,開放向澳門出生者網簽及在台灣機場簽發入境證件等。

但是,如以澳門特區政府向台灣居民入境澳門所提供的各項便利和優惠相比,這些便利就是微不足道的了。實際上,澳門特區政府對台灣居民的入境政策是無論其人是屬於甚麼政黨的,也無論其人是持甚麼政治態度,更不管其人擔任甚麼政治職務(如行政機關首長或「立委」等),只要其未有受到國際刑警組織通緝,或是被澳門特區政府懷疑其有刑事犯罪嫌疑,都無須事先辦理任何入境申請手續,只須以「中華民國護照」作身份識別證件,另外填寫「入境單」,澳門移民警在「入境單」上蓋訖「入境章」以作入境注記,就可過關。歷史上,無論是在國民黨執政時期,還是在民進黨掌控政權期間,台灣政府部長級官員都能入境澳門暢通無阻,藍綠「立委」人物也輕鬆過關,沒有受到任何阻礙。

正因為如此,人們才一度分析認為,澳門是進行兩岸政治談判的最佳地點。因為其中的一項有利因素,就是兩岸的談判官員在入境澳門之前,無須辦理任何入境證件,這就減少了一種在辦證過程中「走漏風聲」的風險。也正因為如此,澳門成為大陸海協會在境外設立辦事處的最佳地點,因為台灣地區一些不方便到大陸的政治人物,可以在澳門與大陸相關人士會面,而他們在入境澳門時,也不容易洩露風聲。

但是,在兩岸關係上一直強烈要求「對等」的台灣方面,卻未能以「對等」的態度向澳門居民提供同樣的入境優惠待遇,亦即澳門居民未能只須持憑澳門特區政府頒發的身份證明文件或旅行證明文件,在通關時呈交已填好的「入境單」就可直接入境台灣。相反,除了是根據台灣當局與「申根公約」成員國所簽署的協議,向持有葡國護照的澳門居民提供「免簽入境」的優惠待遇外,其餘澳門居民均須事先申辦「入台證」才可入境,不但是費時失事(有時可能是拒簽),而且每次申請證件都須被繳一筆不菲的費用,如單次「入台證」港幣一百二十二元;逐次加簽證港幣一百二十二元,每次加簽港幣一百一十元;一年多次入出境證港幣二百二十二元;三年多次入出境證港幣五百六十二元。而澳門由於是向台灣居民提供免簽入境優惠待遇,故是分文不收的。台灣方面今年二月最大程度的改革,也只是放寬申請臨時入境停留(落地簽)及網際網路(電子簽)停留時限由過去的十四日修正為三十日而已。兩者對比,又有甚麼「對等」可言?!

澳台關係另一個並不「對等」的現象,反映在學歷認可方面。也就是說,澳門特區政府是完全認可台灣大專教育機構的學歷文憑的,而台灣方面卻是除了澳門大學之外,並不承認澳門各大專院校的學歷文憑。實際上,不管是回歸前的澳葡政府,還是回歸後的特區政府,都無條件地承認台灣各家合法的大專院校的學歷文憑。因此,有大批台灣高校畢業生進入政府公務人員隊伍,而且在升職競爭上往往比在內地求學者處於更有利的優勢地位。--在特區政府的五位司長中,沒有一位是在內地的大專院校畢業的,但卻有一人是在台灣大學畢業(歐文龍)。盡管後來他因貪污案發而被清除出公務人員隊伍,但這並非是特區政府予以的「學歷不對等岐視」,而是他本人犯下貪賄罪行。而在局長級的官員中,在台灣大專院校畢業者更是比比皆是,有人曾估算約佔三成左右,故將之戲稱為「台生治澳」。由此可見,澳門特區政府不但是完全無條件地認可台灣大專院校的學歷文憑,而且在在招聘公務人員及拔擢官員時,也沒有發生「歧視台生」的現象,相反還因台生個人的因素,往往得到較佳的仕途安排。這一點,相信「陸委會」不會有甚麼異議。

但台灣方面是如何對待澳門各家大專院校的學歷文憑的?除了是澳門大學之外,其餘的各家大專院校,無論是政府主辦的理工學院、旅遊學院,還是私立的科技大學、中西學院等,台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尤其是公務員入職考試部門卻一概不予承認。也就是說,無論是在台灣具有居留權的澳門大專院校(澳門大學除外,下同)畢業生,還是來澳門大專院校就讀的台灣學生,是無權參加台灣「考試院」的高普考,被剝奪了出任政府公職的權利的。另外,台灣地區的國立大學,在向澳門學生居民招收碩、博士研究生時,也不承認澳門大專院校的畢業文憑。這與澳門各家大專院校承認台灣高等教育文憑,允許其碩、博士研究生參加入學考試,又形成強烈對比。因此根本沒有任何「對等」可言。

同樣,在台灣各大專院校的醫學、工程、會計等學系畢業的澳門學生,有權以其學歷資格向澳門特區政府申請相關的專業執業證照,以醫生、工程師、會計師等的專業資格開業。但台灣當局在這方面,也是呈現出強烈的「不對等」狀態。

因此,既然台灣方面有著推動兩地官方正式交流合作及澳門特區政府在台灣設立辦事機構的強烈意願,那麼,首先就應拿出對等、互惠的誠意,及早兌現馬英九去年五月十九日作出的開放港澳居民免簽入境台灣的承諾,及宣佈承認澳門多家合法的大專院校的畢業證書,允許持有這些學歷文憑的台灣學生及具有台灣居留權的澳門學生,透過參加「考試院」的高普考進入公職,或是申領醫師、工程師、會計師等專業執業證照。

(發自台北)